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桥至诸暨高速公路工程涉03省道综合管线迁改走廊复绿工程第FL01标段中标公示
绍兴市柯诸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建设的柯桥至诸暨高速公路工程涉03省道综合管线迁改走廊复绿工程第FL01标段,于2024年12月12日9:30时在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已确定中标候选人,现将有关内容公示如下:
名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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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候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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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报价(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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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制价(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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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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诸暨市恒基园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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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0363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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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84507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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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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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工期:60日历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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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确定中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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诸暨市恒基园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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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0363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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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候选人投标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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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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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永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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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证书(证书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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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证书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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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中标候选人有效业绩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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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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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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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南县灵溪镇灵江农房集聚项目A、B、C、D、E地块室外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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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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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南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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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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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南县灵溪新农村建设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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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人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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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南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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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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竣(交)工时间:2022年9月23日;合同金额:629.8976万元;工作内容:绿化工程等的施工。企业资格条件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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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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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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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能供暖节能工程(一阶段)总承包(EP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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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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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海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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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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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零碳热力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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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人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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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海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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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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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金额21396.297569万元;工作内容:绿化工程等的施工;担任工程总承包施工经理。项目经理资格条件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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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否决投标
情 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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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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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否决投标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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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否决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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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决投标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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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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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美亿生态建设有限公司、桐乡市桐城景观建设有限公司、武汉盈翔园林景观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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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在“第九章 投标文件格式”的“投标人的信誉情况表”后附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网页截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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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标办法2.1.2资格评审标准(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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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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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汇达绿地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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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文件中第一个信封中资格审查资料中(三)财务能力承诺书未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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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标办法2.1.2资格评审标准(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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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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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四季青景观建设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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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 投标文件格式”的“履约行为表”第2、3条的时间填写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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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标办法2.1.2 2.1.3第一个信封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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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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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上航环境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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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 投标文件格式”的“承诺函”招标人名称填写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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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标办法2.1.2 2.1.3第一个信封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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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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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盛和建设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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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 投标文件格式”的“拟委任的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资历表”后未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5.5项要求附技术负责人身份证复制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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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标办法2.1.2资格评审标准(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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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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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鑫冉建设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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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的报价文件中工程量清单单价分析表缺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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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标办法2.1.1 2.1.3第二个信封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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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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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一庆建设有限公司、浙江富水建设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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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的投标报价汇总表“暂列金额”无数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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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标办法2.1.1 2.1.3第二个信封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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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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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金和盛生态建设有限公司、泓森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河南晨浩园林有限公司、河南亿万市政工程有限公司、京誉生态建设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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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的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未附工程量清单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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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标办法2.1.1 2.1.3第二个信封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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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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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新禾景观工程有限公司、杭州伟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浙江沧海建设有限公司、浙江易道景观工程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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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文件中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中“合同用款估算表”中计入暂列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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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标办法2.1.1 2.1.3第二个信封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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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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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富邦环境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浙江妙峰生态建设有限公司、杭州恒和市政园林工程有限公司、湖州园林绿化有限公司、福建省浩发建工发展有限公司、苏州宏盛苏作园林古建筑有限公司、绍兴市第一园林工程有限公司、河南金伟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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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文件制作不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7.3项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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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文件制作不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7.3项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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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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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2月14日8:30时——2024年12月16日17:00时(不少于3日)(截止日为国家法定休假日的,自动顺延至法定休假日后的第1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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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 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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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绍兴市柯诸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地址:绍兴市镜湖新区凤林西路135号交投大厦
联系人:陈艳 电话:0575-85223919
代理机构:浙江远大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杭州市朝晖路203号深蓝广场办公楼13楼
联系人:熊武平、楼梅晶 电话:0571-85192613、87825213
2024年12月13日
说明: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项目的开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内书面向招标人提出异议,也可登录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在【我的项目】-【项目流程】-右下角【异议】中新增异议,在线向招标人提交异议;对招标人、代理机构的异议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投标人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相关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投诉。投诉以单位名义的需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个人名义的需署明真实姓名、工作单位、联系方式,并附身份证明复印件,否则不予受理。
绍兴市政务服务办公室 电话: 0575-882071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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