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9国道智慧快速路改造工程(湖安路至越兴路)全过程工程造价控制咨询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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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9国道智慧快速路改造工程(湖安路至越兴路)全过程工程造价控制咨询服务项目 (原绍兴市城市智慧道路快速系统工程全过程工程造价控制咨询服务项目II标329国道智慧快速路改造工程)重新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329国道智慧快速路改造工程(湖安路至越兴路)已由绍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绍市发改联〔2018〕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绍兴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绍兴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造价咨询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绍兴市。 2.2 建设规模:工程道路全长约22.35公里,其中高架路长约8.8公里,地道长约1.38公里,地面快速路长约12.17公里,改造桥梁22座,总用地面积约2165亩,建安费约46亿元。 2.3工程类别:造价咨询。 2.4造价咨询服务招标范围:本项目为全过程工程造价控制咨询服务(不包括结算初审),主要内容如下: ⑴编制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⑵制定造价控制的实施流程,对承包人报送的工程造价(包括施工图预算)进行审核,确定造价控制目标;⑶根据承包合同、进度计划编制用款计划书;⑷参与造价控制有关的工程会议;⑸负责对承包人报送的每月(期)完成进度款月报表进行审核,并提出当月(期)付款建议书;⑹承发包方提出索赔时,凭据合同和有关法律、法规,提供咨询意见;⑺协助发包人及时审核因设计变更、现场签证等发生的费用,相应调整造价控制目标,并向发包人提供造价控制动态分析报告;⑻提供与造价控制相关的人工、材料、设备等造价信息和其他咨询服务;⑼负责建设项目工程造价相关合同履行过程的管理,提出工程设计、施工方案的优化建议,各方案工程造价的编制与比选;⑽通过对工程项目前期阶段、施工阶段的现场跟踪,就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所涉及的合同管理、工程变更、现场签证、材料价格及形象进度等涉及工程费用方面的问题配合发包人提供咨询和控制;⑾咨询人负责前期工作所有专业的设计概预算审核(如有):根据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及初步设计图纸,相应的建设工程法律、法规、标准规范与概预算定额,对工程量计算、定额套用、费率计取进行确定或核对,完成概预算文件的审核;对审核有问题的概预算进行补充、调整和完善;出具编制或审核报告;⑿参与建设项目前期财务审计、建设期财务跟踪审计;⒀跟踪审计需符合浙审投〔2014〕27号《浙江省政府投资项目跟踪审计实施细则》和《浙江省政府投资项目竣工决算审计实施细则》的要求;⒁其他以上内容不包括的全过程造价控制工作内容(不包括结算初审)。 2.5招标估算价: 约928万元。 2.6 计划开工时间:2018年 / 月。 2.7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服务费报价及结算标准: 3.1服务费计费基数标准:全过程工程造价控制服务费按累计施工合同价(中标价)为计费基数计算(不含预备费),施工合同价(中标价)=审定后的施工图预算(不含预备费)×(1-下浮率)。 3.2服务费收费标准: 全过程工程造价控制收费参照《浙江省物价局关于进一步完善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的通知》(浙价服[2009]84号)施工阶段全过程工程造价控制收费标准的40%作为基准价。 因施工工期延误或其它原因造成建设期延长不再追加相关费用。 投标报价在基准价的-5%~5%(含上限、下限)有效范围内浮动。 3.3本次招标场租费、评委费(包括评标期间所产生的其他费用)、交易服务费、公证费以及招标代理费 10000元由中标人支付。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企业资质要求: 工程造价咨询甲级资质 。 4.2项目负责人要求: 注册造价工程师 。 4.3其他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 (2)投标人需具有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项目交易会员(年度会员)资格并在有效期内;已在浙江省建设厅(省内企业不作要求)备案登记并在有效期间。 (3)企业在近二年内(2016年11月至2018年10月)无不良行为记录(指针对企业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 (4)其他条件:已中标越东路及南延段(杭甬高速—绍诸高速平水口)智慧快速路工程和二环北路及东西延伸段(镜水路—越兴路)智慧快速路工程全过程工程造价控制咨询服务的单位不得再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活动。 4.4是否接受联合体报名:不接受。 5.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 11月26日至2018年 11月 30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建设项目投标报名窗口刷交易员二代居民身份证自助报名或CA网上投标报名,并同时在缴纳投标保证金后在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5.2招标文件获取:报名成功并在缴纳投标保证金后在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及交易服务平台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5.3资格预审文件工本费 / 元;招标文件工本费: / 元。 6.投标保证金 本工程需缴纳投标保证金: 10 万元即汇票、电汇、转帐支票等(不包括现金)。保证金缴入账户:账户一:开户单位名称: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开户行:绍兴银行营业部;账号:6224861565790793350 ;账户二:开户单位名称: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开户行:中信银行绍兴城东支行;账号:3110810043376707023。投标人可自主选择以上账户之一缴纳投标保证金。具有绍兴市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保证金联保资格的投标人不再缴纳本项目的投标保证金,招标人接受绍兴市招投标协会出具的“投标保证金联保证明”作为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投标和报名时无需提供。 6.1评标入围方法: 全部入围 。 6.2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12 月26日9时30分,地点为: 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423 室。 6.3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本工程采用电子评标辅助系统(设技术标)。
7.公告与招标文件不一致性 若本公告相关内容与正式发出的招标文件不一致,以正式发出的招标文件为准。 8.联系方式 招标人:绍兴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绍兴市鼎正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绍兴市越城区渔化桥河沿207号 地址: 绍兴市二环北路135号金德隆北区B座4楼 联系人: 董高钟 联 系 人: 张 峰 电 话: 0575-85201982 电 话: 0575-85176866
招标人:绍兴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绍兴市鼎正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8年11月23日 附件下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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