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矿权出让网上拍卖交易公告
绍资交矿公告〔2019〕3号 |
||||||||||||||||||||||||||
|
||||||||||||||||||||||||||
采矿权出让网上拍卖交易公告 绍资交矿公告〔2019〕3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矿业权交易规则》(国土资规〔2017〕7号)、《浙江省矿业权网上拍卖挂牌交易规则(试行)》(浙自然资规〔2019〕5号)等法律、法规、政策的规定,受新昌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委托,绍兴市土地矿产交易中心以网上拍卖方式公开交易新昌县羽林街道大塘坑村下园建筑用石料(凝灰岩)矿采矿权。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出让采矿权基本情况 (一)采矿权名称:新昌县羽林街道大塘坑村下园建筑用石料(凝灰岩)矿 (二)矿区位置:新昌县羽林街道大塘坑村下园 (三)开采矿种:建筑用石料(凝灰岩、玄武岩) (四)矿区范围:矿区范围由7个拐点圈定,矿区面积为0.226614平方公里,开采深度自122米至53米。拐点范围坐标如下: 矿区范围坐标一览表 (2000大地坐标系)
(五)采矿权出让期限:自采矿许可证颁证之日起4年。 (六)生产规模:设计开采规模为62万吨/年。 (七)矿区资源储量:根据新昌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备案的《勘查地质报告》(新自然资规矿储备字[2019]01号),矿区范围内石料矿控制的经济基础储量(122b)为247.75万吨(约91.10万立方米),其中:玄武岩石料矿控制的经济基础储量(122b)为151.67万吨(约51.07万立方米);凝灰岩石料矿控制的经济基础储量(122b)为73.21万吨(约28.82万立方米);砂砾岩石料矿控制的经济基础储量(122b)为22.87万吨(约11.21万立方米)。宕渣矿控制的经济基础储量(122b)为528.19万吨(约268.12万立方米),其中:碎裂状玄武岩宕渣矿控制的经济基础储量(122b)为43.59万吨(约16.32万立方米);凝灰质角砾岩石料矿控制的经济基础储量(122b)为106.44万吨(约46.28万立方米);凝灰质含砂砾岩、粉砂岩宕渣控制的经济基础储量(122b)为378.16万吨(约205.52万立方米)。矿区范围内覆盖层体积为42.06万立方米,风化层体积为142.22万立方米。 二、竞买人条件 (一)、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二)、凡被列入《浙江省地矿信用等级名单》D级的企业禁止参与本采矿权的竞买。 三、矿产资源开发利用要求 (一)、矿山基建期4个月,正式投产后,6个月内完成绿色矿山创建工作。做到边开采边治理,采矿权证到期注销,完成恢复治理并提供建设用地。 (二)、按《浙江省矿山粉尘防治技术规范(暂行)》要求,做好矿山粉尘防治工作。矿山爆破、机械采掘、石料铲装和加工等关键环节必须采取喷淋抑尘措施。矿区专用道路及成品料堆场应做到地面硬化,同时结合五水共治,做好污水排放工作。 (三)、受让人如有运输道路和矿区加工场地等界外开拓工程需要,其产生的资源量另按出让标准缴纳矿业权出让收益。 (四)、受让人采矿权出让价款缴纳后,携带《开发利用方案》、《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矿业权出让收益缴纳凭据、公示结果告知书及其他相关材料申请办理《采矿许可证》。 (五)、受让人需遵守国家有关土地管理、安全生产、环境保护、水土保持、林业保护和爆炸物品使用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办理环保、林业、应急管理、公安和水利等相关审批手续。受让人在经营期间应当自觉接受当地政府与相关管理部门的监督管理,加强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 (六)、采矿权人不得在矿区及周边范围内新建与采矿生产无关的建筑物构筑物等设施。 (七)、矿山开采时必须严格按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开采矿产资源,并在有效期内开采完毕,一般不予延续。有效期内开采境界提前达到采矿许可证规定的矿区范围边界,采矿权即予以收回。矿山开采结束后,设备设施必须无条件清场。 (八)、采矿权人必要严格按照绍政办【2015】91号的统一部署,禁止超限超载车辆驶出场地。 四、拍卖交易时间规定及拍卖文件获取 (一)时间规定 1、公告时间:2019年9月1日至2019年9月29日。 2、网上报名时间:2019年9月23日上午8:30起至2019年9月29日下午16:00止。 3、网上拍卖时间:2019年9月30日上午9:00。 (二)拍卖地点:浙江省矿业权网上交易系统 (三)拍卖文件获取 拍卖文件可从互联网上下载获取。有意竞买者可通过浙江省矿业权网上交易系统(http://www.zjgtjy.cn/GTJY_ZJ/go_home)进入绍兴市子系统,选择拟竞买采矿权即可浏览、查阅和下载该采矿权拍卖交易相关文件资料。