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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三江排涝(梅南路南侧区块水利及环境提升)——官渡路以东片区项目(水利及环境工程一期)


发布日期:2021-05-10 18:09:36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字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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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三江排涝(梅南路南侧区块水利及环境提升)——官渡路以东片区项目(水利及环境工程一期)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三江排涝(梅南路南侧区块水利及环境提升)——官渡路以东片区项目(水利及环境工程一期)(项目名称)已由绍兴市越城区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2103-330654-99-01-866193(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绍兴市镜湖新区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绍兴市镜湖新区开发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位于镜湖核心区

2.2 建设规模:主要内容为河道疏浚、河道砌坎、河道清淤、园林、建筑、景观桥梁(6座,其中群英桥最大单跨为32m)、绿化、景观水电等,总面积约104900平方米,其中铺装面积29300平方米,绿化面积69081平方米招标估算价:约10100万元(其中桥梁、排水、沥青道路等市政工程约4353万元,景观绿化约3542万元,河道疏浚、河道清淤等水利工程1760万元,其他工程约445万元),具体以审定后的标底为准

2.3 招标范围:主要内容为施工图范围内的河道疏浚、河道砌坎、河道清淤、铺装、园路、绿道、停车场、硬质驳岸、生态驳岸、廊架、景观小品、桥梁、绿化、场外排水、场外弱电、管理房、涵洞、景观照明、景观给水工程等内容,具体详见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

2.4计划工期:390日历天

2.5 质量要求: 合格    

2.6标段划分:    /      

2.7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和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园林或水利类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具有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无在建工程,拟派项目负责人须为投标企业在职职工(联合体投标的,项目负责人为牵头人在职职工,在职职工不包括离、退休返聘人员),应提供缴费期限包含2021年1月至2021年3月的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养老保险交纳清单或证明(缴费单位和投标单位名称必须一致,并加盖社保缴费证明专用章或电子专用章)

3.2主要设备、材料要求:    /    

3.3其他要求:

3.3.1企业具有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项目2021年度登记资格并在有效期内(如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符合上述条件)。

3.3.2企业需要经浙江省住建厅备案(浙江省内企业不作要求)(如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符合上述条件) ,项目负责人 

3.3.3企业在  / / / 日前与 / 签订劳动者工资保障金管理协议。

3.3.4企业(联合体投标的,则指联合体各方)和项目负责人近 年无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提供承诺书)

3.4 本次招标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投标人只能由一个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一个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的单位组成;②牵头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③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对本项目进行投标;④联合体牵头人出具联合体协议,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⑤联合体成员总数(含牵头人)不得超过两家

3.5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4.招标文件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511 8:30时至202151717:00时,在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p.ggb.sx.gov.cn:6081/TPBidder/)自行下载招标文件,截止期后交易平台不再提供下载服务;未在规定时间内获取招标文件的,不接受其投标。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5.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需缴纳投标保证金伍拾元,投标保证金在投标人自行获取招标文件后,在202152717:00 时前缴纳。缴纳方式为:

5.1投标人基本账户开具的银行票据,即汇票、电汇、转账支票等(不包括现金)。保证金缴入账户:账户一:开户单位名称: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开户行:绍兴银行营业部;账号:6224861565791402381;账户二:开户单位名称: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开户行:中信银行绍兴城东支行;账号:3110810043378964707;投标人可自主选择以上账户之一缴纳投标保证金(若联合体投标的,则由联合体牵头人缴纳)。

5.2招标人接受绍兴市招标投标协会出具的“投标保证金联保证明”作为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投标人不用另行提供。

5.3招标人接受投标保证金电子保险保函。投标人自行在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p.ggb.sx.gov.cn:6081/TPBidder/)中自主选择办理。保险保函费用必须从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转出,并在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办妥保险保函手续

6.其他有关内容

6.1评标入围方法:入围10家

6.2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设技术标,采用电子辅助评标)

6.3中标方式:最高分中标

6.4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15319:30时,地点为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417室。(电子投标的项目,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由“最新版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绍兴版)”制作生成的加密投标文件上传至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6.5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不强制要求投标人参加现场开标会。

不见面开标大厅网址为:http://ol.ggb.sx.gov.cn/XinBan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建议使用 IE11 浏览器访问。各投标人请使用绍兴市工程建设项目专用数字证书CA 锁登录,在线参与开标活动。不要求提交非加密电子投标文件。

6.6本项目资格预审文件和招标文件发布截止时间、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有关公示(公告)截止时间、投诉有效期截止时间如遇国家法定休假日的,则自动顺延至法定休假日后第1个工作日。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8.若本公告相关内容与正式发出的招标文件不一致,以正式发出的招标文件为准。

9.联系方式

招标人:绍兴市镜湖新区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翔实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绍兴市凤林西路155号           地  址:  绍兴市越城区阳明北路692号  

联系人:      楼颖                      联系人:         黄跃文             

电  话:   0575- 88019058               电  话:      13325955895        

 

招标人:绍兴市镜湖新区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翔实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1510

 


附件下载:
[A3306010720001021001001]新三江排涝(梅南路南侧区块水利及环境提升)——官渡路以东片区项目(水利及环境工程一期).SXSZ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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