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绍兴高铁北站TOD综合项目设计 (项目名称),已由 绍兴市越城区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越发改(镜湖)项建【2019】4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绍兴市镜湖新区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 自筹 (资金来源),招标人为 绍兴市镜湖新区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 公开 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原绍兴高铁站前及南侧地块 。
2.2 建设规模:绍兴北站综合交通枢纽项目总用地面积约35.7公顷(536亩),共分为A、B、C、D四个地块。其中,A地块范围:高铁绍兴北站南侧站前区域,东至北站东路、南至嘉会河、西至规划杭绍台高速、北至现绍兴北站站房,用地面积约13.5公顷(203亩)。B地块范围:东至大庆江、南至绸缎路(北站南路)、西至规划杭绍台高速、北至嘉会河,用地面积约8.4公顷(126亩)。C地块范围:东至北站东路、南至绸缎路(北站南路)、西至大庆江、北至嘉会河,用地面积约4.6公顷(69亩)。D地块范围:东至北站东路、南至于越中路(钱陶公路)、西至站前大道、北至绸缎路(北站南路),用地面积约9.2公顷(138亩)。地上建筑面积约 80000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200000平方米。
2.3招标控制价: 8000万元 。
2.4招标范围: 从综合交通枢纽与绍兴北站一体化开发建设要求出发,投标阶段完成绍兴高铁北站TOD综合项目总体规划(周边地块城市设计)及建筑单体概念性方案设计。中标后在明确的概念性规划方案基础上进行深化设计及优化、建筑方案设计及优化,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概算调整)、施工图设计,以及工程报批配合、施工配合、验收配合等报批和工程实施期间的其他相关服务。
2.5工程类别: 工程设计类 。
2.6计划工期:合同签订后45天内完成规划设计方案深化及优化;规划设计方案确定后,45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包括工程经济分析、工程概算)并通过评审;初步设计评审通过后45天内完成所有施工图设计,具体根据甲方要求和工程进度提交。不包括业主对方案、施工图交流、审查、评审的时间。(根据任务实际情况甲方有权作出相应调整)。
2.7质量要求: 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达到设计任务书要求的设计深度,符合国家现行设计标准 。
2.8标段划分: / 。
2.9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2主要设备、材料要求: / 。
3.3其他要求:
3.3.1企业具有 2018年度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项目交易会员资格(未具有该会员资格的,需在投标报名截止前及时办妥临时会员相关手续。(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人须办理临时会员相关手续即可)
3.3.2省外企业须经浙江省住建厅备案通过(省内企业不作要求)。
3.3.3企业和项目负责人近 5 年无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提供承诺书)。
3.3.4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需提供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主体方,联合体双方的责任。
3.3.5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工程(标段)中的 /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4.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交易员于 2019 年 1 月 22 日至 2019 年 1 月 28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建设项目投标报名窗口刷二代居民身份证自助报名或CA网上投标报名,并在缴纳投标保证金后在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0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5.投标保证金
本工程需缴纳投标保证金 800000 元, 投标保证金在 在报名截止前 获取招标文件时缴纳,必须为投标人基本账户开具的票据,即汇票、电汇、转账支票等(不包括现金)。保证金缴入账户:账户1:开户单位名称: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开户行:绍兴银行营业部;账号:6224861565790804728;账户2:开户单位名称: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开户行:中信银行绍兴城东支行;账号:3110810043376851186;;投标人可自主选择以上账户之一缴纳投标保证金。
6.其他有关内容
6.1评标入围方法: 全部入围 。
6.2评标方法: 综合评估法 。
6.3中标方式: 详见评标办法、定标办法 。
6.4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2019 年 3 月 14 日 9:30 时,地点为 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指定的开标室 。
6.5本项目涉及境外团队参与投标,且投标工作量较大,对达到招标文件要求的前十名方案设计单位(团队),招标人将给予不同程度的经济补偿,以经评标委员会综合评审得分为准:排名第一给予100万元(人民币)补偿,排名第二给予80万元(人民币)补偿,排名第三给予60万元(人民币)补偿,排名第四给予40万元,排名第五给予20万元,第六至第十排名设计补偿费用均为5万元(人民币)补偿,其他名次不予补偿。(中标单位的设计补偿金包含的设计费中,不再另行支付)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8.若本公告相关内容与正式发出的招标文件不一致,以正式发出的招标文件为准。
9.联系方式
招标人:绍兴市镜湖新区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省成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绍兴市越城区凤林西路115号 地 址:杭州市文晖路42号现代置业大厦
西楼17、18楼
联系人: 贺志刚 联 系 人: 谢海宁
电 话: 0575-88011976 电 话: 0571-87316201、13588039506
招 标 人(盖章): 绍兴市镜湖新区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盖章):浙江省成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9 年 1 月 21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