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矿权网上挂牌出让公告
绍资交矿公告〔2019〕2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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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矿权网上挂牌出让公告 绍资交矿公告〔2019〕2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矿业权交易规则》(国土资规〔2017〕7号)、《浙江省矿业权网上拍卖挂牌交易规则(试行)》(浙自然资规〔2019〕5号)等法律、法规、政策的规定,受绍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柯桥分局委托,绍兴市土地矿产交易中心以网上挂牌方式公开交易柯桥区钱清镇ZD2016-E30地块边坡综合治理工程项目绍兴市柯桥区钱清镇九岩村普通建筑用石料(凝灰岩)矿采矿权。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采矿权基本情况 (一)采矿权出让人:绍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柯桥分局 (二)采矿权名称:柯桥区钱清镇ZD2016-E30地块边坡综合治理工程项目绍兴市柯桥区钱清镇九岩村普通建筑用石料(凝灰岩)矿 (三)矿区位置:柯桥区钱清镇九岩村 (四)开采矿种:建筑用石料(凝灰岩) (五)矿区范围:位于钱清镇ZD2016-E30地块边坡综合治理工程项目红线范围内,边坡开挖角度应严格按照《柯桥区钱清镇ZD2016-E30地块边坡综合治理工程设计》要求进行削坡,场地西侧开挖边坡角为45°。矿区面积为0.008669平方公里,开采标高为+7.80m~+16.20m,拐点范围坐标详见挂牌出让须知。 (六)矿区资源储量:根据《柯桥区钱清镇ZD2016-E30地块边坡综合治理工程项目绍兴市柯桥区钱清镇九岩村普通建筑用石料(凝灰岩)矿勘查地质报告》,矿区内石料矿控制的经济基础储量(122b)为1.76万立方米(4.09万吨),矿区剥离物0.93万m³。 (七)开采方式:露天开采 (八)采矿权出让期限:自采矿许可证颁发之日起6个月,工程结束即注销采矿许可证。 (九)开采规模:设计开采规模为4.09万吨/年。 二、竞买人条件 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凡被列入《浙江省地矿信用等级名单》D级的企业禁止参与本采矿权的竞买。 三、挂牌交易时间规定及挂牌文件获取 (一)时间规定 1、公告时间:2019年8月19日至2019年9月15日 2、网上报名时间:2019年9月16日上午8:30起至2019年9月30日上午11:00止。 3、网上挂牌时间 2019年9月16日上午8:30起至2019年9月30日下午15:00止。 (二)挂牌地点:浙江省矿业权网上交易系统 (三)挂牌文件获取 挂牌文件从互联网上下载获取,有意竞买者可通过浙江省矿业权网上交易系统(http://www.zjgtjy.cn),进入绍兴市子系统,选择拟竞买采矿权即可浏览、查阅和下载该采矿权挂牌交易相关文件资料。 四、参与方式及竞价规则 (一)参与方式 竞买申请人在申请时无需向交易中心缴纳竞买保证金,可自愿选择以银行保函或企业资金监管方式参与竞买,并在竞买申请报名截止时间前按照网上挂牌出让文件的规定,办妥金额为6万元、期限为6个月的前述相关证明文件,由银行及时将相关证明文件信息传送至网上交易系统,经网上交易系统确认后,生成竞买资格,参加网上挂牌交易活动。相关参与方式均需以竞买申请人作为主体办理,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得代为行使。 (二)竞价规则 本次网上挂牌出让采用无底价增价报价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和“最终报价不低于底价”的原则确定竞得人。报价应高于起始价或前一轮报价。网上挂牌截止前,有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竞买人报价,网上挂牌截止时,网上交易系统自动进入网上限时竞价程序。挂牌出让起始价为 20 万元;增价幅度为 2 万元或 2 万元整数倍。 五、相关费用的缴纳、支付 (一)采矿权出让收益 竞得人须在领取《矿业权成交公示结果告知书》起5个工作日内签订《采矿权有偿出让合同》,签订成交确认书后30天内一次性缴清矿业权出让收益。 (二)矿业权交易服务费 出让结果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竞得人在接到受让告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到交易中心领取《矿业权成交公示结果告知书》并按《浙江省矿业权交易服务费收费标准》(浙价服〔2013〕242号)向交易中心缴纳矿业权交易服务费。 六、注意事项 (一)竞得人须严格按照《柯桥区钱清镇ZD2016-E30地块边坡综合治理工程设计》组织实施综合治理,履行治理义务并承担相关费用。