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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发金融城未来社区建设工程


发布日期:2024-12-11 17:00:26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绍兴公共资源交易网 字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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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华发金融城未来社区建设工程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华发金融城未来社区建设工程已由镜湖新区规划建设部2310-330654-99-01-526575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筹,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占比100%,项目业主为绍兴市镜湖开发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人为绍兴市镜湖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委托代理机构为华汇工程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华发金融城未来社区建设工程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投资估算 8000 万元,工程概算 3276.88 万元,其中建安工程造价 2765.92 万元,建设规模: 建筑以幼儿园、邻里中心、优化生活馆为核心,植入婴幼儿照护服务驿站、净菜市场、社区礼堂、共享书房、幸福学堂、居家养老服务中心、一站式服务中心、社区客厅等场景功能的改造及装修、设施配置。具体工程包括:1-4地块14#楼社区服务中心装修工程,约4300平方米;其他因未来社区创建需初位提升的改造工程,建设地点:镜湖新区湖东区块01单元,东至外观塘河,南至群贤中路,西至解放大道,北至育贤路□本工程按绿色建筑三星级标准实施

2.2招标范围:施工图范围内精装修工程、场外景观小品、光伏工程、标识标牌、软装等,具体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本次招标建安工程造价: 1270万元(具体以审核标底为准)

2.3施工总工期: 130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业主开工令为准) 

2.4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是

2.5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

□是

(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原因及适用条款)

2.6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

□2.6.1本标段整体面向中小企业;

□2.6.2本标段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次投标的,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需达到(不低于40%)以上。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具备 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 资质;(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

3.2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3       日以来承接过/□完成过                   业绩

3.4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应同时载明3.1、3.2、3.3等内容)

3.5□(招标人需要增加的、符合法律法规的其他要求)

3.6□面向中小企业招标的,投标人(或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须为中小企业, 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3.7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建筑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职称:            ,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如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拟派项目负责人自                 日以来承接过/完成过       业绩;

3.8拟派项目负责人须为企业的在职职工(在职职工不包括离、退休返聘人员),需提供缴费期限包含20248月至202410月的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养老保险缴纳清单或证明(缴费单位和投标人名称必须一致,并加盖社保缴费证明专用章,非独立法人的分公司社保证明有效),以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盖有社保部门专用章(或电子专用章)的社保证明件为准。若上述负责人为事业编制的,以提供缴费期限包含20248月至202410月由人事代理中心或类似证明机构出具的社保证明(需加盖人事代理中心证明专用章)

备注:拟派项目负责人的注册建造师电子证书应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040号)文,须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三)其他:               /              

3.9拟派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人数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相关规定要求不少于1人

3.10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建筑市场严重失信名单(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黑名单记录、失信联合惩戒记录和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严重失信名单的信息为准);

3.11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自 2021  07  01 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

3.12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投标截止日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3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14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有效期内)并共享至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3.15省外企业应按规定办理“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浙备案”手续;

3.16□(招标人需要增加的、符合法律法规的其他要求)

4.招投标方式

4.1公开招标

4.2£采用评定分离,R不采用评定分离。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本项目招标文件(含图纸)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oa.ggb.sx.gov.cn/TPBidder-ztk)请各潜在投标人使用CA锁登录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oa.ggb.sx.gov.cn/TPBidder-ztk)获取,未使用CA锁登录并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将被拒收。

5.2招标文件获取(下载)网址:潜在投标人登录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oa.ggb.sx.gov.cn/TPBidder-ztk),自行获取(下载)招标文件。

5.3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注:请各投标人在缴纳投标保证金前自行核对统一主体库内填写的基本账户信息,避免出现保证金缴纳后无法匹配的现象。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01070930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7.监管机构:绍兴市政务服务办公室

8.联系方式

招标人:绍兴市镜湖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华汇工程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址:绍兴市越城区凤林西路155号      址:   绍兴市解放大道177号华汇大厦     

联系人:       王立荣            联系人:    韩钦、水芳正(预算)                   

 话:     0575-88024911         话:   13675755752、18105757045    

 箱:          /                箱:       1714700@qq.com          

 

20241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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