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轨道交通1号线工程造价审核服务资格入围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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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轨道交通1号线工程造价审核服务资格入围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绍兴市城市轨道交通1号线工程已由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发改基础【2016】1145号 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绍兴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政府财政资金和银行贷款 ,招标人为绍兴市财政局、绍兴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造价审核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绍兴市。 2.2 建设规模:绍兴市城市轨道交通1号线分为主线和支线。其中,主线起于笛扬站(不含),终于鉴湖镇站,全长24.2公里,设车站18座,全为地下站;支线起于柯桥客运站,终于站前大道站,全长7.1公里,设车站6座,全为地下站。 2.3招标项目概算建安费(估算价):112亿元。 2.4工程类别:造价审核服务。 2.5联合招标的审核内容:绍兴市城市轨道交通1号线工程、与线路同步实施的换乘站及附属物业等的各类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审核(已招标确定的凤林路站及二环北路站、镜凤区间、凤二区间控制价审核除外)、工程结算审核服务。 2.6其他审核内容:工程结算审核服务单位需承担其所负责结算审核项目中的工程变更审核、计量支付审核及前期工程(绿化迁移、交通导改工程、管线迁改、道路恢复等)的工程结算审核服务,并向绍兴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出具审核意见书或审核报告(以轨道集团要求为准)。 2.7招标估算价:1600万元。 2.8 计划开工时间:2018年/月(具体按招标人要求完成)。 2.9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服务费报价及结算标准: 3.1招标控制价审核咨询费 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审核:参照浙价服〔2009〕84号收费标准中“工程量清单及预算、招标控制价的编制或审核”的收费费率,计费基数为服务项目审定后的标准预算价(扣除其他项目清单)为准,审核咨询费=《浙江省物价局关于进一步完善工程造价咨询服务的通知(浙价服〔2009〕84号)》文件中清单及招标控制价审核收费标准×45%×(1+投标浮动率),服务费用一次性包干,合同期间不再追加相关费用。 3.2工程结算审核: (1)审计基本收费:参照浙价服〔2009〕84号收费标准中“工程结算审核”的收费费率,计费基数为服务项目送审工程造价为准,基本收费按=《浙江省物价局关于进一步完善工程造价咨询服务的通知(浙价服〔2009〕84号)》文件中工程结算审核基本收费标准×60%×(1+投标浮动率),服务费用一次性包干,合同期间不再追加相关费用。 (2)审计追加收费:按单项工程结算核减额超过送审工程造价5%幅度以外的净核减额为基数计算,取费费率为5%,费用由施工单位承担,由项目建设单位督促落实,项目建设单位应在施工单位支付该项费用后才付清该单项工程的款项。 3.3按照3.1和3.2的收费标准作为投标基准价。投标报价在基准价的-5%~5%(含上限、下限)有效范围内浮动。 3.4造价咨询服务费包含收集已有资料、现场踏勘、进行调查、编制咨询报告文件、现场服务咨询费、资料增加成本费、后续服务、风险费、保险费、所有国家规定课征的税费、投标费用、政策性文件规定费用等所有费用。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投标人资质要求:具有工程造价咨询甲级资质且自2012年1月1日以来完成过轨道交通或城际铁路土建工程造价10亿元人民币及以上招标控制价编制或审核业绩或工程结算审核业绩(需提供咨询合同和相应项目的工程造价咨询或审核报告,时间以报告出具时间的为准,工程造价金额以报告为准,同一条线路不分期实施工程造价金额可以累计)。 注:同一业主的不同项目视作不同业绩。同一条线路不分期实施的视为一个业绩;若分期实施的(根据立项文件)可视为不同业绩。 4.2项目负责人要求: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拟派项目负责人为投标人在职职工(在职职工不包括离、退休返聘人员),并提供缴费期限包含2017年7月至2017年10月的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养老保险交纳清单或证明(缴费单位和投标单位名称必须一致,并加盖社保缴费证明专用章)。 4.3其他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 (2)企业具有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项目交易会员(年度)资格。未具有该会员资格的,需在投标报名结束前及时办妥临时会员相关手续,并缴纳临时会员费(席位费)。 (3)企业在近二年内(2015年12月至2017年12月)无不良行为记录(指针对企业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 (4)其他条件:省外企业需在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备案登记并在有效期内(省内企业不作要求)。 4.4是否接受联合体报名:不接受 4.5其他条件:①入围后按照招标人要求在招标人办公地点附近设置建筑面积约为100平方米的办公场所。②投标人承诺入围后设立绍兴市轨道交通项目部,该项目部在按上述第项要求设置的办公场所进行办公,项目部人员不少于6人(包括项目负责人),其中常驻项目部人员不少于2人。 5.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12月18日至2017 年12月2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建设项目投标报名窗口刷交易员二代居民身份证自助报名或CA网上投标报名,并同时在缴纳投标保证金后在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5.2招标文件获取:报名成功并在缴纳投标保证金后在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及交易服务平台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5.3资格预审文件工本费 / 元;招标文件工本费: / 元。 6.投标保证金 本工程需缴纳投标保证金:10万元,投标保证金须在报名截止前,领取招标文件的同时缴纳,必须为投标人基本账户开具的票据,即汇票、电汇、转帐支票等(不包括现金)。保证金缴入账户:账户一:开户单位名称: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开户行:绍兴银行营业部,账号:0900000103411100010;账户二:开户单位名称: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开户行:中信银行绍兴城东支行,账号:7334310182600023663;投标人可自主选择以上账户之一缴纳投标保证金。具有绍兴市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保证金联保资格的投标人不再缴纳本项目的投标保证金,招标人接受绍兴市招投标协会出具的“投标保证金联保证明”作为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投标和报名时无需提供。 7.1评标入围方法:评标得分排名前3名作为本次入围单位 。 7.2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1月9日9 时30分,地点为: 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指定的开标室。 8.公告与招标文件不一致性 若本公告相关内容与正式发出的招标文件不一致,以正式发出的招标文件为准。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绍兴市财政局 地 址: 绍兴市凤林西路151号 联系人: 童工 电 话: 0575-88651143
招标人: 绍兴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 绍兴市车站路216号绍兴火车站综合楼3楼 联系人: 毛工 电 话: 0575-88269901
招标代理:宁波国际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绍兴市车站路216号绍兴火车站综合楼3楼 联系人: 陈工 电 话:0575-88266682 招标人:绍兴市财政局、绍兴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宁波国际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2017年12月15日 附件下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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