申请参加本次采矿权网上拍卖交易的,需先办理CA证书。办理CA证书请参阅“浙江省矿业权网上交易系统——常见问题”,服务电话:400-0878-198;地址:杭州市西湖区西斗门路3号天堂软件园D幢19层。 五、参与方式及竞价规则 (一)参与方式 竞买申请人在申请时无需向交易中心缴纳竞买保证金,可自愿选择以银行保函或企业资金监管方式参与竞买,并在竞买申请报名截止时间前按照网上拍卖出让文件的规定,办妥金额为5000万元、期限为6个月的前述相关证明文件,由银行及时将相关证明文件信息传送至网上交易系统,经网上交易系统确认后,生成竞买资格,参加网上拍卖交易活动。相关参与方式均需以竞买申请人作为主体办理,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得代为行使。 (二)竞价规则 本采矿权出让网上拍卖交易起始价为1.5亿元,不设底价,增价幅度为100万元或100万元的整数倍,按“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六、相关费用的缴纳、支付 (一)采矿权出让收益 竞得人须在领取《矿业权成交公示结果告知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签订《采矿权有偿出让合同》,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新昌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一次性付清采矿权出让价款。 (二)矿业权交易服务费 出让结果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竞得人在接到受让告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到交易中心领取《矿业权成交公示结果告知书》并缴纳交易服务费,竞得人需按《浙江省矿业权交易服务费收费标准》(浙价服〔2013〕242号)向交易中心缴纳矿业权交易服务费。 (三)政策处理费用 根据《新昌县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净采矿权出让工作的意见》(新政发【2017】20号)文件精神,该矿涉及的采矿权范围及采矿影响范围的政策处理工作,已由涉矿所在地新昌县羽林街道办事处负责处置完毕,受让人不再另行支付政策处理费用。新昌县羽林街道承诺保障该矿竞得人能按时顺利进场施工,同时协助竞得人做好矿区通路、通水、通电等相关事宜,其费用由采矿权竞得人自行承担。 七、注意事项 (一)本采矿权以现状地貌出让,竞买人在递交申请前须自行到出让采矿权的现场进行详细勘查,充分了解本次出让采矿权及周边的通水、通电、通路、排水、排污、地质和环境等情况,一旦提交申请即视为没有异议并全部接受。 (二)受让人应自行办理市场监督、林业、环保、水利、应急管理、公安和自然资源等部门的有关手续,并缴纳相关税费,各项手续办理齐全后,方可动工开采。 (三)因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政府可以提前收回采矿权,并按国家有关政策规定依法作出补偿。 (四)任何单位及个人,如对本矿业权出让存有异议的,请在公告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出让人或交易机构反映(以公告期内收到时间为准)。 (五)参加本次采矿权出让网上拍卖交易竞买的,对竞买规则和网上交易系统的有关问题可咨询交易中心;对采矿权的矿区范围及矿区范围内资源储量情况的有关问题可咨询新昌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矿区范围及采矿权影响范围内政策处理的有关问题可咨询新昌县羽林街道;银行保函或资金监管问题可咨询相关银行。 八、联系方式 交易机构:绍兴市土地矿产交易中心 (交易业务)周女士 电话:0575-88024297 (网络业务)李先生 电话:0575-88021446 实地踏勘联系人: 新昌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张先生 电话:0575-86223385 13858591758 新昌县羽林街道 张先生 电话:0575-86015869 13858590222 建设银行绍兴市分行: 汤恒英 电话:0575-88162363 13185555725 建设银行新昌县支行 联系人:张弘 联系电话:0575-88166112 13606555321 绍兴银行公司业务部: 丁小蕾 电话:0575-85097280 18868816610 绍兴银行新昌支行 联系人:陈琳 联系电话:0575-86763900 13858599995
未尽事宜,详见拍卖出让竞买须知。 特此公告。
出让人:新昌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交易机构:绍兴市土地矿产交易中心 2019年9月1日 |
||||||||||||||||||||||||||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