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东路及南延段(杭甬高速-绍诸高速平水口)智慧快速路工程(二环南路以北至绍诸高速平水口)Ⅱ标监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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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版电子交易平台项目 越东路及南延段(杭甬高速-绍诸高速平水口)智慧快速路工程(二环南路以北至绍诸高速平水口)Ⅱ标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越东路及南延段(杭甬高速-绍诸高速平水口)智慧快速路工程(二环南路以北至绍诸高速平水口)Ⅱ标监理(项目名称)已由绍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2018-330600-78-01-016552-000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绍兴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绍兴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绍兴市越城区,涂山路至洄涌湖公园。 2.2 建设规模:工程隧道主线起点为设计桩号K17+980,南至洄涌湖公园(设计桩号K20+800),该段主线长约2820米,采用双向4车道规模,以明挖隧道形式于平水江东侧布线;另有二环南路方向的衔接段,该段高架起点设计桩号为K17+675,地面辅路起点为K17+619.07,终点设计桩号为ZK18+637.451。主线建设标准为城市快速路,设计车速80km/h,采用双向4车道;地面道路建设标准为城市主干路,采用双向4车道;设计车速60km/h。工程范围内拆除改建1座地面桥梁。 项目估算价:建安费概算151700万元;招标估算价:1475.8865万元。 2.3 招标范围:本工程包括施工图范围内的全过程监理。 2.4工程类别:市政公用工程。 2.5 计划工期:不少于60个月,其中施工阶段监理不少于36个月(具体与施工阶段工期同步),缺陷责任期监理24个月。 2.6 质量要求:合格。 2.7标段划分: / 。 2.8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项目总监须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市政公用工程)资格,且无在监工程,拟派项目总监须为投标人在职职工(在职职工不包括离、退休返聘人员),须提供缴费期限包含2020年9月至2020年11月的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养老保险交纳清单或证明(缴费单位和投标人名称必须一致,并加盖社保缴费证明专用章),以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盖有社保部门专用章(或电子专用章)的社保证明件为准;若项目总监为事业编制的,以提供缴费期限包含2020年9月至2020年11月由人事代理中心出具的社保证明(需加盖人事代理中心证明专用章)。 3.1.1企业业绩:投标人或项目总监自2016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证书时间为准】,监理过一个含隧道(或地道)连续洞长≥500米的市政工程的类似项目业绩。 3.2主要设备、材料要求: / 。 3.3其他要求: 3.3.1企业具有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项目2020年度登记资格并在有效期内。 3.3.2浙江省外企业须经浙江省住建厅备案(浙江省内企业不作要求)。 3.3.3企业在/ 年 / 月 / 日前与 / 签订劳动者工资保障金管理协议。 3.3.4企业和项目总监近 五 年无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提供承诺书)。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5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 /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6因时间紧、任务重、越东路及南延段(杭甬高速-绍诸高速平水口)智慧快速路工程(二环南路以北至绍诸高速平水口)监理项目共分为2个标段招标实施,投标人只允许中其中1个标段,中标I标后自动放弃Ⅱ标投标。 4.招标文件获取 4.1请于2021年 1 月 21 日 8:30 时至2021年 1 月 27 日 17:00时在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p.ggb.sx.gov.cn:6081/TPBidder/)自行下载招标文件,截止期后交易平台不再提供下载服务;未在规定时间内获取招标文件的,不接受其投标。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5.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需缴纳投标保证金 贰拾捌 万元,投标保证金在投标人自行获取招标文件后,在2021年 2 月 22 日17:00时前缴纳。缴纳方式为: (1)投标人基本账户开具的银行票据,即汇票、电汇、转账支票等(不包括现金)。保证金缴入账户:账户一:开户单位名称: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开户行:绍兴银行营业部;账号: 6224861565791304983 ;账户二:开户单位名称: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开户行:中信银行绍兴城东支行;账号:3110810043375686310;投标人可自主选择以上账户之一缴纳投标保证金。 (2)招标人接受绍兴市招标投标协会出具的“投标保证金联保证明”作为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投标人不用另行提供。 (3)招标人接受投标保证金电子保险保函。投标人自行在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p.ggb.sx.gov.cn:6081/TPBidder/)中自主选择办理。保险保函费用必须从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转出,并在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办妥保险保函手续。 6.其他有关内容 6.1评标入围方法:入围10家。 6.2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设技术标); 6.3中标方式:最高分中标 。 6.4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1年 2 月 26 日 9:30 时,地点为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423室。 6.5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不强制要求投标人参加现场开标会。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8.若本公告相关内容与正式发出的招标文件不一致,以正式发出的招标文件为准。 9.联系方式 招标人:绍兴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 浙江兴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绍兴市渔化桥河沿207号 地 址:绍兴市环城西路396#-5 联系人: 祝超 联 系 人: 金波浩 电 话: 0575-85201992 电 话: 18069556899 招标人: 绍兴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兴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1 年 1 月 20 日 附件下载: 越东路及南延段(杭甬高速-绍诸高速平水口)智慧快速路工程(二环南路以北至绍诸高速平水口)Ⅱ标监理1.17.do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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