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循环生态产业园(二期)工程焚烧厂项目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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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循环生态产业园(二期)工程焚烧厂项目EPC总承包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绍兴市循环生态产业园(二期)工程焚烧厂项目(项目名称)已由 绍兴市柯桥区行政审批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绍柯审批投〔2018〕224号文件(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绍兴市清能环保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绍兴市清能环保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EPC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建设地点:绍兴市滨海工业区循环生态产业园内。 2.2 建设规模:焚烧厂工程用地面积:230416 m2,其中建构筑物占地面积:约142837m2,道路及场地铺砌面积:约28800 m2,总建筑面积:约74877 m2,绿地面积:约58778 m2。本项目建设一座日处理2000吨的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工程一次性规划、分二阶段建设,本次招标为项目第一阶段招标。第一阶段先行建设日处理垃圾1500吨(生活垃圾1000吨/日,特色垃圾500吨/日),包括2条750吨/日焚烧线(机械炉排炉);第二阶段建设1条500吨/日垃圾焚烧线(生活垃圾),建设规模为600吨/日的渗滤液处理厂,并预留第二阶段处理规模200吨/日,土建工程一次建成。 本项目第一阶段每年处理约54.75万吨垃圾,装机容量1×45 MW,并同时考虑对外供热。第二阶段年处理垃圾约18.25万吨垃圾,装机容量1×15 MW,并同时考虑对外供热。本项目新建垃圾飞灰填埋场80.5万方,第一阶段建设约20万方。本项目烟气净化系统采用“SNCR脱硝+旋转喷雾半干法脱酸+干粉喷射+活性炭喷射吸附+袋式除尘+ SCR 脱硝+湿法洗涤(NaOH溶液)(预留场地)”的工艺,其烟气排放指标达到《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5-2014)中相关要求。 招标估算价:约101400万元 2.3 招标范围: (1)设计范围:根据本项目要求,完成编制本项目的方案设计文件、初步设计文件(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文件、非标准设备设计文件、施工图预算文件、竣工图文件及配合招标人完成各种报审等工作服务。 (2)工程采购范围:包括第一阶段垃圾接受、存储与运输系统、垃圾焚烧系统、余热锅炉系统、汽轮发电机系统、烟气处理系统、灰渣处理系统、电气系统、仪表与自控系统、除盐水处理系统、污水收集系统、渗滤液处理系统、厂区给水排水系统、配套设施等所有专用系统设备材料、备品备件的购置。分界线外的电力接入系统、取水系统、场外道路等厂外工程设备不包含。 (3)工程施工范围:1)所有采购范围内各系统的安装工程,2)用地红线外 1 米为分界线,分界线以内为本项目的施工范围,包括厂前区、主厂房、烟囱、高架引桥、车间、辅助用房、各类池、站、库房、室外总图内容、通用设备的安装、绿化、二次装修等建安工程。 (4)总承包管理及试运行服务:总承包管理是指组织设计、设备购置、建筑安装施工及经营管理工作。试运行服务费是指派驻具有相应资格和经验的人员,并提供所需要的其它临时辅助设备、设施、工具和器具及相应的准备工作。 (5)工程建设其他内容:包括场地准备费及临时设施、工程保险(仅限承包方部分)、生产职工培训、联合试运行、施工图审查、设备成套技术服务、设备监造、工程建设检测所需的工作内容和服务。项目移交及技术服务,包括:①项目达到移交要求后按时交付招标人;②设计使用年限内提供技术服务。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上述工程的设计、施工建设、设备采购供应、安装、调试、试运行期间的技术指导和技术服务等内容。 2.4工程类别: / 。 2.5 计划工期: 660 日历天【施工图设计(符合施工图审查要求)90日历天(含初步设计60日历天);施工工期480 日历天;工艺调试及试运行90日历天。】,缺陷责任期24个月 。工期总体要求:定于 2020 年 12 月31日前完成工程 72+24 调试合格,详见招标文件。 2.6 质量要求: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现行的垃圾焚烧发电厂设计国家标准;设备质量应符合相应的机械、电气质量标准和行业规范并符合本工程工艺技术要求;施工质量标准:合格。 2.7标段划分: / 。 2.8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以下资质之一: ①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同时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②具有市政行业设计甲级及电力行业设计乙级,同时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③具有市政行业设计甲级及电力行业(火力发电)设计乙级,同时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④具有市政行业(环境卫生工程)设计甲级及电力行业设计乙级,同时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⑤具有市政行业(环境卫生工程)设计甲级及电力行业(火力发电)设计乙级,同时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如联合体投标的,牵头人须具有以下资质之一: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②市政行业设计甲级及电力行业设计乙级③市政行业设计甲级及电力行业(火力发电)设计乙级④市政行业(环境卫生工程)设计甲级及电力行业设计乙级⑤市政行业(环境卫生工程)设计甲级及电力行业(火力发电)设计乙级,联合体其他成员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项目负责人资格:须具有一级注册结构师资格,且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拟派设计项目负责人资格:须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或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动力)或一级注册结构师资格,且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拟派施工项目负责人资格:须具有机电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无在建工程。 