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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大坞岙垃圾填埋场生态修复工程施工阶段全过程工程造价咨询服务项目


发布日期:2020-03-12 15:07:40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字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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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大坞岙垃圾填埋场生态修复工程施工阶段全过程工程造价咨询服务项目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绍兴市大坞岙垃圾填埋场生态修复工程(项目名称),已由 柯桥区行政审批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绍柯审批投【2019】276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绍兴市环境产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财政拨款(资金来源),招标人为绍兴市环境产业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阶段全过程工程造价咨询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绍兴市大坞岙垃圾填埋场。

2.2 建设规模:绍兴市大坞岙垃圾填埋场于1991年建成,库容140万立方米,于1993投入运行;2007年2月启动环境整治工程,扩建填埋库容300万立方米,分两期建设,其中一期于2008年5月建成90万立方米,二期于2013年6月建成210万立方米;2015年10月又一次启动提档整治工程,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库区堆高和环境整治两部分,增加填埋库容100万立方米,于2016年7月建成并投入运行。经多次扩建,现有生活垃圾填埋库区、渗滤液调节池、管理区及两座渗滤液处理站,总库容540万立方米。

大坞岙垃圾填埋场目前已堆填了大量垃圾,可用库容基本耗尽,参考“城市双修”和“无废城市”相关要求,同时结合绍兴市环境督查整改方案相关内容,本项目需进行生态修复,以降低环境污染、提升环境品质的。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地下水污染控制工程、封场和景观绿化工程、渗滤液及臭气控制工程、库区整形工程、道路工程等。

招标项目建安费(估算价):15319元。

2.3工程类别:施工阶段全过程工程造价咨询

2.4施工阶段全过程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招标范围:所有招标项目的全过程工程造价咨询,主要包括EPC总承包单位提交的施工图工程量及预算的审核、工程变更联系单预算编审、现场工程量审核签证、形象进度付款控制及审核、暂定价签证、隐蔽工程及竣工工程现场全过程影像记录、EPC 项目范围内其他设备设施采购项目的第三方工程量及设备品牌、价格等的鉴证审核、参与造价控制有关的工程例会、工程结算造价复核及招标代理服务(招标代理范围为涉及本工程的工程、服务、材料、货物等的招标代理,但不包括已完成招标代理项目的招标代理服务)等全过程造价控制服务内容不包括施工图工程量清单、预算标底编制及工程竣工结算审计(包括结算审计核增核减咨询费用),但需对施工图工程量清单及预算标底进行审核

2.5招标估算价:35.2万元(暂定)。

2.6咨询服务期:施工阶段全过程工程造价咨询工作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所有工程全部竣工验收合格及施工单位提交竣工结算资料齐全、工程结算经审计完毕止,具体按项目施工的实际进度和招标人要求组织实施。

2.7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服务费报价及结算标准:

3.1服务费计费基数标准:①施工阶段全过程工程造价咨询服务费按工程EPC项目施工图预算审定价×(1+EPC项目中标浮动率)为计费基数计算。②招标代理费按需招标代理项目的中标价为计费基数计算。

3.2服务费收费标准:

3.2.1施工阶段全过程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按《浙江省物价局关于进一步完善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的通知》(浙价服[2009]84号)中“施工阶段全过程工程造价控制-工程量清单及预算、招标控制价的编制或审核”的收费标准×55%作为基准价,服务费用一次性包干(含图审后的工程造价审核、结算初审审核等造价咨询费用),结算初审的核增核减费用的咨询服务费不计取,因施工工期延误或其它原因造成建设期延长不再追加相关费用

3.2.2施工阶段全过程工程造价咨询服务中的招标代理服务费按照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及发改价格〔2011〕534号中的收费标准基数的80%(即招标代理费收费为:标准收费×80%),单个项目最低收费2500元;若项目招标失败,需要重新招标的,不再追加中介服务费。招标代理服务费由所代理的招标项目中标单位承担。

3.3本次招标产生的公证费、招标代理服务费(8600元)及开标所产生的所有费用由本项目中标单位承担。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企业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甲级资质

4.2项目负责人要求:具有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拟派项目负责人须为投标企业在职职工(在职职工不包括离、退休返聘人员),须提供缴费期限包含2019年11月至2020年1月的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养老保险缴纳清单或证明(缴费单位和投标单位名称必须一致,并加盖社保缴费证明专用章),以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盖有社保部门专用章(或电子专用章)的社保证明件为准。

4.3其他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

(2)需具有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项目2020年度登记资格并在有效期间;

浙江省住建厅备案(省内企业不作要求)备案登记并在有效期间。

(3)企业在近二年内(2017年12月至2019年12月)无不良行为记录(指针对企业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

(4)其他条件:企业2015年1月至今(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承接过工程造价(工程造价以合同中的建安造价为准)6000万元及以上全过程工程造价咨询业绩。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项目中标通知书、项目全过程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缺一不可。如上述材料中未能体现业绩项目规模、类型的,则还须提供项目所在地行业主管部门或业主单位出具的证明。

4.4是否接受联合体报名:不接受

5.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313日至202031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版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p.ggb.sx.gov.cn:6081/TPBidder/网上报名

5.2招标文件获取:报名成功并在缴纳投标保证金后在绍兴公共资源交易网及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5.3资格预审文件工本费元;招标文件工本费: / 元。

6.投标保证金

本工程需缴纳投标保证金:0.4万元,投标保证金须在报名截止前领取招标文件时同时缴纳,必须为投标人基本账户开具的票据,即汇票、电汇、转账支票等不包括现金)。保证金缴入账户:账户一:开户单位名称: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开户行:绍兴银行营业部,账号:6224861565791149750;账户二:开户单位名称: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开户行:中信银行绍兴城东支行,账号:3110810043373576054;投标人可自主选择以上账户之一缴纳投标保证金。具有绍兴市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保证金联保资格的投标人不再缴纳本项目的投标保证金,招标人接受绍兴市招投标协会出具的投标保证金联保证明作为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投标和报名时无需提供。

7.其他有关内容

7.1评标入围方法:入围10

7.2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0414930分。本项目为电子投标,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由最新版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绍兴版)制作生成的加密投标文件上传至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7.3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不强制要求投标人参加现场开标会。

不见面开标大厅网址为:http://ol.ggb.sx.gov.cn/XinBan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建议使用 IE11浏览器访问。各投标人请使用绍兴市工程建设项目专用数字证书 CA 锁登录,在线参与开标活动。

7.4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不设技术标,设资信分)。本工程采用电子投标和辅助评标。

7.5中标方式:  最高分中标

8.公告与招标文件不一致性

若本公告相关内容与正式发出的招标文件不一致,以正式发出的招标文件为准。

9.联系方式

招标人:绍兴市环境产业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省建设工程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马山镇群贤路与越东路东北200米地 址:浙江省杭州市江干区环站东路97号云峰大厦1幢601室

联系人:沈 鑫                  联 系 人: 沈吉               

电  话:0575-89106374         电    话:18767598034            

10、监督单位

监督单位:绍兴市公用事业集团有限公司

监督联系人:吕 瑾    联系电话:0575-88050323

 

招标人:绍兴市环境产业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省建设工程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2020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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