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镜湖中心区7-4号地块公开出让的补充公告
绍市自然告字[2019]8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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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镜湖中心区7-4号地块公开出让的补充公告 绍市自然告字[2019]8号
我局于2019年4月8日在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上传的镜湖中心区7-4号地块出让公告第二条第二点和出让须知第四条第二点:越城区外的竞买人在竞得地块后须在绍兴市越城区按本条要求注册设立一家具有法人资格的新公司独立从事受让地块的开发建设,调整为绍兴市区外的竞买人在竞得地块后须在绍兴市区按本条要求注册设立一家具有法人资格的新公司独立从事受让地块的开发建设。 特此公告。
绍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二○一九年四月二十三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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