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渡路二期、梅山江亮化二期(EPC项目)全过程造价控制(咨询)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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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渡路二期、梅山江亮化二期(EPC项目)全过程造价控制(咨询)服务项目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官渡路二期(下称01标)、梅山江亮化二期(EPC项目)(下称02标)全过程造价控制(咨询)服务项目 已由 绍兴市镜湖新区管理委员会经济发展局、绍兴市越城区发展和改革局 以 绍镜经[2014]62号、越发改可研[2018]13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绍兴市城北新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绍兴市城北新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造价咨询服务进行 公开招标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绍兴市 。 2.2 建设规模: 01标:建安费约1.77亿元 02标:约2000万元 。 2.3工程类别: 造价咨询 。 2.4造价咨询服务招标范围: 本项目为全过程工程造价控制咨询服务 ,01标为施工阶段全过程跟踪审计、02标为设计及施工阶段全过程跟踪审计。主要内容如下: 01标⑴根据承包合同、进度计划编制用款计划书; ⑵参与造价控制有关的工程会议; ⑶负责对承包人报送的每月(期)完成进度款月报表进行审核,并提出当月(期)付款建议书; ⑷承发包方提出索赔时,凭据合同和有关法律、法规,提供咨询意见; ⑸协助发包人及时审核因设计变更、现场签证等发生的费用,相应调整造价控制目标,并向发包人提供造价控制动态分析报告;⑹核定分阶段完工的分部工程结算(初审); ⑺会同发包人办理工程竣工结算,提供完整的结算报告及各项费用汇总表; ⑻提供与造价控制相关的人工、材料、设备等造价信息和其他咨询服务; ⑼负责建设项目工程造价相关合同履行过程的管理,提出工程设计、施工方案的优化建议,各方案工程造价的编制与比选; ⑽通过对工程项目前期阶段、施工阶段和结算审计阶段的现场跟踪,就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所涉及的合同管理、工程变更、现场签证、材料价格及形象进度等涉及工程费用方面的问题配合发包人提供咨询和控制;⑾跟踪审计需符合浙审投〔2014〕27号《浙江省政府投资项目跟踪审计实施细则》和《浙江省政府投资项目竣工决算审计实施细则》的要求; ⑿其他以上内容不包括的全过程造价控制工作内容。 02标⑴根据承包合同、进度计划编制用款计划书; ⑵参与造价控制有关的工程会议; ⑶负责对承包人报送的每月(期)完成进度款月报表进行审核,并提出当月(期)付款建议书; ⑷承发包方提出索赔时,凭据合同和有关法律、法规,提供咨询意见; ⑸协助发包人及时审核因设计变更、现场签证等发生的费用,相应调整造价控制目标,并向发包人提供造价控制动态分析报告;⑹核定分阶段完工的分部工程结算(初审); ⑺会同发包人办理工程竣工结算,提供完整的结算报告及各项费用汇总表; ⑻提供与造价控制相关的人工、材料、设备等造价信息和其他咨询服务; ⑼负责建设项目工程造价相关合同履行过程的管理,提出工程设计、施工方案的优化建议,各方案工程造价的编制与比选; ⑽通过对工程项目前期阶段、施工阶段和结算审计阶段的现场跟踪,就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所涉及的合同管理、工程变更、现场签证、材料价格及形象进度等涉及工程费用方面的问题配合发包人提供咨询和控制;⑾ 咨询人负责前期工作所有专业的设计概预算审核(如有):根据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及初步设计图纸,相应的建设工程法律、法规、标准规范与概预算定额,对工程量计算、定额套用、费率计取进行确定或核对,完成概预算文件的审核;对审核有问题的概预算进行补充、调整和完善;出具编制或审核报告;⑿跟踪审计需符合浙审投〔2014〕27号《浙江省政府投资项目跟踪审计实施细则》和《浙江省政府投资项目竣工决算审计实施细则》的要求;⒀其他以上内容不包括的全过程造价控制工作内容。 2.5招标估算价: 01标约 35.24万元。 02标约8.92万元。 2.6 计划开工时间:2018年/月。 2.7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服务费报价及结算标准: 3.1服务费计费基数标准:01标段、02标段全过程跟踪审计服务费按(施工阶段全过程工程造价控制收费标准价-工程量清单及预算、招标控制价的编制或审核收费标准价)为计费基数,01标段、02标段全过程工程造价控制收费标准价计费按该项目的施工合同造价(不含预备费)作为计费基础。 3.2服务费收费标准: 01标段、02标段全过程工程造价控制收费参照《浙江省物价局关于进一步完善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的通知》(浙价服[2009]84号)01标段、02标段全过程工程造价控制收费标准价-工程量清单及预算、招标控制价的编制或审核收费标准价后的65%再乘以70%作为基准价。 因工程变更、施工工期延误或其它原因造成施工工程结算造价变化,不再增减相关费用。 投标报价在基准价的-5%~5%(含上限、下限)有效范围内浮动。 即【全过程跟踪审计服务费按(01标段、02标段全过程工程造价控制收费标准价--工程量清单及预算、招标控制价的编制或审核收费标准价)×65%×70%】×(1+中标浮动率)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企业资质要求: 工程造价咨询甲级资质 。 4.2项目负责人要求: 注册造价工程师 。 4.3其他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 (2)投标人需具有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项目交易会员(年度会员)资格并在有效期内;已在浙江省建设厅(省内企业不作要求)备案登记并在有效期间内。 (3)企业在近二年内(2016年/月至2018年/月)无不良行为记录(指针对企业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 (4)其他条件: / 。 4.4是否接受联合体报名:不接受。 4.5 01标段已参与本工程标底编制、标底审核单位不允许报名本次跟踪审计。 5.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11月12日至2018年11月1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建设项目投标报名窗口刷交易员二代居民身份证自助报名或CA网上投标报名,并同时在缴纳投标保证金后在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获取:报名成功并在缴纳投标保证金后在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及交易服务平台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5.3资格预审文件工本费 / 元;招标文件工本费: / 元。 6.投标保证金 本工程需缴纳投标保证金:0.8万元即汇票、电汇、转帐支票等(不包括现金)。保证金缴入账户:账户1:开户单位名称: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开户行:绍兴银行营业部;账号:6224861565790772909;账户2:开户单位名称: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开户行:中信银行绍兴城东支行;账号:3110810043376635643。投标人可自主选择以上账户之一缴纳投标保证金。具有绍兴市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保证金联保资格的投标人不再缴纳本项目的投标保证金,招标人接受绍兴市招投标协会出具的“投标保证金联保证明”作为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投标和报名时无需提供。 6.1评标入围方法: 按绍市公管办〔2009〕32号文规定(入围10家) 。 6.2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12月4日9时30分,地点为: 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417室。 6.3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本工程采用电子评标辅助系统(不设技术标)。 7.公告与招标文件不一致性 若本公告相关内容与正式发出的招标文件不一致,以正式发出的招标文件为准。 8.联系方式 招标人:绍兴市城北新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绍兴市天同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绍兴市凤林西路125号 地址: 绍兴市越城区中兴中路现代大厦B幢612室 联系人: 蔡伟娟 联 系 人: 黎珍 电 话: 0575-88019526 电 话: 17858502433
招标人:绍兴市城北新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绍兴市天同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18年11月9日 附件下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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