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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拍卖出让公告

绍市自然告字[2019]51号


发布日期:2019-10-31 08:28:59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字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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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拍卖出让公告

绍市自然告字[2019]51号

 

经绍兴市人民政府批准,绍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于2019年11月21日上午9时00分,以网上拍卖方式公开出让官渡3号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及规划指标要求

地块名称

土地坐落

土地面积(㎡)

土地用途

建筑面积(㎡)

容积率

建筑密度

绿地率

出让年限

建设期限

起始价(万元)

保证金(万元)

官渡3号地块

东至规划道路,南至规划梅山路,西至官渡路,北至规划道路

181566

居住用地兼容商业

181566- 217879

1.0-

1.2

≤ 25%

≥ 30%

居住70年、商业40年

3年

261600

52320

地块的规划要求以《规划设计条件书》为准。土地成交后的总价款中不包括城市市政基础设施配套费。

二、申请人资格条件

上述地块竞买人资格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自然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及其他组织【2019年11月10日(报名开始日)前仍欠交土地出让金及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越城区外的竞买人在竞得地块后须在绍兴市越城区按本条要求注册设立一家具有法人资格的新公司独立从事受让地块的开发建设。

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单独申请竞买的,如竞买人竞得土地后需设立新公司,在申请报名时应当按要求如实填报新公司的出资构成,且竞得人在新注册公司中的出资比例必须在51%(含)以上;联合申请竞买的,报名时竞买申请人应当按要求如实填报联合竞买各方的信息和各方的出资比例,成交后,新设立公司中的出资构成必须与申请竞买时填报内容相一致。

三、申请人数字证书办理

如有意向申请参加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拍卖交易,请先办理数字证书(CA认证),联合申请竞买的,联合竞买各方均需办理数字证书(CA认证)。

办理数字证书请参阅“浙江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使用帮助/常见问题”,服务电话:400-0878-198;受理单位:杭州天谷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地址:杭州市西湖区西斗门路3号天堂软件园D幢19层。

浙江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必须使用IE浏览器进行操作。

四、出让资料获取

本次公开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绍市自然告字[2019]  51号《公开出让资料》。申请人可从互联网上下载获取(本公告发布后6个工作日内上传),有意竞买者可通过浙江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http://tdjy.zjdlr.gov.cn/GTJY_ZJ/go_home)进入绍兴市子系统,选择拟竞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即可浏览、查阅和下载本次公开出让相关资料。

五、报名时间、竞买保证金交纳和竞价原则

(一)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时间:2019年11月10日上午9:00至2019年11月20日下午4:00前。

(二)竞买保证金

官渡3地块竞买保证金为人民币52320万元。竞买人竞买保证金应在2019年11月10日上午9:00起至2019年11月20日下午4:00前交纳到指定账户内(不得委托第三方代交),竞买保证金交纳的截止时间为2019年11月20日下午4:00(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到达指定账户时间以银行信息系统为准)。竞买申请人按规定足额交纳竞买保证金,经网上交易系统确认到账后方可参加网上拍卖出让活动。

(三)竞价原则

本次出让网上拍卖交易不设底价,增价幅度为200万元或200万元的整数倍,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入选人。确定竞得入选人的具体要求以地块出让须知为准。

以上时间未特别注明的,均以浙江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网上交易系统时间为准。

六、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土地出让价款的支付:在签订网上交易成交确认书之日起3个月内付清全部土地出让价款,其中签订网上交易成交确认书之日起1个月内付清全部土地出让价款的50%(含竞买保证金)。

(二)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网上拍卖交易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即先竞买,后审查资格。申请人应认真、全面、系统阅读《公开出让文件》、《浙江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规则(试行)》,对上述内容作充分了解,竞买申请人一旦提交申请,即视为接受。

(三)竞得入选人未通过资格审核或未按时提交资格审核材料、未按时办理受让人资格确认手续的,竞价结果无效,竞买保证金不予返还,出让人有权对该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另行出让。竞得入选人通过资格审核后,出让人与竞得人当场签订《网上交易成交确认书》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竞得入选人未按时签订网上交易成交确认书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竞价结果无效,竞买保证金不予返还。

(四)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同时,竞得人须与绍兴市镜湖新区开发建设办公室签订地块《项目开竣工监管履约协议书》。

(五)竞得人的竞买保证金自动转为该地块的合同定金,不再退还。其他竞买人所交保证金在拍卖结束后5个工作日退还(不计息),竞买人需凭本单位退款指示函及其它有关手续到土地矿产交易中心办理竞买保证金退款手续。竞买保证金必须退至原交纳竞买保证金的银行账户。

(六)该地块位于地面沉降低易发区, 建设单位按照《越城区镜湖官渡3号地块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中提出的防治措施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七)该地块按电力部门要求需配建10KV中压开闭所。

(八)该地块东北角需配置18班幼儿园一处,用地面积不少于9020平方米,建筑面积不少于6100平方米,建成后无偿移交相关主管部门。

(九)该地块内需配建一处建筑面积不少于200平方米的社区卫生服务站,建成后无偿移交项目所在地政府指定部门。

(八)该地块需配建一个建筑面积不少于60平方米的公共厕所,建成后无偿移交项目所在地政府指定部门。

(九)社区用房、居家养老服务用房、社区卫生服务站、公共厕所、及配套商业需沿官渡路与规划梅山路交叉口集中布置,并对外开放。

(十)该地块装配式钢结构住宅累计面积不少于25000平方米。

(十一)该地块在后续开发利用过程中,发现存在土壤或地下水污染风险的,应立即停止开发利用活动,采取防止污染扩散措施,并向生态环境部门报告。

(十二)对竞买规则和网上交易系统技术相关问题如有不明可咨询绍兴市土地矿产交易中心;对出让地块基本情况如有不明可咨询绍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越城区分局。

联系方式:

自然资源分局:用地处  胡女士   电话:0575-88718153

              规划处  寿先生   电话:0575-88203615

地址:绍兴市越城区凤林西路155号

 

土地矿产交易中心:

(交易业务)周女士  电话:0575-88024297

(网络业务)李先生  电话:0575-88021446

地址:绍兴市迪荡新城胜利东路375号616室

 

               绍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19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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