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镜湖梅山广场开发项目南区装修及配套专业工程承包项目


发布日期:2022-10-31 17:20:12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字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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镜湖梅山广场开发项目南区装修及配套专业工程承包项目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镜湖梅山广场开发项目(项目名称)已由绍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2019-330602-70-03-034809-000(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发包人为绍兴市地铁物产置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绍兴市地铁物产置业有限公司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具体招标工作由绍兴市地铁物产置业有限公司负责。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南区装修及配套专业工程承包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绍兴市

2.2 建设规模:本工程由1-1号酒店及单元式办公建筑,2-1号办公楼,2-2、2-3号商业等组成本工程装修面积约为92868平方米招标估算价:19100万具体以审定后的标底为准

2.3 招标范围:镜湖梅山广场南区类五星级酒店、单元式办公、商务办公、地下商业、屋顶花园等多种业态装修施工(2-1号楼内1-7层的双中心区域装修不在本次招标范围内),内容包括施工图深化设计、采购、施工、后期维保等工作。装修施工即完成外墙保温及涂料、户内砂浆面层施工、屋顶花园、南北区整体标识标牌(含地下室)、南北区建筑外立面logo、游泳池设备、厨房设备、部分土建工程等工作。具体以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为准。

2.4计划工期:270日历天

2.5 质量要求:合格

2.6标段划分: / 

2.7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投标人具有自20171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完成过单个合同金额1.5亿元及以上公共建筑装饰装修工程项目或20171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完成过总承包合同中包含金额1.5亿元及以上公共建筑装饰装修工程项目的业绩业绩证明材料为中标通知书、承包合同、竣工验收证书(报告)原件的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以上证明材料若不能体现项目规模、项目特征等内容,还需提供业主证明材料并加盖业主单位公章。

注:公共建筑包括办公建筑(如写字楼、政府办公楼等),商业建筑(如商场、超市、金融建筑等),酒店建筑(如宾馆、饭店、娱乐场所等),科教文卫建筑(如文化、教育、科研、医疗、卫生、体育建筑等),通信建筑(如邮电、通讯、广播用房等)以及交通运输建筑(如机场、车站等)。不含住宅、厂房、仓储物流,下同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无在建工程项目负责人应为投标企业在职职工(在职职工不包括离、退休返聘人员),应提供缴费期限包含202207月至2022年09月的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养老保险交纳清单或证明(缴费单位和投标单位名称必须一致,并加盖社保缴费证明专用章或电子专用章,非独立法人的分公司社保证明有效),以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盖有社保部门专用章(或电子专用章)的社保证明件为准;若项目负责人为事业编制的,提供缴费期限包含202207月至2022年09月由人事代理中心出具的社保证明(需加盖人事代理中心证明专用章)

备注:项目负责人的电子证书应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文,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3.2主要设备、材料要求:    /   

3.3其他要求:

3.3.1企业具有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项目年度登记资格并在有效期内

3.3.2企业需要经浙江省住建厅备案(有效期内)或提供“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审核通过的备案信息网页截图(浙江省内企业不作要求)

3.3.3企业在/     /    /  日前与/  签订劳动者工资保障金管理协议。

3.3.4企业和项目负责人  无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提供承诺书)。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3.5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     /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4.招标文件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11018:30时至2022110717:00时,在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p.ggb.sx.gov.cn:6081/TPBidder/)自行下载招标文件,截止期后交易平台不再提供下载服务;未在规定时间内获取招标文件的,不接受其投标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5.投标保证金

    本工程需缴纳投标保证金伍拾万投标保证金在投标人自行获取招标文件后,在2022112517:00时前缴纳。缴纳方式为:

5.1 投标人基本账户开具的银行票据,即汇票、电汇、转账支票等(不包括现金)。保证金缴入账户:账户一:开户单位名称: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开户行:绍兴银行营业部;账号:6224861565799029426;账户二:开户单位名称: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开户行:中信银行绍兴城东支行;账号:3110810043370000254;投标人可自主选择以上账户之一缴纳投标保证金。

5.2 招标人接受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出具的“年度投标保证金证明”作为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投标人不用另行提供其他证明材料。

5.3 招标人接受投标保证金电子保险保函。投标人自行在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p.ggb.sx.gov.cn:6081/TPBidder/)中自主选择办理。保险保函费用必须从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转出,并在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办妥保险保函手续

6.其他有关内容

6.1评标入围方法:入围10家

6.2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的造价下浮率计分法(设技术标,采用电子辅助评标)

6.3中标方式:最高分中标

6.4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2112909:30时,地点为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楼指定开标本项目为电子投标,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由最新版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绍兴版)制作生成的加密投标文件上传至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6.5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不强制要求投标人参加现场开标会。不见面开标大厅网址为:http://ol.ggb.sx.gov.cn/XinBan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建议使用 IE11 浏览器访问。各投标人请使用绍兴市工程建设项目专用数字证书 CA 锁登录,在线参与开标活动。不要求提交非加密电子投标文件

6.6 本项目资格预审文件和招标文件发布截止时间、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截 止时间、有关公示(公告)截止时间、投诉有效期截止时间如遇国家法定休假日的,则自动 顺延至法定休假日后第 1 个工作日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8.若本公告相关内容与正式发出的招标文件不一致,以正式发出的招标文件为准。

9.联系方式

招标人:绍兴市地铁物产置业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明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绍兴市越城区解放大道386号地铁大厦  地址:绍兴市解放大道111号中石化大楼7楼

联系人:     毛工                         人:     贺贝贝、张雅美            

 话:0575-88160186                        话:   0575-85209901 13754345392

 

 

    人:绍兴市地铁物产置业有限公司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明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2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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