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建设工程 > 中标(预审)公示
新三江排涝(梅南路南侧区块水利及环境提升)——官渡路以东片区项目(水利及环境工程一期)


发布日期:2021-06-03 08:34:24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字号:[ ]
分享:


新三江排涝(梅南路南侧区块水利及环境提升)——官渡路以东片区项目(水利及环境工程一期)

中标公示

绍兴市镜湖新区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建设的新三江排涝(梅南路南侧区块水利及环境提升)——官渡路以东片区项目(水利及环境工程一期),于202153109:30:00时在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已确定中标候选人,现将有关内容公示如下:

名次

中标候选人

项目负责人

下浮率

%

基准价

(万元)

1

诚邦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联合体:浙江省第一水电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李军

13.50%

11662.9325

2

/

/

/

拟确定中标人

诚邦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联合体:浙江省第一水电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李军

13.50%

中标工期

390日历天

面积

/

第一中标候选人有效业绩

    

1

项目名称

温州市雁鸣河工程

项目地址

温州

发 包 人

温州市瓯江口开发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发包人地址

温州

项目描述

联合体成员业绩,业绩时间:2019年,业绩描述:水利工程,合同金额8015万元

2

项目名称

苕溪清水入湖河道整治工程长兴应急段(大施斗段)

项目地址

长兴

发 包 人

农丰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包人地址

长兴

项目描述

联合体成员业绩,业绩时间:2017年,业绩描述:水利工程,合同金额3421万元

3

项目名称

沪杭(昆)高速王店出入口景观整治工程

项目地址

嘉兴

发 包 人

嘉兴市梅里小城市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发包人地址

嘉兴

项目描述

联合体牵头人业绩,业绩时间:2017年,业绩描述:园林绿化工程,合同金额2654万元

4

项目名称

半山国家森林公园配套景点设施用房工程

项目地址

杭州

发 包 人

杭州市拱墅区住房和城市建设局

发包人地址

杭州

项目描述

联合体牵头人业绩,业绩时间:2017年,业绩描述:园林绿化工程,2853万元

5

项目名称

扩大杭嘉湖南排杭州三堡排涝工程

项目地址

杭州

发 包 人

杭州南排工程建设管理处

发包人地址

杭州

项目描述

联合体成员荣誉,获奖时间:2017年,业绩描述:2016-2017年度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

6

项目名称

半山国家森林公园配套景点设施用房工程

项目地址

杭州

发 包 人

杭州市拱墅区住房和城市建设局

发包人地址

杭州

项目描述

联合体牵头人荣誉,获奖时间:2019年,业绩描述:中国风景园林学会科学技术奖园林工程金奖

7

项目名称

桐庐县富春江水利风景区滨水风光带(洋洲段) 景观工程-C 标段

 

项目地址

桐庐

发 包 人

蓝城房产建设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发包人地址

桐庐

项目描述

项目负责人荣誉,获奖时间:2019年,业绩描述:浙江省“优秀园林工程”奖金奖

8

项目名称

阿里巴巴“淘宝城”二期 T6T7 楼项目室外环境工程

项目地址

杭州

发 包 人

浙江淘宝科技有限公司

发包人地址

杭州

项目描述

项目负责人荣誉,获奖时间:2016年,业绩描述:浙江省“优秀园林工程”奖金奖

第二中标候选人有效业绩

     

1

项目名称

/

项目地址

/

发 包 人

/

发包人地址

/

项目描述

/

被否决投标

   

序号

被否决投标单位

被否决原因

否决投标的依据

1

青岛瑞源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联合体:杭州滨江区市政园林工程有限公司)

联合体成员单位无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

不符合招标文件P103.4

2

浙江环宇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联合体:浙江舟水建设有限公司)

联合体成员单位不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

不符合招标文件P103.3.1

公示期限

2021638:30——20216717:00

   

 

招标人:绍兴市镜湖新区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绍兴市凤林西路155

联系人:楼颖  电话:0575- 88019058

代理机构:浙江翔实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绍兴市越城区阳明北路692

联系人:黄跃文 电话: 0575-88689178/13325955895

202162

 

 

 

 

 

 

说明:在公示期内,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该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内书面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对招标人、代理机构的异议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投标人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下列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投诉。投诉以单位名义的需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个人名义的需署明真实姓名、工作单位、联系方式,并附身份证明复印件,否则不予受理。

招投标职能管理部门(职能处室): 绍兴市·镜湖新区开发建设办公室  电话:0575-88017277

绍兴市政务服务办公室监督检查处  电话: 0575-88207195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