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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9年度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考核资料上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04-17 11:28:45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字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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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招标代理机构:

  根据《绍兴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咨询)机构考核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考核办法”)规定,现决定开展招标代理机构考核资料上报工作。有关事项如下:

1、年度集中考核材料上报。“考核办法”中“经营管理情况”(考核标准“事项1”)及“荣誉”(考核标准“事项4之4.2”)采用年度集中统一考核的方式,各招标代理会员应结合自身情况,对照考核标准,收集整理对应年度考核材料,认真填写《绍兴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考核自评表》(详见附件1),于2019年5月10日前将年度考核材料送中心建设项目交易科。年度考核材料包括:

  ⑴《绍兴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考核自评表》(附件1);

  ⑵经营场所房产证或租房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⑶中级及以上职称专业人员、注册造价师人员名册(表格自拟,须包括姓名、出生年月、职称、注册执业资格等内容)及相关职称证书、注册造价师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⑷中级及以上职称专业人员、注册造价师人员2018年养老保险缴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⑸内部管理制度,即交易代理、造价咨询工作相关纪律及奖惩制度、操作规程及工作流程、档案管理制度等。

  ⑹2018年度获得的荣誉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⑺其他需要说明的材料。

上述年度材料需统一编制封面及目录、装订成册,加盖单位公章。

  2、季度考核材料上报。各招标代理机构每季度需做好在中心平台开展的招标代理业绩情况登记工作,认真填写《绍兴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业绩情况表(第  季度)》(附件2),于每季度结束下季度首月的5日前送中心建设项目交易科。(第一季度无需重复上报)

  3、招标代理机构需按期如实上报年度集中及季度考核材料,不得弄虚作假;如未能按期上报,则相关考核内容不得分。

联系人: 谢旦萍(建交科402室)联系电话:88207202

 

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9年4月17日


附件1-绍兴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考核自评表.doc

附件2-绍兴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业绩情况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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