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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梅山以东片区(一单元)设计项目


发布日期:2022-11-11 17:14:12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字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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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梅山以东片区(一单元)设计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绍兴市梅山以东片区(一单元)设计项目(项目名称),已由 镜湖新区规划建设部(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2210-330654-99-01-625805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绍兴市镜湖综合保护投资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自筹100%(资金来源),招标人为  绍兴市镜湖综合保护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东至后墅路、南至市政府、西至解放路、北至群贤路

2.2 建设规模:总用地面积约150公顷,其中陆地面积约105公顷,水域面积约45公顷。拟建总建筑面积约20万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约13.7万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6.3平方米;拟新建绿化景观约20万平方米,改造绿化景观约68万平方米;项目总建安估算费约为138000万元,其中:建筑工程建安估算费约118000万元 、景观工程建安估算费约20000万元。

2.3招标控制价:2698万元(按浙江省建设工程其他费用定额2018版设计收费标准)。

2.4招标范围:

1、方案设计(总平面图、总鸟瞰图、环境布置图、交通分析图和交通评价、单体建筑平、立、剖及透视效果图、绿化景观、市政交通、投资估算等);

2、初步设计(包括扩初、工程概算等);

3、地质勘察和地形测绘;

4、施工图和场外设计:包括建筑(含符合土建验收所需要的基础性装修,其中:地上建筑不包含精装修,地下室装修需满足交通和停车要求)、结构、PC构建装配式、地下室含人防设施、电梯、采暖通风、空调、给水排水、电气、弱电系统、节能、环保、消防、安防、配电房及高配电气设计、钢结构及深化设计、幕墙及深化设计、场外管线、建筑智能化、景观、绿化、林下改造、照明、泛光照明、标识标牌、标志标线、多杆(箱)合一、绿色建筑(2022版绿建三星标准)、海绵城市、景观小品、桥梁、水系和驳岸整治、码头(停靠点)、停车场及相应配套运动设施、配套道路等;5G通讯设计(包括:天馈系统和室分系统、机房及电源配套系统等);通讯专项(信息安全、智慧楼宇、低碳绿色节能新技术专项设计;

5、地域文化典故研究和利用。

6、BIM设计;

7、配合及施工期间现场配合服务;

8、红线外可能涉及的交通组织和设施、市政配套、公共服务等(如连接市政府科文广场的水下通道等),如为地上连接通道需做到施工图,如为地下和水下连接通道需做到方案设计;

9、通过评审的基坑围护方案及施工设计与施工期间现场配合服务。

10、摩天轮方案(需研究技术指标、位置、大小、导则指标等,施工图另行设计)、雕塑(设计到方案阶段)。

若无相关专业设计资质的,可委托其他相应专业设计单位设计,设计费用不再增加。专业设计的费用、与设计直接相关的专业技术评审论证并配合报批包含在本次设计费报价中。所有费用均包含在本次设计费报价中(包括:设计费、图纸打印费、设计人员旅差费、住宿费、交通费、评审费、节能评估费、专家费等)。

2.5工程类别:工程设计

2.6计划工期:设计总周期为100日历天,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从合同合同签订后30天内深化方案设计;设计方案确定后25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包括工程经济分析、工程概算)并通过评审;初步设计评审通过后45天内完成所有施工图设计,具体根据甲方要求和工程进度提交。不包括招标人对方案、施工图交流、审查、评审的时间。(根据任务实际情况招标人有权作出相应调整)

2.7质量要求: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达到设计任务书要求的设计深度,符合国家现行设计标准。

2.8标段划分:  /  

2.9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以下三种条件之一:

①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和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

③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和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

项目负责人须同时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拟派项目负责人须为投标企业在职职工(在职职工不包括离、退休返聘人员),须提供缴费期限包含2022年8月至2022年10月的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养老保险交纳清单或证明(缴费单位和投标单位名称必须一致,并加盖社保缴费证明专用章或电子专用章)或项目负责人为事业编制的,则提供缴费期限包含2022年8月至2022年10月由人事代理中心出具的社保证明(需加盖人事代理中心证明专用章)

业绩要求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投标人从2017年7月1日至今(以图审合格书为准)完成过总建筑面积10万平方米(或项目建安估算价5亿元)及以上的公共建筑项目设计。

投标人从2017年7月1日至今(以图审合格书为准)完成过占地面积10万平方米(或项目建安估算价1亿元)及以上的绿化景观项目设计

注:1.上述业绩设计范围需包含方案及施工图设计。

2.上述公共建筑设计项目业绩与绿化景观项目设计业绩可为同一或不同项目设计业绩。

3.投标人须提供如下业绩证明材料:提供设计合同(需体现用地面积及建安造价,允许非完整合同复印件,但须包含封面,签署页,项目性质规模)和图审合格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如上述证明材料无法体现业绩要求或景观项目设计业绩的图审合格书未能提供的,则需提供项目发包人或项目所在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第三方证明材料。

3.2其他要求:

3.2.1企业具有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项目年度登记资格并在有效期内。

3.2.2省外企业经浙江省住建厅备案通过且在有效期内的证明材料或经浙江省勘察设计行业四库一平台信息系统公示备案通过的网页截图打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浙江省内企业不作要求)。

3.2.3企业和项目负责人近5年无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提供承诺书)。

3.2.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2.5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工程(标段)中的  /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4.招标文件获取

4.1请于 2022   11  14  日至2022  11    18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08:30 时至 12:00 时,下午 14:00时至 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p.ggb.sx.gov.cn:6081/TPBidder/)自行下载招标文件截止期后交易平台不再提供下载服务;未在规定时间内获取招标文件的,不接受其投标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5.投标保证金

    本工程需缴纳投标保证金 10 万元,投标保证金在投标人自行获取招标文件后,在2022120217:00时前缴纳,缴纳方式为:

①投标人基本账户开具的票据,即汇票、电汇、转账支票等(不包括现金)。保证金缴入账户:账户一:开户单位名称: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开户行:绍兴银行营业部;账号:  6224861565799032602   ;账户二:开户单位名称: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开户行:中信银行绍兴城东支行;账号: 3110810043370000269 ;投标人可自主选择以上账户之一缴纳投标保证金(若联合体投标的,则由联合体牵头人缴纳)。

②招标人接受招标人接受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出具的“年度投标保证金证明”作为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投标人不用另行提供其他证明材料。

③招标人接受投标保证金电子保险保函。投标人自行在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p.ggb.sx.gov.cn:6081/TPBidder/)中自主选择办理。保险保函费用必须从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转出,并在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办妥保险保函手续。

6.其他有关内容

6.1评标入围方法:全部入围

6.2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评定分离)

6.3中标方式:详见评标办法、定标办法。

6.4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2 12  07  9:30 时,地点为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指定的开标室

6.5本项目资格预审文件和招标文件发布截止时间、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有关公示(公告)截止时间、投诉有效期截止时间如遇国家法定休假日的,则自动顺延至法定休假日后第1个工作日。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8.若本公告相关内容与正式发出的招标文件不一致,以正式发出的招标文件为准。

9.联系方式

招标人:绍兴市镜湖综合保护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广正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  绍兴市越城区凤林西路155        址:   绍兴市解放大道177号19楼

联系人:                                人:                

 话:   0575-89185726                     话: 0575-88130250/13867532448  

 

人(盖章): 绍兴市镜湖综合保护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盖章):浙江广正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2 11  11 


附件下载:
绍兴市梅山及以东片区(一单元)设计项目招标文件11.10(审定稿).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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