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镜湖梅山广场开发项目幕墙设计施工一体化专业工程承包 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0-10-16 14:46:26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字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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镜湖梅山广场开发项目幕墙设计施工一体化专业工程承包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镜湖梅山广场开发项目幕墙设计施工一体化专业工程承包(项目名称)已由绍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2019-330602-70-03-034809-000(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发包人为绍兴市地铁物产置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绍兴市地铁物产置业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 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绍兴市

2.2 建设规模:本项目1-1号楼为办公与酒店综合体,12层高层建筑;2-1号楼为办公与商业综合体,10层高层建筑;2-2和2-3号楼为商业,2层建筑;3-1~3-5号楼为商业,10层高层建筑。本工程幕墙面积约81000平方米。招标估算价:约8500元(设计费不再单独计取)。

2.3 招标范围:

①设计范围:幕墙在现有设计图中的玻璃幕墙、石材幕墙、不锈钢幕墙、铝板、雨棚、外表面门窗、预埋件采购及预埋施工、玻璃采光顶、玻璃栏杆等内容基础上完成施工图深化设计、图审

施工范围:施工图范围内所有内容的施工及材料、设备等的采购及保管具体以图审合格后的施工图为准

 其他内容配合招标人完成各种报审等工作;工程缺陷责任期的技术服务与缺陷修复、保修期内的保修工作

2.4计划工期:180日历天

2.5 质量要求:

设计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设计标准、规范要求

施工质量要求:合格

2.6标段划分: / 

2.7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投标人具有自2015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完成过单个合同面积4万平方米及以上的幕墙工程施工项目或总承包合同中包含面积4万平方米及以上的幕墙工程施工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有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无在建工程,拟派项目负责人须为投标企业在职职工(在职职工不包括离、退休返聘人员),须提供缴费期限包含2020年05月至2020年07月的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养老保险交纳清单或证明(缴费单位和投标人名称必须一致,并加盖社保缴费证明专用章),以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盖有社保部门专用章(或电子专用章)的社保证明件为准;若项目负责人为事业编制的,以提供缴费期限包含2020年05月至2020年07月由人事代理中心出具的社保证明(需加盖人事代理中心证明专用章)

3.2主要设备、材料要求:    /   

3.3其他要求:

3.3.1企业具有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项目2020年度登记资格并在有效期内

3.3.2企业需要经浙江省住建厅备案(浙江省内企业不作要求)(有效期内),项目负责人/

3.3.3企业在/     /    /  日前与/  签订劳动者工资保障金管理协议。

3.3.4企业和项目负责人近  年无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提供承诺书)。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3.5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     /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4.招标文件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10198:30时至2020102317:00时,在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p.ggb.sx.gov.cn:6081/TPBidder/)自行下载招标文件,截止期后交易平台不再提供下载服务;未在规定时间内获取招标文件的,不接受其投标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5.投标保证金

    本工程需缴纳投标保证金伍拾万投标保证金在投标人自行获取招标文件后,在2020110617:00时前缴纳。缴纳方式为:

1、投标人基本账户开具的银行票据,即汇票、电汇、转账支票等(不包括现金)。保证金缴入账户:账户一:开户单位名称: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开户行:绍兴银行营业部;账号:6224861565791255821;账户二:开户单位名称: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开户行:中信银行绍兴城东支行;账号:3110810043374086263;投标人可自主选择以上账户之一缴纳投标保证金。

2、招标人接受绍兴市招标投标协会出具的“投标保证金联保证明”作为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投标人不用另行提供。

3、招标人接受投标保证金电子保险保函。投标人自行在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p.ggb.sx.gov.cn:6081/TPBidder/)中自主选择办理。保险保函费用必须从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转出,并在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办妥保险保函手续

6.其他有关内容

6.1评标入围方法:入围10家

6.2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的造价下浮率计分法(设技术标,采用电子辅助评标)

6.3中标方式:最高分中标

6.4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0111109:30时,地点为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楼417室本项目为电子投标,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由最新版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绍兴版)制作生成的加密投标文件上传至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6.5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不强制要求投标人参加现场开标会。现场解密调整为由投标人在不见面开标大厅自行解密(网址为http://ol.ggb.sx.gov.cn/XinBan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解密时间调整为在60分钟内完成,解密失败的,不再导入非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其余按原招标文件约定。建议使用 IE11 浏览器访问。各投标人请使用绍兴市工程建设项目专用数字证书 CA 锁登录,在线参与开标活动。不要求提交非加密电子投标文件。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均可不参加开标会议。若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不在现场参加开标会议的,投标人需向招标代理机构人员告知联系方式,以备询标等事宜。若委派授权委托人在现场参加开标会议的,授权委托人均由投标人自行选择确定,但不得委派受疫情影响需要隔离的人员。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8.若本公告相关内容与正式发出的招标文件不一致,以正式发出的招标文件为准。

9.联系方式

招标人:绍兴市地铁物产置业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明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绍兴市中兴中路225号         地    址:绍兴市解放大道111号中石化大楼7楼

联系人:     袁钢辉                  联 系 人:     张雅美                 

电  话:0575-88586655                电    话:   0575-85209901 、13957571013

 

 

招  标  人:绍兴市地铁物产置业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明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01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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