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铁站前医疗综合体设计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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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铁站前医疗综合体设计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高铁站前医疗综合体设计项目(项目名称),已由 镜湖新区规划建设部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2305-330654-99-01-293673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绍兴市镜湖健康产业开发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自筹100%(资金来源),招标人为 绍兴市镜湖健康产业开发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位于绍兴镜湖站前片区E-18地块,东至站南西街、南至庆南路、西至大庆寺路、北至庆云路,紧靠地铁1号线大庆寺站。 2.2 建设规模:高铁站前医疗综合体由温州医科大学附属眼视光医院绍兴院区、绍兴市中医院镜湖院区、绍兴市口腔医院总院组成。项目总用地面积约31779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13.5万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9万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4.5万平方米。温州医科大学附属眼视光医院绍兴院区地上建筑面积约2.5万方,拟设床位150张;市中医院镜湖院区地上建筑面积约5.5万方,拟设床位500张;市口腔医院总院地上建筑面积约1万方,拟设牙椅100张、病床50张(详见设计任务书)。总建安费约为100000万元。 2.3招标控制价:约2034万元(按浙江省建设工程其他费用定额2018版设计收费标准)。 2.4招标范围:高铁站前医疗综合体全部设计勘察及施工配合工作,包括: (1)方案设计(含估算编制)、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和施工图设计,主要内容包括各设计阶段的总平面、建筑(含装配式建筑)、结构(含钢结构及深化)、通过评审的基坑围护方案、幕墙及深化、室内外装饰装修(含装配式装修)、二次精装修、室外附属工程、场外景观绿化、道路、给排水、电气、配电房及高配电气设计、弱电系统、暖通、空调、燃气、节能、环保、消防、人防、电梯、公用动力设施(包括变配电、充电桩、锅炉供热、冷冻机房等)和机电设计、5G和通讯(含室分系统、天馈系统等)、会议系统、弱电智能化、场内外管网管线、照明(含泛光照明)、室内外标志标识、地下停车场标识标牌、交通组织及交通影响评价、日照分析、海绵城市、绿色建筑、声学设计、建筑智能化、智慧医院、BIM设计(提供设计阶段BIM技术服务,所含专业包括建筑、结构、机电、室内、幕墙、医疗专项等,模型细度至少达到LOD300,服务内容包括建模、性能分析、面积统计、冲突检测、辅助施工图设计、仿真漫游、工程量统计等)、医疗专项设计(包括医疗设备配套、医用气体系统、医用净化系统、污水处理系统、医疗废物收集系统、纯水系统、物流传输系统、放射防护系统、智能污物及被服回收系统、实验室工程、病理实验室等所有专项设计(如有需要))、智能化专项设计、信息化系统、院感设计、医疗医技流程设计、厨房设计、太阳能专项设计、红线范围外的交通组织以及施工期间的交通组织设计、设施设备及市政设施设计等与本工程相关的设计(如有需要)。 (2)测量测绘、地质勘察(含初勘、详勘、外业见证)、土壤氡浓度检测、物探及调查(如有需要)。 (3)设计配合服务,包括:各阶段设计调整修改和完善;配合招标人组织实施与各阶段设计相关的审查、论证等;配合招标人完成报批报建服务;派驻符合专业要求的设计人员提供驻场服务;施工期间现场配合服务,提供设计协调配合、设计技术交底,解决施工中的设计技术问题、设计变更、参加竣工验收,配合工程结算和审计等;配合招标人编制招标文件中的技术规范和技术要求,开展本项目其他招标前期工作,为招标人提供咨询意见等。 2.5工程类别:工程设计。 2.6计划工期:设计总周期为90日历天,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20天内完成方案设计;方案设计确定后25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包括工程经济分析、工程概算)并通过评审;初步设计评审通过后45天内完成所有施工图设计,具体根据甲方要求和工程进度提交。不包括招标人对方案、施工图交流、审查、评审的时间。(根据任务实际情况招标人有权作出相应调整)。 2.7质量要求: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达到设计任务书要求的设计深度,符合国家现行设计标准。 2.8标段划分: / 。 2.9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以下三种条件之一: ①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 ③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 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拟派项目负责人须为投标企业在职职工(在职职工不包括离、退休返聘人员),须提供缴费期限包含2023年3月至2023年5月的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养老保险交纳清单或证明(缴费单位和投标单位名称必须一致,并加盖社保缴费证明专用章或电子专用章,非独立法人的分公司社保证明有效),若项目负责人为事业编制的,则提供缴费期限包含2023年3月至2023年5月由人事代理中心出具的社保证明(需加盖人事代理中心证明专用章或电子专用章)。若是联合体投标的,项目负责人须为牵头单位的在职职工。 注:拟派项目负责人为一级注册建筑师,需提供电子注册证书,电子证书应符合《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关于开展使用一级注册建筑师电子注册证书工作的通知》,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签名,手写签名应与签名图像笔迹一致。 3.2投标人业绩要求:自2018年7月1日起至今,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则指联合体牵头人)完成过单个设计合同内项目总建筑面积10万平方米及以上公共建筑设计业绩。 