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
绍兴市公安消防支队城南消防站建设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
|||||
|
|||||
绍兴市公安消防支队城南消防站建设工程 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绍兴市公安消防支队城南消防站建设工程(项目名称)已由绍兴市越城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绍市发改中心【2019】56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绍兴市公安消防支队 ,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绍兴市房地产综合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位于越城区城南街道大明路南侧,东光路西侧,南侧现状为河道。 2.2 建设规模:项目总用地面积5364.572平方米;总建筑面积3992.24平方米,其中消防站主楼2905.12平方米,配套用房建筑面积750.93平方米,训练塔233.64平方米,通讯室、门卫面积76.15平方米。 项目估算价:建安费约1763.7663万元;招标估算价:监理费约41.1658万元。 2.3招标范围:本工程施工图范围内所有内容的全过程监理(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保修阶段、缺陷责任期)。 2.4工程类别:房屋建筑。 2.5监理服务期:施工期365日历天(具体与施工工期同步)。 2.6 质量要求:合格。 2.7标段划分: / 。 2.8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 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项目总监须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工程)资格,且无在监工程,拟派项目总监须为投标企业在职职工(在职职工不包括离、退休返聘人员),须提供缴费期限包含2019年9月至2019年11月的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养老保险交纳清单或证明(缴费单位和投标单位名称必须一致,并加盖社保缴费证明专用章),以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盖有社保部门专用章(或电子专用章)的社保证明件为准。 3.2主要设备、材料要求: / 。 3.3其他要求: 3.3.1企业具有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项目 2019 年度登记资格并在有效期内。 3.3.2浙江省外企业须经浙江省住建厅备案(浙江省内企业不作要求)。 3.3.3企业在 / 年 / 月 / 日前与 / 签订劳动者工资保障金管理协议。(本项目不作要求) 3.3.4企业和项目总监近 五 年无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提供承诺书)。 3.4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4.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 年 1 月 16 日至2020 年 1 月 17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浙江华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绍兴市梅龙湖路56号财源中心1801-2室)招标代理部办理报名,并向工作人员提交下列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各壹份(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并装订成册):单位介绍信、报名者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浙江省外企业须提供浙江省住建厅核发的有效期内备案证明(浙江省内企业不作要求)、项目总监注册证书、项目总监养老保险交纳清单或证明、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上投标人主体中基本情况截图(期限选择2019年度)。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200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5.投标保证金 本工程需缴纳投标保证金 0.8 万元采用现金的形式,开标前与投标文件同时提交。 6.其他有关内容 6.1评标入围方法:入围10家(详见招标文件评标入围办法)。 6.2评标方法: 综合评估法(不设技术标); 6.3中标方式: 最高分中标 。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8.若本公告相关内容与正式发出的招标文件不一致,以正式发出的招标文件为准。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绍兴市房地产综合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浙江华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绍兴市中兴中路华丰大厦7楼 地 址: 绍兴市梅龙湖路56号1402室 联系人: 顾刚刚 联 系 人: 陈国萍 电 话: 0575-85207019 电 话: 15988275574/0575-85133886
项目业主: 绍兴市公安消防支队 招标人: 绍兴市房地产综合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浙江华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0 年 1 月 15 日
|
|||||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