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轨道交通电子辅助评标系统与工程计价软件对接测试结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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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为保证我市轨道交通项目招投标工作的顺利进行,确保各交易主体通过工程计价软件编制的工程量清单符合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轨道交通电子辅助评标系统(以下简称电子辅助评标系统)计价软件数据交换标准(标准根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规则》(2010版)等规范及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我中心于前期组织有关计价软件开发单位与电子辅助评标系统开发单位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对相关计价软件进行对接测试,现将通过测试的计价软件及开发单位名单公布如下:
各交易主体参与地铁项目招投标活动,应选择已通过测试的计价软件进行编制,否则电子辅助评标系统可能无法导入或者识别错误,由此造成的后果自负。 计价软件开发单位应及时做好用户的指导培训工作和后续跟踪服务,进一步提高计价软件的稳定性和质量,保证软件输出数据的完整性、真实性、准确性。如因软件质量或服务不到位等造成相关工程量清单的数据无法被电子辅助评标系统导入或者识别错误的,则相关责任由计价软件开发单位承担。 电子辅助评标系统开发单位应继续做好电子辅助评标系统及相关招投标工具的技术保障和服务工作。
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8年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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