注:①业绩时间以图审合格书时间为准; ②业绩总建筑面积以单个设计(或工程总承包)合同载明的总建筑面积为准; ③业绩设计范围需包含施工图设计; ④公共建筑以《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50189-2015)中的定义为准(公共建筑包括办公建筑(如写字楼、政府办公楼等),商业建筑(如商场、超市、金融建筑等),酒店建筑(如宾馆、饭店、娱乐场所等),科教文卫建筑(如文化、教育、科研、医疗、卫生、体育建筑等),通信建筑(如邮电、通讯、广播用房等)以及交通运输建筑(如机场、车站等)。不含商住楼、仓储物流。 ⑤投标人须提供如下业绩证明材料并加盖单位公章:中标通知书、图审合格书、设计合同(允许非完整合同复印件,但须包含封面、签署页、项目性质规模,如合同中未体现所要求业绩特征的,需提供项目发包人或项目所在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 3.3其他要求: 3.3.1企业具有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项目年度登记资格并在有效期内。若是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作要求。 3.3.2企业(联合体投标的,则指联合体各方)和项目负责人近5年无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提供承诺书)。 3.3.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均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②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对本项目进行投标。③联合体牵头人须出具联合体协议,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在协议内明确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职责分工;④联合体组成单位不得超过两家。 3.3.4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工程(标段)中的 /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4.招标文件获取 4.1请于 2023 年 7 月 5 日至2023 年 7 月 11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8:30 时至12:00 时,下午 14:00时至 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p.ggb.sx.gov.cn:6081/TPBidder/)自行下载招标文件,截止期后交易平台不再提供下载服务;未在规定时间内获取招标文件的,不接受其投标。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5.投标保证金 本工程需缴纳投标保证金 10 万元,投标保证金在投标人自行获取招标文件后,在2023年7月22日17:30时前缴纳,缴纳方式为: ①投标人基本账户开具的票据,即汇票、电汇、转账支票等(不包括现金)。保证金缴入账户:账户一:开户单位名称: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开户行:绍兴银行营业部;账号:6224861565799076567;账户二:开户单位名称: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开户行:中信银行绍兴城东支行;账号:3110810043370000452;投标人可自主选择以上账户之一缴纳投标保证金(若联合体投标的,则由联合体牵头人缴纳)。 ②招标人接受“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项目年度投标保证金证明”作为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投标人不用另行提供其他证明材料。 ③招标人接受投标保证金电子保险保函。投标人自行在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p.ggb.sx.gov.cn:6081/TPBidder/)中自主选择办理。保险保函费用必须从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转出,并在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办妥保险保函手续。 6.其他有关内容 6.1评标入围方法:全部入围。 6.2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评定分离)。 6.3中标方式:详见评标办法、定标办法。 6.4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3年 7 月 26 日 9:30 时,地点为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指定的开标室。 6.5本项目资格预审文件和招标文件发布截止时间、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有关公示(公告)截止时间、投诉有效期截止时间如遇国家法定休假日的,则自动顺延至法定休假日后第1个工作日。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8.若本公告相关内容与正式发出的招标文件不一致,以正式发出的招标文件为准。 9.联系方式 招标人:绍兴市镜湖健康产业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绍兴市建新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 址: 绍兴市越城区凤林西路155号 地 址: 绍兴市西咸欢河沿十号三楼 联系人: 宋工 联 系 人: 陈华利 电 话: 0575-88050799 电 话: 0575-85122582/13732490855 招 标 人: 绍兴市镜湖健康产业开发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绍兴市建新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2023年 7 月 4 日
附件下载: 招标文件-高铁站前医疗综合体设计项目(7.3定稿).do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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