竞得人须具备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委托具备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乙级及以上资质的单位进行施工,受委托单位需在绍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柯桥分局和钱清镇人民政府备案。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地质相关专业(水、工)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钱清镇人民政府为钱清镇ZD2016-E30地块边坡综合治理工程项目建设单位,不再另行支付治理项目工程款。 (二)本次招标出让为矿区范围内矿产资源采矿权,采矿权有效期内矿区范围土地占用开采、面花、附着物补偿等政策处理由钱清镇人民政府负责处理。受让人不得超矿区范围开采,并且应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环保、水土保持、林业保护、资源税征收等相关法律、法规,办理相关手续和缴纳有关费用。 (三)竞得人与绍兴市土地矿产交易中心签订成交确认书后5个工作日在绍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门户网站和绍兴公共资源交易网内进行信息公示。信息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竞得人在接到受让告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到绍兴市土地矿产交易中心领取《矿业权成交公示结果告知书》。 (四)采矿权出让中的矿产储量系浙江地勘矿业技术有限公司《柯桥区钱清镇ZD2016-E30地块边坡综合治理工程项目绍兴市柯桥区钱清镇九岩村普通建筑用石料(凝灰岩)矿勘查地质报告》提供的资源储量,本局不对其品质及资源量损耗负责,相关风险责任由竞得人自负,请注意风险。 (五)采矿权受让人不得在矿区范围内设置机制砂石加工设备,不得采用爆破作业方式。 (六)该采矿权不得转让、抵押。 (七)由于不可抗拒的原因或国家建设需要,如提前收回采矿权,对竞得人的资产按照国家有关政策处理。 (八)竞得人应服从业主单位及区、镇等主管部门的管理,遵守国家对矿产资源开采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管理制度,并承担开采期间的安全责任。 (九)工程项目质量履约责任 竞得人在签订采矿权有偿出让合同之日起15日内与钱清镇人民政府签订工程质量履约合同,明确治理工程责任细则。竞得人应在交工验收后1个月内自行拆除或清理矿区范围内的建筑物、构筑物等相关设施,无补偿。清场事项由钱清镇人民政府负责确认。 (十)本次采矿权出让网上挂牌交易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即先竞买,后审查资格。申请人应认真、全面、系统阅读《网上挂牌交易文件》,对文件内容作充分了解,完全理解并接受。若竞得人不能按交易文件有关规定通过资格审查,交易中心将取消竞得人的竞得资格,竞买保证金不予返还,出让人有权对该采矿权另行出让。 (十一)矿业投资属于风险投资,存在不可预见的自然因素变化和政策法规变化风险,竞买人要认真踏勘,详细了解矿业权有关情况,慎重决策。 (十二)任何单位及个人,如对本矿业权出让存有异议的,请在公告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出让人或交易机构反映(以公告期内收到时间为准)。 (十三)参加本次采矿权出让网上挂牌交易竞买的,对竞买规则和网上交易系统的有关问题可咨询交易中心;对采矿权的矿区范围及矿区范围内资源储量情况的有关问题可咨询绍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柯桥分局;对矿区范围及采矿权影响范围内政策处理的有关问题可咨询有关镇人民政府;银行保函或资金监管问题可咨询相关银行。 七、联系方式 交易机构:绍兴市土地矿产交易中心 (交易业务)周女士 电话:0575-88024297 (网络业务)李先生 电话:0575-88021446 实地踏勘联系人: 绍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柯桥分局 梁先生 电话:0575-84126027 柯桥区钱清镇政府 金先生 电话:0575-84058490 本次采矿权出让合作银行: 建设银行绍兴市分行 汤恒英 电话:0575-88162363 13185555725 绍兴银行公司业务部 丁小蕾 电话:0575-85097280 18868816610 八、未尽事宜,详见网上挂牌交易须知。
出让人:绍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柯桥分局 交易机构:绍兴市土地矿产交易中心 2019年8月1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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