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高铁北站站前TOD项目(B、C1、D1区块)初步设计概算审核、标底审核及施工阶段全过程跟踪审计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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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版电子交易平台项目 绍兴高铁北站站前TOD项目(B、C1、D1区块)初步设计概算审核、标底审核及施工阶段全过程跟踪审计项目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绍兴高铁北站站前TOD项目(B、C1、D1区块)初步设计概算审核、标底审核及施工阶段全过程跟踪审计项目(项目名称)已由绍兴市越城区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越发改(镜湖)可研【2019】5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绍兴市镜湖科技城开发服务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绍兴市镜湖科技城开发服务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造价咨询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高铁绍兴北站周边区域。 2.2 建设规模: B区块为商业用地,总用地面积80921平方米(以实测为准),包括地块内西侧沿规划杭绍台高速防护绿地、规划城市支路。总建筑面积331144.82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211359.82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119785平方米。本地块工程为由地上办公、酒店、商业及地下车库组成的建筑。其中1号楼主楼46层,裙房3层,建筑高度205.75m。 C1地块总用地面积17549.9平方米(以实测为准),总建筑面积2368.57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2368.57平方米。 D1地块南至于越路,东至D2地块,北至绸缎路,西邻站前大道。用地面积2265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不小于25000平方米,不超过50000平方米,其中地下商业建筑面积不大于2500平方米。项目建筑分为南北两大部分,共设四栋塔楼,中间部分为商业下沉广场。 高铁站前区块路网及环境改造工程一期绸缎路(大越路-善酿路):大越路-站前东路段新建,长397米,宽40-54米;站前东路-元红路段扩建,长607米,宽40-54米,扩建桥梁一座;元红路-善酿路段新建,长300米,宽30米,道路总面积52397平方米。善酿路(绸缎路-绿云路):全长543米,宽30米,新建桥梁一座(泮河江宽24米),道路总面积16290平方米。 B、C1、D1区块和高铁站前区块路网及环境改造工程一期总投资额约28亿元(其中路网一期投资额约1.2亿),本项目招标估算价:669万元,其中初步设计概算审核费用约54万元,标底审核费用约194万元,施工阶段全过程跟踪审计费约421万元。 2.3工程类别:造价咨询。 2.4造价咨询服务招标范围: 具体范围包括:1、由开发办投资建设的B、C1、D1区块初步设计概算审核、标底审核及施工阶段全过程跟踪审计服务;2、高铁站前区块路网及环境改造工程一期(绸缎路、善酿路)施工阶段全过程跟踪审计服务。如今后分区块分阶段实施的,或因发包人要求调整服务范围的,中标单位必须无条件服从,相应咨询费用根据实际服务范围及内容按实结算。 1、初步设计概算审核服务内容:对本项目设计概算进行审核,对价格过高的方案、工法、材料或设备应与招标人、设计方商讨替代方案,并与工程估算比较,落实造价控制数据,并出具审核报告(提供概算技术指标分析报告)。 2、预算标底审核服务内容:对本项目的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预算(标底)进行审核,并出具审核报告(提供预算技术指标分析报告(包括平方造价、分部分项工程造价分析、对比等内容),并跟概算技术指标进行对比分析。 3、施工阶段全过程跟踪审计服务内容包括:工程范围内造价咨询、施工过程中施工图调整后造价审核、工程变更联系单费用审核、现场工程量签证、形象进度付款控制及审核、编制工程结算报告等跟踪审计服务内容,不包括清单及标底编制与工程竣工结算审计,主要内容如下(包括但不限于): (1)制定造价控制的实施流程; (2)根据承包合同、进度计划编制用款计划书; (3)参与造价控制有关的工程会议; (4)负责对承包人报送的每月(期)完成进度款月报表进行审核,并提出当月(期)付款建议书; (5)承发包方提出索赔时,凭据合同和有关法律、法规,提供咨询意见; (6)协助发包人及时审核因设计变更、现场签证等发生的费用,相应调整造价控制目标,并向发包人提供造价控制动态分析报告; (7)核定分阶段完工的分部工程造价,并提供工程造价组成清单及说明; (8)会同发包人办理工程竣工结算,做好对施工单位工程结算送