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农业商贸职业学院实训基地(绍兴植物园一期)及相关配套建设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项目中标公示
绍兴植物园项目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建设的浙江农业商贸职业学院实训基地(绍兴植物园一期)及相关配套建设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项目,于2023年01月06日09:30时在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已确定中标候选人,现将有关内容公示如下:
名次
|
中标候选人
|
下浮率(%)
|
基准价(万元)
|
第1名
|
五洲工程顾问集团有限公司
|
10.50%
|
2229.4256
|
第2名
|
/
|
/
|
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项目结算审计完成、工程缺陷责任期满且完成招标范围内所有工作内容之日止
|
拟确定中标人
|
五洲工程顾问集团有限公司
|
10.50%
|
中标候选人投标资质
|
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
项目负责人
|
李毓采
|
项目负责人证书(证书名称)
|
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
国家注册一级建造师
国家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
|
项目负责人证书编号
|
注册编号:00186993
浙1112006200701138
建[造]1120330D0O0504
|
第一中标候选人有效业绩
情 况
|
1
|
项目名称
|
浙江理工大学时尚学院建设工程全过程工程咨询项目
|
项目地址
|
杭州市
|
发包人
|
杭州临平经济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曾用名:杭州余杭经济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
发包人地址
|
余杭经济技术开发区超峰东路2号
|
项目描述
|
资格业绩、企业业绩(公共建筑项目);竣工时间2022年5月31日。总建筑面积约30万平方米(其中篮球馆(局部三层)采用空间网格结构(球铰网架结构),单体建筑最大跨度为52.95m,单体建筑面积为3383.02㎡)。
|
2
|
项目名称
|
台州国际博览中心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
|
项目地址
|
台州大道以东,人民路以西.南至洪兆路,北至洪家北环线
|
发包人
|
台州国际博览中心有限公司
|
发包人地址
|
浙江省腾达路901号
|
项目描述
|
资格业绩、企业业绩(公共建筑项目);合同签订时间2019年8月31日。总建筑面积约40万㎡,其中3#楼展览中心总建筑面积约10万㎡(1#、2#、3#、4#、5#、6#及7#展厅单体建筑面积约10000㎡),采用空间网格结构(倒三角形立体桁架结构)且单体建筑最大跨度72m。
|
3
|
项目名称
|
十里江滨景观带改造提升工程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项目(第二次)
|
项目地址
|
衢江右岸,起于新河沿,止于机场大门
|
发包人
|
衢州市园林管理处
|
发包人地址
|
衢州市府学路1号
|
项目描述
|
资格业绩、企业业绩(园林绿化工程项目);竣工时间2020年6月30日。衢江中路、衢江北路、民航大道沿线两侧绿地,总长度约4.7公里,面积约28万平方米(其中包含目前属水利部门管辖的绿地面积约4.8万平方米)。
|
4
|
项目名称
|
衢州市市政广场和市民公园改造提升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
|
项目地址
|
北至三江东路,南至石梁溪,东至衢江,西至紫薇路
|
发包人
|
衢州市西区投资有限公司
|
发包人地址
|
九华北大道333号
|
项目描述
|
资格业绩、企业业绩(城市公园项目);竣工时间2022年6月30日。景观绿化改造约24.7万平方米。
|
被否决投标
情 况
|
序号
|
被否决投标单位
|
被否决原因
|
否决投标的依据
|
1
|
浙江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联合体:西安普迈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监理业绩缺少施工图审查意见书
|
招标文件P19页3.1.2(14)其它资料
|
2
|
重庆赛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联合体:浙江国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监理业绩未体现10万㎡以上绿地面积且无证明文件
|
招标文件P19页3.1.2(14)其它资料
|
3
|
上海市建设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联合体:上海东方投资监理有限公司)
|
监理业绩建设单位证明材料未盖建设单位公章
|
招标文件P19页3.1.2(14)其它资料
|
公示期限
|
2023年1月10日8:30时——2023年1月12日17:00时
|
备 注
|
|
招标人(盖章):绍兴植物园项目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绍兴市越城区凤林西路155号
联系人:勾永生 电话: 17757559895
代理机构(盖章):绍兴市建新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址:绍兴市西咸欢河沿十号
联系人:陈华利 电话:0575-85122582/13732490855
2023年1月9日
说明:说明: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项目的开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内书面向招标人提出异议,也可登录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在【我的项目】-【项目流程】-右下角【异议】中新增异议,在线向招标人提交异议;对招标人、代理机构的异议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投标人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相关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投诉。投诉以单位名义的需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个人名义的需署明真实姓名、工作单位、联系方式,并附身份证明复印件,否则不予受理。
招投标职能管理部门(职能处室): 绍兴市越城区建设和交通运输局
电话:0575-88017277(镜湖)
绍兴市政务服务办公室监督检查处 电话: 0575-8820719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