
矿业权成交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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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长铁路客运专线绍兴段隧道工程绍兴县杨汛桥镇联庄村-竹园童村建筑用石料(凝灰岩)矿采矿权协议出让事项公示
绍采出公示〔2012〕4号
杭长铁路客运专线绍兴段隧道工程绍兴县杨汛桥镇联庄村-竹园童村建筑用石料(凝灰岩)矿采矿权已经省国土资源厅浙土资发函〔2012〕1283 号和浙土资函〔2011〕1443号批准设置并准许以协议方式出让。根据《转发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矿业权交易规则(试行)〉的通知》(浙土资发〔2012〕14号)、《浙江省矿业权交易管理暂行办法》(浙土资发〔2011〕18 号)、《绍兴市矿业权出让交易办法》(绍市土资发〔2011〕86 号)的规定,现将协议出让事项公示如下:
1、采矿权受让人:沪昆铁路客运专线浙江有限责任公司。
2、采矿权取得方式:协议出让。
3、采矿权名称:杭长铁路客运专线绍兴段隧道工程绍兴县杨汛桥镇联庄村-竹园童村建筑用石料(凝灰岩)矿
4、开采矿种:建筑用石料(凝灰岩)。
5、出让资源量:根据经绍县土资矿储备〔2012〕02号备案的浙江省地质调查院编写的《杭长铁路客运专线绍兴段隧道工程开挖普通建筑石料资源估算报告》,资源储量为凝灰岩(122b)12.94万立方米(34.297万吨)。
6、矿区范围:矿区位于绍兴县杨汛桥镇联庄村、竹园童村,矿区范围坐标如下:
7、采矿权出让期限:自采矿许可证颁发之日起1年,工程结束即注销采矿许可证。
8、采矿权价款:经绍兴县国土资源局集体会审研究,并经绍兴县人民政府批复同意,该采矿权协议出让价为75.58万元。该出让价根据经省国土资源厅备案(浙土资矿评备〔2012〕88号)的《浙江省杭长铁路客运专线绍兴段隧道工程开挖普通建筑石料采矿权评估报告书》的评估价确定。出让价款在受让人签订出让合同之日起7日内一次性缴清。
公示日期:2012年12月14日至2012年12月27日(在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我中心反映)
联系单位:绍兴市土地矿产交易中心
单位地址:绍兴市迪荡新城鼎盛时代大厦616办公室
邮政编码:312030
联系人:赵先生 电话:0575-8820719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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