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中医院改扩建工程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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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中医院改扩建工程EPC总承包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绍兴市中医院改扩建工程 (项目名称)已由 绍兴市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绍市发改中心〔2018〕49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绍兴市中医院,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 绍兴市城投建设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EPC模式)进行 公开 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位于绍兴市人民中路641号。 2.2 建设规模:总用地面积约43044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104200平方米,分东、中、西三区,其中东、中区为改造,西区为新建。新建建筑面积约61700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4010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21600平方米。东、中改造区改造后建筑面积约42500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3540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7100平方米。招标估算价:52598万元【其中施工图设计费610万元,工程费用(含设备费)约51988万元。】。 2.3 招标范围: 设计范围:本工程项目用地红线范围内的新建及改建区域的施工图设计、所有专项设计及施工期内的配合服务。具体包括但不限于:基坑围护、建筑、结构、安装、给排水、强电、弱电(医院的智能化管理系统和能效管理系统等)、暖通、空调及新风系统、热水系统、电梯、消防、人防、园林景观小品、亮化、场外配套、综合管线、交通设施、高低配、精装修、厨房设备、医院文化、标识标牌标线、绿色建筑、PC装配式施工图深化、BIM(建筑信息模型)、医疗专项设计等所有设计项目。工程新建区域为装配式建筑,装配率和预制率须符合当地行业主管部门相关文件要求;项目涉及到医疗专业及其它特殊专业性子项的,若中标方无相关专业设计资质的,可由中标方委托具有相应专业资质的设计单位(须经业主单位和招标人(代建单位)同意并确认,否则不予分包)协作完成,但设计费用不再增加,并由中标方负总责。初步设计已由招标人(代建单位)另行委托第三方编制,施工图内容须经初步设计单位确认。 施工范围:施工图范围内新建及改建区域所有内容施工总承包(包括各类专项工程和附属工程)。具体包括但不限于:各单体楼建筑、结构、安装【含强电、弱电(医院的智能化管理系统和能效管理系统等)、综合管线、给排水、暖通、空调及新风系统、热水系统、电梯、消防、亮化等专业)】、场外工程(含围墙、道路、铺装、绿化、景观、小品、室外给排水、雨水蓄水、照明、入口建筑等专业)、精装修、人防、交通设施、工程所有材料设备的采购、保管、施工以及相关的配合服务等工作,为完成本工程所需要的所有红线内外的临时设施和场地恢复及竣工验收等。并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全面负责。工程新建区域为装配式建筑,装配率和预制率须符合当地行业主管部门相关文件要求。 采购范围:列入概算的设施设备的采购及保管(必须政府采购的除外)。 其他内容:完成施工图预算编制及配合招标人(代建单位)完成各种报审等工作;工程缺陷责任期的技术服务与缺陷修复、保修期内的保修工作、绿化保活和养护期的保活养护工作及负责管理协调各分包单位、供应商的配合工作等。 2.4工程类别: / 。 2.5 计划工期:750日历天(包括改扩建施工图设计、新建区域工程、改造区域的外立面工程及全部场外工程等),其中施工图设计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00日历天内完成。改造区域剩余部分施工工期在改造区域腾空后 300日历天内完成。 2.6 质量要求:设计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设计标准、规范要求,并通过施工图审查;工程新建区域为装配式建筑,装配率和预制率须符合当地行业主管部门相关文件要求。施工质量要求:工程施工质量符合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7标段划分: / 。 2.8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以下资质条件: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营业执照(联合体投标的各成员单位均应具备); (2)施工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设计资质,具备以下资质之一: ①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具有建筑行业设计甲级资质; ③具有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 3.2 EPC总承包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和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无在建工程; 拟派EPC总承包项目负责人须为投标企业在职职工(在职职工不包括离、退休返聘人员),须提供缴费期限包含2019年2月至2019年4月的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养老保险交纳清单或证明(缴费单位和投标人名称必须一致,并加盖社保缴费证明专用章),以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盖有社保部门专用章(或电子专用章)的社保证明件为准;若项目负责人为事业编制的,以提供缴费期限包含2019年2月至2019年4月由人事代理中心出具的社保证明(需加盖人事代理中心证明专用章)。联合体投标的,EPC总承包项目负责人为牵头人在职职工。 3.3业绩要求: / 。 3.2主要设备、材料要求: / 。 3.3其他要求: 3.3.1企业具有 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项目交易会员(年度) 资格(如联合体投标的仅要求联合体牵头人具备)。 3.3.2省外企业须经住建厅有效备案(省内企业不作要求)。(如联合体投标的要求为联合体所有成员均具备) 3.3.3企业在 / 年 / 月 / 日前与 / 签订劳动者工资保障金管理协议。 3.3.4企业和项目负责人近 5 年无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提供承诺书)。 3.4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投标人只能由一个满足上述施工资质的企业和一个满足上述设计资质的企业组成;②牵头人须满足上述施工资质;③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对本项目进行投标;④联合体牵头人出具联合体协议,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⑤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两家。 3.5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 /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4.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交易员于2019年7月6日至2019年7月1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30 时至 12:00 时,下午 14:00 时至 17:30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建设项目投标报名窗口刷二代居民身份证自助报名或CA网上投标报名,并同时在缴纳投标保证金后在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0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5.投标保证金 本工程需缴纳投标保证金 80 万元,投标保证金须在 报名截止前 获取招标文件时缴纳,必须为投标人基本账户开具的票据,即汇票、电汇、转账支票等(不包括现金)。保证金缴入账户:账户一:开户单位名称: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开户行:绍兴银行营业部,账号: 6224861565790927818;账户二:开户单位名称: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开户行:中信银行绍兴城东支行,账号: 3110810043373084526 ;投标人可自主选择以上账户之一缴纳投标保证金。 具有绍兴市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保证金联保资格的投标人不再缴纳本项目的投标保证金,招标人接受绍兴市招标投标协会出具的“投标保证金联保证明”作为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投标及报名时不用提供。 6.其他有关内容 6.1评标入围方法: 全部入围 。 6.2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设技术标,商务标采用造价下浮率法,不采用计算机辅助评标) ; 6.3中标方式: 最高分中标 。 6.4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19年7 月26日9:30时,地点为 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绍兴市越城区鼎盛时代大厦)四楼指定开标室 。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8.若本公告相关内容与正式发出的招标文件不一致,以正式发出的招标文件为准。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绍兴市城投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浙江卓宏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绍兴市中兴中路225号 地 址: 绍兴市凤林西路172号亿兆大厦18楼 联系人: 冯伟强 联 系 人: 尉宗财 电 话: 0575-85127075 电 话: 0575-89119295、13967500205
项目业主单位: 绍兴市中医院 招标人(代建单位):绍兴市城投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卓宏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9 年7月5日 附件下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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