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更正项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1 | 采购文件第三章招标项目范围及要求: 2、镜湖总院建设项目医疗物流传输系统(手术机器人)采购项目功能模块及其它要求 2.1 无菌物品配送机器人功能模块及其它技术要求 | 17.安全控制:舱门权限管理需支持≥4种舱门验证解锁的模式,其中非接触式生物特征识别身份验证方式≥2种,包含但不限于掌静脉识别、身份卡识别、人脸识别(支持戴口罩)、钥匙等。 | 17.安全控制:舱门权限管理需支持≥4种舱门验证解锁的模式,其中非接触式生物特征识别身份验证方式≥2种,包含但不限于掌静脉识别(具备掌静脉鉴权识别功能,无需接触机器人,只需将手掌置于识别区域,即可完成身份验证打开舱门。)、身份卡识别、人脸识别(支持戴口罩,具备人脸鉴权识别功能,无需接触机器人,只需操作人员面向识别区域,即可完成身份验证打开舱门。)、钥匙等。 |
2 | 采购文件第三章招标项目范围及要求: 2、镜湖总院建设项目医疗物流传输系统(手术机器人)采购项目功能模块及其它要求 2.1 无菌物品配送机器人功能模块及其它技术要求 | 18.人脸识别(支持戴口罩):具备人脸鉴权识别功能,无需接触机器人,只需操作人员面向识别区域,即可完成身份验证打开舱门。 | 删除 |
3 | 采购文件第三章招标项目范围及要求: 2、镜湖总院建设项目医疗物流传输系统(手术机器人)采购项目功能模块及其它要求 2.1 无菌物品配送机器人功能模块及其它技术要求 | 19.掌静脉识别:具备掌静脉鉴权识别功能,无需接触机器人,只需将手掌置于识别区域,即可完成身份验证打开舱门。 | 删除 |
4 | 采购文件第三章招标项目范围及要求: 2、镜湖总院建设项目医疗物流传输系统(手术机器人)采购项目功能模块及其它要求 2.1 无菌物品配送机器人功能模块及其它技术要求 | 20.▲具备≥1个专用独立内嵌式行车记录摄像头,具有安全防护设计,满足摄像头镶嵌于机身且不凸出机身外壳:支持在机器人送物过程中,对机器人前进方向环境进行视频拍摄记录。 | ▲具备≥1个专用独立内嵌式行车记录摄像头,具有安全防护设计,支持在机器人送物过程中,对机器人前进方向环境进行视频拍摄记录。 |
5 | 采购文件第五章评标办法及标准 | 企业资质认证:1.投标人提供本项目相关系统(涉及机器人智能调度与运营管理等相关系统)软件著作权,每提供1个得1分,最多得3分,不提供不得分。 2.投标品牌制造商具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ISO27001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ISO20000信息技术服务管理体系认证,每提供1个得0.5分,最多不超过2分。 注:以上证书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不提供不得分。 | 企业资质认证:1.投标人或投标品牌制造商提供本项目相关系统(涉及机器人智能调度与运营管理等相关系统)软件著作权,每提供1个得1分,最多得3分,不提供不得分。 2.根据投标人企业认证证书等方面由评标委员会综合打分,0-2分。 注:以上证书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不提供不得分。 |
6 | 采购文件第五章评标办法及标准 | 项目案例: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完成的同类案例,每有1个得1分,满分3分。 注:每个案例提供合同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 项目案例: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完成的同类案例,每有1个得1分,满分3分。 注:每个案例提供合同及验收报告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
7 | 采购文件第五章评标办法及标准 | 功能演示:1.3:现场远程演示机器人到达目的地b,现场演示人员通过非接触式生物特征识别(戴口罩人脸识别)身份验证方式打开机器人舱门等功能进行演示得0-1.5分。 | 功能演示:1.3:现场远程演示机器人到达目的地b,现场演示人员通过非接触式生物特征识别身份验证方式打开机器人舱门等功能进行演示得0-1.5分。 |
8 | 采购文件第五章评标办法及标准 | 功能演示:1.5:机器人到达目的地a,现场或远程演示人员通过非接触式生物特征识别(掌静脉)身份验证方式打开机器人舱门等功能进行演示得0-1.5分。 | 功能演示:1.5:机器人到达目的地a,现场或远程演示人员通过非接触式生物特征识别(区别于序号1.3要求的其他身份验证方式)身份验证方式打开机器人舱门等功能进行演示得0-1.5分。 |
9 | 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 供应商应于2024年10月29日09:00时整以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绍兴市越城区阳明北路692号浙江翔实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一楼开标室,逾期送达不予接收。 | 供应商应于2024年11月11日09:00时整以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绍兴市越城区阳明北路692号浙江翔实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一楼开标室,逾期送达不予接收。 |
10 | 采购文件第三章招标项目范围及要求: 2、镜湖总院建设项目医疗物流传输系统(手术机器人)采购项目功能模块及其它要求 | 注:1.维保期内未涉及产品框架改造,投标人应按采购人业务需求修改,不收取任何费用。 | 注:1.维保期内,投标人应按采购人业务需求修改,不收取任何费用。 |
11 | 采购文件第三章招标项目范围及要求: 2、镜湖总院建设项目医疗物流传输系统(手术机器人)采购项目功能模块及其它要求 | 注:5.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为保证业务正常运行,在实施过程中所产生的一切实施费用(包含且不限于材料费、施工费、地图扫描、所有硬件设备)均包含在投标报价中。 | 注:5.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为保证业务正常运行,在实施过程中所产生的一切实施费用(包含且不限于材料费、施工费、地图扫描、所有硬件设备、机器人强电点位实施、手术室区域电动门改造)均包含在投标报价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