项目负责人、拟派设计项目负责人和施工项目负责人须为投标企业在职职工(在职职工不包括离、退休返聘人员),须提供缴费期限包含2018年8月至2018年10月的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社保缴纳清单或证明(缴费单位和投标单位名称必须一致,并加盖社保缴费证明专用章),以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盖有社保部门专用章(或电子专用章)的社保证明件为准;若上述人员为事业编制的,以提供缴费期限包含2018年8月至2018年10月由人事代理中心出具的社保证明(需加盖人事代理中心证明专用章)。联合体投标的,项目负责人和拟派设计项目负责人为牵头人在职职工,拟派施工项目负责人为联合体其它成员单位在职职工。 3.2主要设备、材料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3其他要求: 3.3.1企业具有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项目交易席位(年度)资格,未具有该会员资格的,需在投标报名截止前及时办妥临时会员相关手续。(如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双方均须符合上述条件)。 3.3.2省外企业须经住建厅有效备案(省内企业不作要求),如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双方均须符合上述条件。 3.3.3企业在 / 年 / 月 / 日前与 / 签订劳动者工资保障金管理协议。 3.3.4企业和项目负责人近 五 年无行贿犯罪记录(提供承诺书)。 3.4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联合体投标人只能由一个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设计甲级及电力行业设计乙级)或(市政行业设计甲级及电力行业(火力发电)设计乙级)或(市政行业(环境卫生工程)设计甲级及电力行业设计乙级)或(市政行业(环境卫生工程)设计甲级及电力行业(火力发电)设计乙级)和一个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单位组成;②牵头人须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设计甲级及电力行业设计乙级)或(市政行业设计甲级及电力行业(火力发电)设计乙级)或(市政行业(环境卫生工程)设计甲级及电力行业设计乙级)或(市政行业(环境卫生工程)设计甲级及电力行业(火力发电)设计乙级);③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对本项目进行投标;④联合体牵头人出具联合体协议,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⑤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两家。 3.5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 /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4.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交易员于 2018 年 11 月 30 日至 2018 年 12 月 7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8:30时至12:00 时,下午14:00 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建设项目投标报名窗口刷二代居民身份证自助报名或CA网上投标报名,并同时在缴纳投标保证金后在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上述内容只要求牵头人。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5.投标保证金本工程需缴纳投标保证金 80万元,投标保证金须在 报名截止前 获取招标文件时缴纳,必须为投标人基本账户开具的票据,即汇票、电汇、转账支票等(不包括现金)。保证金缴入账户:账户一:开户单位名称: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开户行:绍兴银行营业部,账号: 6224861565790793871 ;账户二:开户单位名称: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开户行:中信银行绍兴城东支行,账号: 3110810043376750304 ;投标人可自主选择以上账户之一缴纳投标保证金。 具有绍兴市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保证金联保资格的投标人不再缴纳本项目的投标保证金,招标人接受绍兴市招标投标协会出具的“投标保证金联保证明”作为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投标及报名时不用提供。 6.其他有关内容6.1评标入围方法:全部入围。 6.2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设技术标,不采用计算机辅助评标); 6.3中标方式:最高分中标。 6.4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18 年 12 月 19 日 14:30 时,地点为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 415 室。 7.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8.其他说明若本公告相关内容与正式发出的招标文件不一致,以正式发出的招标文件为准。 9.联系方式招标人:绍兴市清能环保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卓宏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绍兴市越城区荷湖村 地 址:绍兴市凤林西路172号18楼 联系人: 莫辽昆 联 系 人: 肖周明 电 话: 0575-89106099 电 话: 15925810886
招标人: 绍兴市清能环保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卓宏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8 年 11 月 30 日 附件下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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