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昌县新林乡胡卜村河底潭等建筑用石料(凝灰岩)矿采矿权协议出让事项公示 绍矿交公示(2014)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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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昌县新林乡胡卜村河底潭等建筑用石料(凝灰岩)矿
采矿权协议出让事项公示
绍矿交公示〔2014〕6号
新昌县新林乡胡卜村河底潭等建筑用石料(凝灰岩)矿采矿权已经浙江省国土资源厅(浙土资厅函〔2014〕344号)批准设置,并经绍兴市国土资源局(绍市土资函〔2014〕125号文件)同意以协议方式出让,协议出让方案已经新昌县人民政府(新政复〔2014〕47号)批复同意。根据《转发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矿业权交易规则(试行)〉的通知》(浙土资发〔2012〕14号)、《浙江省矿业权交易管理暂行办法》(浙土资发〔2011〕18 号)、《绍兴市矿业权出让交易办法》(绍市土资发〔2011〕86 号)的规定,现将协议出让事项公示如下:
1、采矿权受让人:浙江钦寸水库有限公司
2、采矿权取得方式:以协议方式一次性整体有偿出让
3、采矿权名称:新昌县新林乡胡卜村河底潭等建筑用石料(凝灰岩)矿
4、开采矿种:建筑用石料(凝灰岩)
5、开采方式:露天开采
6、出让资源量:根据经绍土资储备字〔2014〕01号备案的浙江省有色金属地质勘查局编写的《浙江省新昌县新林乡胡卜村河底潭等建筑用石料(凝灰岩)矿区范围调整地质报告》,石料矿资源储量(122b)197.29万吨(约78.11万立方米),其中宕碴21.46万吨(约10.22万立方米)。
7、矿区范围:矿区位于新昌县新林乡胡卜村河底潭等,矿区范围由11个拐点圈定,拐点坐标如下:
8、采矿权开采规模及期限:开采规模为98万吨/年(约39万立方米/年)。开采年限为二年,自采矿许可证批准之日起二年。
9、采矿权价款:该采矿权出让价款经新昌县国土资源局集体会审,出让方案报经新昌县人民政府批复,协议出让价格为430万元。出让价款在受让人签订出让合同之日起7日内一次性缴清。
10、有关要求:该采矿权所采石料只能用于钦寸水库工程建设,不得外销,工程结束应立即关闭矿山,并注销采矿许可证。
公示日期:2014年11月13日至2014年11月26日(在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我中心反映)
联系单位:绍兴市土地矿产交易中心
单位地址:绍兴市迪荡新城鼎盛时代大厦616办公室
邮政编码:312000
联系人:赵先生 电话:0575-882071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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