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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产(股)权-股权】浙江古越龙山文化传播有限公司10%股权交易公告


发布日期:2018-06-13 00:00:00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字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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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委托,我中心对以下标的转让信息分别在《浙江日报》、《绍兴日报》、绍兴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ggb.sx.gov.cn/进行披露,信息内容如下:

一、转让标的:

浙江古越龙山文化传播有限公司10%股权

二、转让底价:人民币59.5万元

三、公告期限:2018613日起20个工作日

四、转让方式:

1、在公告期间征集受让意向方(竞买人)和受理竞买报名登记手续。

2、公告期满后,对应标的如未征集到竞买人,则交易终止;对应标的如只征集到一家竞买人,则采取不改变该标的已公布的条件和价格协议转让;对应标的如征集到两家(或两家以上)竞买人,则自动转为竞价方式进行转让(竞价时间另行通知)。

五、竞买人资格条件:

1、应为具有独立法人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企业、或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并承诺受让资金的来源合法。

3、受让方为境外投资者的,应当符合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和负面清单管理要求,以及外商投资安全审查有关规定。

 (不接受以联合体方式参与竞买)

六、保证金:

1、办理报名登记的竞买人,须缴纳竞买保证金人民币15万元。

2意向竞买人必须在正式递交报名资料前(即:2018711日下午4:30时前)按规定缴纳保证金(以本中心开具保证金收款收据为准)。保证金应为现金或者以即时到账的汇票、本票、电汇形式缴纳。保证金不计息。

3、对应标的如仅一家报名的,则该竞买人缴纳的保证金相应转为签约保证金;如有两家及以上报名的,则保证金相应转为竞价保证金。

4、如竞买成交者无违约,保证金可抵作成交价款,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竞买结束后次日起退还。

5、若竞买人有违反竞买约定、干扰交易秩序,或当转让方式转为竞价时所有竞买人违反竞买承诺退出竞价的,则保证金不予退还。

6、保证金交款人应与竞买人相一致。保证金交入户(可任选其一):

①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开户行:绍兴银行营业部 号:0900000103411100852

②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开户行:中信银行绍兴城东支行  号:7334310182600023663

七、成交价款支付:

一次性支付全部成交价款。在转让标的成交后的5个工作日内付清。

八、报名时间、地点、需递交的资料:

1、报名时间:2018613日至2018711日下午4:30时止的工作时间内。

2、报名地点: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产权交易窗口(地址:绍兴市迪荡新城惠利街20号鼎盛时代大厦北门四楼)

3、报名时需递交的资料:

1)有效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2)董事会或股东会决议;

3)企业注册登记信息表(最新)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5)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6)代理报名的,需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7由竞买人(授权代理人)盖章(签字)的竞买承诺书、产权竞买(租)申请表(报名窗口备索);

8)保证金收款收据原件

【以上资料竞买人为自然人的,仅需递交(5-8]

九、标的企业其他股东需办理相关报名手续后,在同等条件下,依法享有优先购买权。

十、相关事项详见本标的《交易文件》,如有变动另行公告。

十一、本次公开出让信息可详见中心网站或中心窗口备查。

中心地址:绍兴市迪荡新城惠利街20号鼎盛时代大厦

联系电话:0575-88024205  88208992  

 

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8613

      转让标的概况及对受让方要求一览表

转让标的名称

浙江古越龙山文化传播有限公司10%股权

转让底价

人民币59.5万元

标的概述

详见中联评报字[2018]590号《浙江古越龙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拟转让所持有的浙江古越龙山文化传播有限公司10%股权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中汇会审[2018]1674号《关于浙江古越龙山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资产清查专项审计报告》

标的所在企业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

浙江古越龙山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

(经济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所属行业

批发、零售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101682919275T

法定代表

徐荣敏

成立日期

  2008 12 18

注册资本

500万元

注册地(住所)

杭州市万松岭89

经营范围

批发、零售:预包装食品;制作、复制、发行:专题、专栏、综艺、动画片、广播剧、电视剧(上述经营范围涉及前置许可项目的,在批准的有效期内方可经营)。 批发、零售:陶瓷品、玻璃制品、紫砂制品;服务:黄酒、白酒、饮料的包装设计,陶瓷品、玻璃制品、紫砂制品的设计、技术开发,国内广告的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其他无需报经审批的一切合法项目。

主营业务

批发、零售、电视剧制作。

资质情况

土地、建筑

占地面积(平方米)

200           

建筑面积(平方米)

523

是否含有

国有划拨土地

人员情况

职工人数:15人;其中,在职15人,离退休0人。

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序号

股 东 名 称

认缴出资额

(万元)

实缴出资额

(万元)

持股比例

1

浙江古越龙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

50

50

10%

2

浙江智源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450

450

90%

 

 

 

 

 

 

500

500

100%

标的企业原股东是否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标的企业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不参与

标的企业主要财务指标(万元)

审计报告数据

基准日:20171231

营业收入

39.73

资产总计

686.09

营业利润

-152.53

负债总计

245.22

净利润

17.47

所有者权益

440.87

审计机构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标的企业财务报表数据

20185月)

营业收入

19.53

资产总计

553.74

营业利润

-65.80

负债总计

169.96

净利润

-55.80

所有者权益

383.77

资产评估情况

 

帐面值

评估值

资产总计

686.09

840.16

负债总计

245.22

245.22

净资产

440.87

594.94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59.494

评估基准日

20171231

评估机构名称

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

评估核准(备案)部门

中国绍兴黄酒集团有限公司

评估核准(备案)日期

2018514

对受让方的要求

一、受让方资格条件:

1、受让方应为具有独立法人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企业,受让方为自然人的,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并承诺受让资金的来源合法。

3、受让方为境外投资者的,应当符合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和负面清单管理要求,以及外商投资安全审查有关规定。

二、付款方式:

一次性支付全部成交价款。在转让标的成交次日起 5  个工作日内汇入中心指定账户后,由中心组织双方签订产(股)权转让合同。

三、其他要求:

1、转让标的资产评估基准日到转让完成日期间的损益由 受让方 承担及享有。

2、股权转让完成后,标的企业不再使用“古越龙山”字号。

3其他要求详见《股权转让合同》(空白)及本次交易文件相关条款规定。

4、本次交易手续费:受让人应在支付成交价款的同时向中心交纳交易服务费,收费标费详见《交易须知及特别说明》第十三条。

 

转让方基本情况

  

浙江古越龙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省绍兴市北海桥

法定代表人

傅建伟

组织机构代码

91330000142943303A

持有产(股)

权比例

10%

拟转让产(股)

权比例

10%

产权转让行为内部决策情况

经理层意见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中国绍兴黄酒集团有限公司批准

律师事务所

浙江中行律师事务所

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不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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