审资料完整性的审核工作,并根据日常跟踪审计情况及资料,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提供完整的结算报告及各项费用汇总表(提供结算技术指标分析报告,包括平方造价、分部分项工程造价分析、对比等内容,并与概、预算技术指标进行对比分析); (9)提供与造价控制相关的人工、材料、设备等造价信息和其他咨询服务; (10)负责建设项目工程造价相关合同履行过程的管理,提出工程设计、施工方案的优化建议; (11)通过对工程项目施工阶段的现场跟踪,就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所涉及的合同管理、工程变更、现场签证、材料价格及形象进度等涉及工程费用方面的问题,配合发包人提供咨询和控制; (12)对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的各项内控制度提出合理化建议和意见,完善建设项目现场管理制度; (13)协助发包人做好对施工合同、监理合同及第三方服务类中介合同等与本工程相关的所有委托合同的审核咨询工作,并建立合同台账,及时更新; (14)跟踪审计需符合浙审投〔2014〕27号《浙江省政府投资项目跟踪审计实施细则》和《浙江省政府投资项目竣工决算审计实施细则》的要求; (15)严格遵守《绍兴市镜湖新区开发建设办公室政府投资项目跟踪审计实施办法(暂行)》考核要求及镜湖新区开发办审核质量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等其他相关考核要求。 2.5招标估算价:669万元,其中初步设计概算审核费用约54万元,标底审核费用约194万元,施工阶段全过程跟踪审计费约421万元。 2.6 计划开工时间:2020年/月。 2.7咨询服务期限:施工阶段全过程跟踪审计工作自委托中介服务合同签订之日起至B、C1、D1区块及高铁站前区块路网及环境改造工程一期工程全部竣工验收合格及施工单位提交竣工结算资料齐全、工程结算审计完毕止,具体按项目施工的实际进度和招标人要求组织实施。 2.8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服务费报价及结算标准: 3.1服务费收费标准: 3.1.1初步设计概算审核收费按浙价服〔2009〕84号文件×25%×(1+浮动率)计取。如按区块分阶段实施的,收费标准价按各区块(各标段)工程累计概算价之和作为计费基数,即各区块(各标段)工程初步设计概算批复完成后陆续计入计价基数,并相应修正概算审核费,一次性包干。 3.1.2标底审核收费按浙价服〔2009〕84号文件×40%×(1+浮动率)计取。如按区块分阶段实施的,收费标准价按各区块(各标段)工程累计审定标底价(不含预备费)之和作为计费基数,即各区块(各标段)工程招标完成后陆续计入计价基数,并相应修正标底审核费,一次性包干。 3.1.3施工阶段全过程工程跟踪审计费浙价服〔2009〕84号文件中(施工阶段全过程工程造价控制收费标准价—工程量清单及预算、招标控制价的编制或审核收费标准价)×65%×70%×(1+浮动率)计取。如按区块分阶段实施的,收费标准价按各区块(各标段)工程累计合同价(不含预备费)之和作为计费基数,即各区块(各标段)工程招标完成后陆续计入计价基数,并相应修正跟踪审计费,一次性包干。施工工期延误或其它原因造成建设期延长不再追加相关费用。 3.2、服务费包括初步设计概算审核;工程量清单、标底审核;施工阶段全过程跟踪审计服务费。由于时间紧、专业技术要求高,为保证审核进度及质量,在上述审核过程中业主聘请专家(包括财政、审计等专家)的咨询费用等相关费用由中标人支付。 3.3因高铁站前区块路网及环境改造工程一期(绸缎路、善酿路)的建设单位为绍兴市镜湖新区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根据招标委托书,该工程施工阶段全过程跟踪审计项目委托绍兴市镜湖科技城开发服务有限公司进行招标,并与高铁北站站前TOD项目(B、C1、D1区块)初步设计概算审核、标底审核及施工阶段全过程跟踪审计项目合并一起进行招标。中标后,该部分的咨询服务合同由绍兴市镜湖新区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与中标单位单独签订并支付相应咨询费用。 该部分跟踪审计费收费标准按该工程施工合同价(不含预备费)作为计费基数,一次性包干。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企业资质要求:具有工程造价咨询甲级资质。 4.2项目负责人要求:具有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且拟派项目负责人须为投标企业在职职工(在职职工不包括离、退休返聘人员),须提供缴费期限包含2019年12月至2020年2月的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养老保险交纳清单或证明(缴费单位和投标单位名称必须一致,并加盖社保缴费证明专用章或电子专用章)。若项目负责人为事业编制的,以提供缴费期限包含2019年12月至2020年2月由人事代理中心出具的社保证明(需加盖人事代理中心或流动人员管理站证明专用章或电子专用章),不得外聘。 4.3其他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 (2)企业具有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项目2020年度登记资格并在有效期内(未具有该登记资格的,需在投标报名截止前及时办妥临时登记注册手续)。 (3)浙江省外企业须提供浙江省住建厅核发的有效期内备案证明(浙江省内企业不作要求)。 (4)企业在近二年内(2018年1月至2020年1月)无不良行为记录(指针对企业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 (5)企业自2015年1月1日以来完成过单项合同造价6亿元及以上或总建筑面积10万平方米及以上公共建筑项目预算编制(或审核)或结算审核或全过程跟踪审计的业绩。 (6)不接受本项目预算标底编制单位、本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单位和TOD项目A区施工阶段全过程跟踪审计单位报名投标。 4.4是否接受联合体报名:不接受。 5.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06月18日至2020年06月2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 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版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p.ggb.sx.gov.cn:6081/TPBidder/)网上报名。 5.2招标文件获取:报名成功并在缴纳投标保证金后在绍兴公共资源交易网及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5.3资格预审文件工本费/元;招标文件工本费: / 元。 6.投标保证金 本工程需缴纳投标保证金:10万元,投标保证金须在报名截止前领取招标文件时同时缴纳,必须为投标人基本账户开具的票据,即汇票、电汇、转账支票等(不包括现金)。保证金缴入账户:账户一:开户单位名称: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开户行:绍兴银行营业部,账号:6224861565791178601;账户二:开户单位名称: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开户行:中信银行绍兴城东支行,账号:3110810043373795507;投标人可自主选择以上账户之一缴纳投标保证金。具有绍兴市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保证金联保资格的投标人不再缴纳本项目的投标保证金,招标人接受绍兴市招投标协会出具的“投标保证金联保证明”作为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投标和报名时无需提供。 7.其他有关内容 7.1评标入围方法:入围10家 。 7.2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07月15日09时30分。 (本项目为电子投标,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由最新版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绍兴版)制作生成的加密投标文件上传至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7.3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设技术标)。本工程采用电子投标和辅助评标。 7.4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不强制要求投标人参加现场开标会。 不见面开标大厅网址为:http://ol.ggb.sx.gov.cn/XinBan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建议使用 IE11 浏览器访问。各投标人请使用绍兴市工程建设项目专用数字证书 CA 锁登录,在线参与开标活动。 8.公告与招标文件不一致性 若本公告相关内容与正式发出的招标文件不一致,以正式发出的招标文件为准。
9.联系方式 招标人:绍兴市镜湖科技城开发服务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浙江中际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绍兴市越城区凤林西路155号地 址:杭州市江干区富春路308号 联系人:丁虞剑 联 系 人:周俊其、张瑜 电 话:0575-88019526 电话:0571-86587316/15382363926、15268159983
招标人(盖章):绍兴市镜湖科技城开发服务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浙江中际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0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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