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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越城区马弄住宅东区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14-08-19 16:47:18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字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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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越城区马弄住宅东区改造 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绍兴市越城区马弄住宅东区改造工程(项目名称)已由绍兴市越城区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越发改初设[2014]7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绍兴市越城区塔山街道办事处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100 % 集体: /  % 私人: /  % 外资: /  % 其他: /  %,招标人为绍兴市越城区塔山街道办事处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塔山街道马弄住宅东区小区内    
2.2 建设规模:对小区的路面重新浇筑,地面管网重新铺设,新装楼道灯、监控系统等;招标估算价: 481  万元。
2.3 招标范围:施工图范围内全部内容(具体详见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  
2.4 工程类别:市政三类
2.5 计划工期:150日历天
2.6 质量要求:合格
2.7 标段划分: /  
2.8 招标方式: 公开 (公开或邀请)招标。  
2.9资格审查方式资格: 后审 (预审或后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资质,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工程专业建造师二级及以上 ,并具有安全生产合格证(B证)资格,且无在建工程;五大员(资料员、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材料员)持证上岗。拟派项目负责人和市政五大员( 资料员、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材料员)为投标人在职职工的,以提供缴纳期限包含20145月至20147月的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养老保险交纳清单或证明为准(缴费单位和投标人名称必须一致,并加盖社保缴费证明专用章,应注明上述月度详细缴纳金额);拟派项目负责人为离退休返聘人员的,以提供退休证明及单位聘用证明为准。
3.2 主要设备、材料要求:/ 
3.3 其他要求:
3.3.1 企业在201312 月底前已向绍兴市市政招标办备案(有效期内)。
3.3.2 企业在20142月底前与绍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签订劳动者工资保障金管理协议。
3.3.3 企业具有2014 年度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项目交易会员资格。
3.3.4 近三 年以来企业和项目经理在检察机关无行贿犯罪记录。
3.3.5 近一 年以来企业和项目经理没有被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绍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清出市场记录。
3.3.6 拟派项目经理到位率不得低于 80 %,月现场出勤率不得低于 80 %;五大员到位率不得低于 80 %,月现场出勤率不得低于 80 %
3.4 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3.5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工程(标段)中的 /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 8 20 日至2014 8 26 日(招标估算价200万元及以上不少于5日;招标估算价200万元以下不少于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迪荡新城鼎盛时代大厦惠利街20号二楼)建设项目报名窗口刷交易IC卡自助报名CA网上投标报名,并同时在缴纳投标保证金后在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招标文件,并向窗口工作人员递交项目负责人在开标前无在建工程的递交《项目投标报名承诺书》(表格可在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专区下载)一式三份。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元(含工程量清单、招标人预算书等),在缴纳投标保证金前支付,售后不退。图纸押金/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5.投标保证金

本工程需缴纳投标保证金 陆万 ,投标保证金在领取招标文件时同时缴纳,必须为投标人基本账户开具的票据,即汇票、电汇、转帐支票等(不包括现金)。保证金缴入账户:账户一:开户单位名称: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开户行:绍兴银行营业部,账号:0900000103411100010;账户二:开户单位名称: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开户行:中信银行绍兴城东支行,账号:7334310182600023663;投标人可自主选择以上账户之一缴纳投标保证金。具有绍兴市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保证金联保资格的投标人不再缴纳本项目的投标保证金,招标人接受绍兴市招标投标协会出具的“投标保证金联保证明”作为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投标及报名时无需提交。

6.其他有关内容

6.1评标入围方法:绍市公管[2009]32号文件
6.2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
6.3中标方式:最高分中标
6.4.工程款支付方式:合同签订后10天内支付合同价的10%作为工程预付款;每月按工程监理单位和甲方核准的月工程量的60%并按比率扣除预付款后支付当月工程款;工程竣工验收结束付至合同价的60%(如实际完成的工程量低于合同,则付至经甲方和监理核准的实际完成工程量的60%);完成竣工资料备案后付至75%(如实际完成的工程量低于合同,则付至经甲方和监理核准的实际完成工程量的75%);决算初审完成后付至合同价的80%(初审造价低于合同价的付至初审造价的80%;决算经主管部门终审后付至终审价的90%,余款在保修期满后28天内按终审价一次性付清。
 
6.5.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14 9 9 15:30 时,地点为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 423 室。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8.公告与招标文件不一致性

若本公告相关内容与正式发出的招标文件不一致,以正式发出的招标文件为准。

9.联系方式

人:绍兴市越城区塔山街道办事处招标代理机构:绍兴市建新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址:  延安路(塔山小学对面)      址:    市区西咸欢河沿十号三楼 
    编:       312000                 编:            312000         
人:                      人:           陈华利          
    话:     18957559093              话:         0575-85122582    
    真:         /                    真:         0575-85115062     
                                  
 
      人: 绍兴市越城区塔山街道办事处
招标代理机构:绍兴市建新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2014   8 19 
附件下载:
工程量清单.rar
评标办法.xml
招标文件正文.pdf
塔山街道马弄住宅东区整治改造工程.ZJZ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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