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艺术学校改扩建工程招标代理(造价咨询)、全过程工程造价控制咨询委托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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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艺术学校改扩建工程招标代理(造价咨询)、全过程工程造价控制咨询委托 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绍兴艺术学校改扩建工程已由绍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 绍市发改联[2019]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绍兴艺术学校,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绍兴市交通建设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招标代理(造价咨询)、全过程工程造价控制咨询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位于绍兴艺术学校(绍兴市二环西路500号)。 2.2 建设规模:项目选址于绍兴艺术学校(绍兴市二环西路500号),原学校总用地面积约121.89亩,新增毗邻学校南面的三角地块约27亩。新建剧场、行政综合楼、艺术设计(非遗文创)实训楼、舞蹈实训楼、戏曲音乐实训楼、院团用房等面积约5.29万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1.35万平方米;改建原有学校宿舍、学生发展中心等面积约1.85万平方米;拆除原有戏曲舞蹈楼、音乐楼、室内体育馆、音乐厅等面积约1.19万平方米。 招标项目总投资(估算价): 37800 万元(其中建安费用约33189.94万元,最终以概算批复为准)。 2.3工程类别:招标代理、造价咨询 。 2.4 招标代理服务招标范围:本工程施工、监理、与本工程相关全部需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等相关的服务。 2.5 造价咨询服务范围:编制与本工程相关的工程量清单及标底编制。 2.6 施工阶段全过程工程造价控制服务范围:(1)制定造价控制的实施流程,对承包人报送的工程造价(包括施工图纸预算)进行审核,确定造价控制目标;(2)根据承包合同、进度计划编制用款计划书; (3)参与造价控制有关的工程会议; (4)负责对承包人报送的每月(期)完成进度款月报表进行审核,并出具审核意见; (5)承发包方提出索赔时,凭据合同和有关法律、法规,配合发包人做好相关工作,并出具书面咨询意见; (6)负责审核因设计变更、现场签证等发生的费用,并出具审核意见,相应调整造价控制目标,并向发包人提供造价控制动态分析报告; (7)核定分阶段完工的分部工程结算(初审),并出具书面结算初审意见; (8)会同发包人办理工程竣工结算,提供各项费用汇总表;(9)提供与造价控制相关的人工、材料、设备等造价信息和其他咨询服务;(10)负责建设项目工程造价相关合同履行过程的管理,提出工程设计、施工方案的优化建议,各方案工程造价的编制与比选; (11)通过对工程项目前期阶段、施工阶段和结算审计阶段的现场跟踪,就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所涉及的合同管理、工程变更、现场签证、材料价格及形象进度等涉及工程费用方面的问题配合发包人提供咨询和控制(不包括工程竣工结算审计);(12)投标人应参与做好概预算审核及财务审计;(13)其他以上内容不包括的全过程造价控制工作内容。 2.7招标估算价: 136.804 万元。 2.8计划开工时间: 2019 年 10 月。 2.9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服务费报价及结算标准: 3.1服务费计费基数标准:招标代理服务费以中标价为基准计算为准,造价咨询服务费(工程量清单及标底编制)以审定后标底价为基准计算为准(列入暂估价的工程、设备、材料部分另行招标的,不再另行列入招标代理服务费和造价咨询服务费的计费基数)。施工阶段全过程工程造价控制咨询服务费按累计施工合同价(中标价)为计费基数计算(不含预备费),施工合同价(中标价)=审定后的施工图预算(不含预备费)*(1-下浮率)。 3.2服务费收费标准: 服务费收费按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浙江省物价局关于进一步完善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的通知》(浙价服[2009]84号)等规定的标准收费为基数,招标代理费按基数*80%、工程量清单编制费按基数*65%、施工阶段全过程工程造价控制咨询收费按基数*65%*50%,分别作为投标基准价。投标报价在基准价的-5%~5%(含上限、下限)有效范围内浮动。施工工期若延误或其它原因造成建设期延长不再追加额外费用。 3.3服务费包括招标代理、造价咨询以及施工阶段全过程工程造价控制咨询全部工作内容(不包含工程竣工结算审计)及招标过程中的交易中心信息发布费、场地使用费、专家费和招标文件制作等支出费用,不包括交易服务费、公证费、审标费,监理招标代理费用不再单独另行计取。(注:还包括本次招标的场地使用费、专家费、餐费、公证费、交易服务费和本次招标代理服务费17500元等)。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企业资质要求: 工程造价咨询甲级 。 4.2项目负责人要求:具有注册造价工程师 。 4.3其他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 (2)需具有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项目交易会员(年度会员)资格并在有效期内;省外企业须经省住建厅备案登记并在有效期间。 (3)企业在近二年内(2017年2月至2019年2月)无不良行为记录(指针对企业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 (4)其他条件: / 4.4是否接受联合体报名: 不接受 5.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9 年 4 月 16 日至2019 年 4 月 22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30 时至12:00时,下午2:00时至5: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建设项目投标报名窗口刷交易员二代居民身份证自助报名或CA网上投标报名,并同时在缴纳投标保证金后在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会员登录)下载招标文件或在中心建设项目交易窗口(2)刷卡登记招标文件领取。 5.2招标文件获取:报名成功并在缴纳投标保证金后在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及交易服务平台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5.3资格预审文件工本费 / 元;招标文件工本费: / 元。 6.投标保证金 本工程需缴纳投标保证金:壹万伍仟元,投标保证金须在报名截止前领取招标文件时同时缴纳,必须为投标人基本账户开具的票据,即汇票、电汇转账支票等(不包括现金)。保证金缴入账户:账户1:开户单位名称: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开户行:绍兴银行营业部;账号:6224861565790876585;账户2:开户单位名称: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开户行:中信银行绍兴城东支行;账号:3110810043377265730;投标人可自主选择以上账户之一缴纳投标保证金。具有绍兴市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保证金联保资格的投标人不再缴纳本项目的投标保证金,招标人接受绍兴市招投标协会出具的“投标保证金联保证明”作为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投标和报名时无需提供。 6.其他有关内容 6.1评标入围方法:按绍市公管办(2009)32号文规定(入围10家) 。 6.2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9年 5 月 10 日 9 时 30 分,地点为: 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 423 室。 6.3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本工程采用电子评标辅助系统(设技术标)。 7.公告与招标文件不一致性 若本公告相关内容与正式发出的招标文件不一致,以正式发出的招标文件为准。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绍兴市交通建设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浙江同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绍兴市凤林西路135号 地 址: 绍兴市中兴中路108号红太阳写字楼802室 联系人: 金 工 联系 人: 何 建 萍 电 话: 0575-88126212 电 话: 0575-88627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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