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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度绍兴市文化旅游集团有限公司限额以下文物保护工程施工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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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度绍兴市文化旅游集团有限公司限额以下文物保护工程施工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0年度绍兴市文化旅游集团有限公司限额以下文物保护工程施工项目(项目名称)已由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绍兴市文化旅游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招标人为绍兴市文化旅游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绍兴市。 2.2 建设规模:工程造价在10-400万元以内文物保护工程施工项目。招标估算价:/ 万元。 2.3 招标范围:工程造价在10-400万元以内的绍兴市文化旅游集团及下属企业投资建设和受托代建的文物保护工程施工项目。 2.4 计划工期:一年度(合同签订之日起算)。 2.5 质量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文物保护工程施工一级资质,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 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同时具备文物责任工程师资格,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无在建工程,拟派项目负责人为投标企业在职职工(在职职工不包括离、退休返聘人员),应提供缴费期限包含2019年 10月至2019年12月的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养老保险交纳清单或证明(缴费单位和投标人名称必须一致,并加盖社保缴费证明专用章的原件)。 3.2 企业和项目负责人近 5 年无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提供承诺书)。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3.4 浙江省外企业须提供浙江省住建厅核发的有效期内备案证明(浙江省内企业不作要求)。 4.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资格预审(不采用书面资格预审文件)。 投标人投标报名时,须提供以下资料(☑选择)。采用资格预审的,在发售招标文件前通知各投标人的资格审查结果。 ☑单位介绍信(原件)。 ☑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如扫描二维码无法查看证书详细信息的视作无效)。 ☑营业执照副本。 ☑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省外企业须提供省住建厅核发的有效期内的备案证明,省内企业不作要求。 ☑项目负责人文物责任工程师、建造师注册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拟派项目负责人为投标企业在职职工的(在职职工不包括离、退休返聘人员),须提供2019 年10月至2019年12月的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养老保险交纳清单或证明(缴费单位和投标人名称必须一致,并加盖社保缴费证明专用章,须注明上述月度详细缴纳金额)。 ☑项目负责人在开标前无在建工程承诺书(格式自拟)。 ☑承诺书(承诺对资格审查资料的真实有效性负责,格式自拟),盖投标人公章和法定代表印章。 上述资料,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如扫描二维码无法查看证书详细信息的视作无效。 5. 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 5.1报名时间:2020年02月20日至2020年02月26日(每天上午9:30至12:00,下午14:00至16:30)(公休日除外)。 5.2报名地点:绍兴市越城区5联印象城4F-3B。 5.3招标文件获取:招标文件工本费 200 元。 备注:为响应疫情防控工作,本项目接受邮寄报名,潜在投标人应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将报名资料快递至指定地点(以快递签收时间为准,统一采用EMS),快递地址:诸暨天阳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绍兴市越城区5联印象城4F-3B),收件人:胡桢萍,15857590172。 6. 投标保证金 6.1 金额:10000元(大写:壹万元整) 6.2 形式:必须为投标人基本账户开具的票据,即汇票、电汇、转账支票等(不包括现金)。 6.3 缴纳时间:投标保证金须在报名截止前同时缴纳。 7.其他有关内容 7.1评标入围方法:入围10家。 7.2评标方法:造价下浮率计分法。 7.3中标方式:取得分前三名者为中标人。 8.若本公告相关内容与正式发出的招标文件不一致,以正式发出的招标文件为准。 9.联系方式 招标人:绍兴市文化旅游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诸暨天阳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绍兴市越城区鲁迅中路348号地 址:诸暨市人民中路267号三楼 联系人:周海山 联 系 人:胡桢萍 电 话:0575-88625920电 话:15857590172
招标人:绍兴市文化旅游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诸暨天阳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20年0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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