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资交矿公告[2019]3号重新恢复交易的通知
绍资交矿公告[2019]5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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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资交矿公告[2019]3号重新恢复交易的通知 绍资交矿公告[2019]5号
经研究,现恢复新昌县羽林街道大塘坑村下园建筑用石料(凝灰岩)矿采矿权拍卖出让交易。 1、出让采矿权基本情况第一点采矿权名称变更为浙江新昌境外并购产业合作园中小微企业园建设项目新昌县羽林街道大塘坑村下园建筑用石料(凝灰岩)矿采矿权。 2、矿产资源开发利用要求第五点变更为根据新昌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浙江新昌境外并购产业合作园中小微企业园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审查意见》(新发改经管【2019】20号)文件,组织编制了该采矿权的《开发利用方案》、《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和《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并通过了评审审批,受让人需严格按照已审批的上述有关方案和绍兴市生态环境局新昌分局《关于浙江新昌境外并购产业合作园中小微企业园(矿地综合开发利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查意见》(新环建字【2019】63号)文件精神执行,并办理林业等相关审批手续。受让人在经营期间应当自觉接受当地政府与相关管理部门的监督管理。 3、矿产资源开发利用要求第七点变更为矿山应在有效期内开采完毕,到期不予延续。有效期内开采境界提前达到采矿许可证规定的矿区范围边界,采矿权即予以收回。矿山开采结束后,设备设施必须无条件清场,并提供建设用地。 4、网上报名时间变更为:2019年9月30日08:30至10月14日16:00 5、监管金额到账截止时间变更为:2019年10月14日16:00 6、网上拍卖时间变更为:2019年10月15日09:00 特此通知,希各有关方面注意。
新昌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绍兴市土地矿产交易中心 二O一九年九月十六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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