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清廉文化展示馆改造EPC总承包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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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绍兴清廉文化展示馆改造EPC总承包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 绍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2019-330602-50-01-036551-000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绍兴市方圆教育中心,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拨款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绍兴市商旅文化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 公开 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绍兴市越城区胜利西路。 2.2 建设规模: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胜利西路原市委信访大楼,对原信访大楼进行改造加固、重新布局、装修、施工、布展展陈、设备供应等相关内容。招标估算价(最高限价):3601万元(包括拆除改造、加固费、设计费、建安费、布展展陈、设备供应等相关内容)。 2.3 招标范围: 本招标项目包括本项目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材料采购、设备供应、改造加固、装修施工、布展展陈设计和施工、安装调试、技术服务、竣工验收、保修服务(含绿化养护)等内容(本项目范围内的除展厅以外的办公室、接待厅、五楼区域的报告厅及附属用房的精装修(含家具及设备)、外立面部分未包含在本项目中,具体界面由招标人确定) 设计范围:完成本项目涉及内容的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布展展陈设计等相关内容。项目若涉及特殊专业性子项的,可由中标方委托专业资质设计单位协作完成,设计费用不再增加(本项目范围内的除展厅以外的办公室、接待厅、五楼区域的报告厅及附属用房的精装修(含家具及设备)、外立面部分未包含在本项目中,具体设计界面由招标人确定)。 施工范围:完成项目中涉及的所有拆除改造、加固、土建工程、装修工程、市政工程、园林绿化、安装工程、智能化、给排水、暖通、空调、电梯、消防、照明(亮化)、设备供应、布展展陈等专业和内容(本项目范围内的除展厅以外的办公室、接待厅、五楼区域的报告厅及附属用房的精装修(含家具及设备)、外立面部分未包含在本项目中,具体施工界面由招标人确定)。 其他内容:完成施工图预算编制及审查配合、配合招标人完成各种报审工作、部门协调配合工作等相关内容。 2.4工程类别: / 。 2.5 计划工期: 110日历天(含设计及施工、布展等所有内容的完成时间,并保证在2019年10月31日前完成并验收合格。)。 2.6 质量要求: 设计质量要求达到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的设计标准;施工质量要求达到合格标准 。 2.7标段划分: / 。 2.8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营业执照(联合体投标的各成员单位均应具备); (2)设计资质,具备以下资质之一: ①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具有建筑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 (3)施工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且具有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如联合体投标的,牵头人须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具有建筑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具有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联合体其他成员须具有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且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EPC总承包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和高级工程师职称资格,拟派项目负责人须为投标企业在职职工(在职职工不包括离、退休返聘人员),须提供缴费期限包含2019年2月至 2019年4月的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养老保险交纳清单或证明(缴费单位和投标人名称必须一致,并加盖社保缴费证明专用章),以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盖有社保部门专用章(或电子专用章)的社保证明件为准;若项目负责人为事业编制的,以提供缴费期限包含2019年2月至2019年4月由人事代理中心出具的社保证明(需加盖人事代理中心证明专用章)。 注:联合体投标的,EPC总承包项目负责人须为牵头人在职职工,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为联合体其它成员单位在职职工。 3.2主要设备、材料要求: / 。 3.3其他要求: 3.3.1企业具有 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项目交易会员 (年度)资格,未具有会员资格的,需在投标报名前及时办妥临时会员相关手续。(如联合体投标的仅要求联合体牵头人具备。) 3.3.2企业 3.3.3企业在 / 年 / 月 / 日前与 / 签订劳动者工资保障金管理协议。 3.3.4企业和项目负责人近 5 年在检察机关无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提供承诺书)。 3.4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投标人只能由一个满足上述施工资质的企业和一个满足上述设计资质的设计企业组成;②牵头人须满足上述设计资质;③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对本项目进行投标;④联合体牵头人出具联合体协议,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⑤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两家。 3.5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 /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4.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交易员于 2019年6月17日至 2019年6月2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30 时至 12:00 时,下午 14:00 时至17:30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建设项目投标报名窗口刷二代居民身份证自助报名或CA网上投标报名,并同时在缴纳投标保证金后在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5.投标保证金 本工程需缴纳投标保证金 70 万元,投标保证金须在 报名截止前 获取招标文件时缴纳,必须为投标人基本账户开具的票据,即汇票、电汇、转账支票等(不包括现金)。保证金缴入账户: 账户1:开户单位名称: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开户行:绍兴银行营业部;账号:6224861565790917553;账户2:开户单位名称: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开户行:中信银行绍兴城东支行;账号:3110810043373056013;投标人可自主选择以上账户之一缴纳投标保证金。 具有绍兴市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保证金联保资格的投标人不再缴纳本项目的投标保证金,招标人接受绍兴市招标投标协会出具的“投标保证金联保证明”作为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投标及报名时不用提供。 6.其他有关内容 6.1评标入围方法: 全部入围。 6.2评标方法: 综合评估法(设技术标,商务标采用造价下浮率法,不采用计算机辅助评标) ; 6.3中标方式: 最高分中标。 6.4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19年6月25日9:30时,地点为 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417开标室 。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8.若本公告相关内容与正式发出的招标文件不一致,以正式发出的招标文件为准。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绍兴市商旅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杭州广厦建筑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绍兴市越城区石家池河沿92号 地 址: 越城区双保大厦附楼A楼2楼 联系人: 裘飞翔 联 系 人: 徐菊美 电 话: 0575-88625920 电 话: 0575-85158953、13386517055
招标人: 绍兴市商旅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杭州广厦建筑咨询有限公司 2019 年6月15日 附件下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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