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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游故里一期景区提升改造及纪念馆建设项目——景区提升改造工程(I标)


发布日期:2024-08-05 10:53:54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绍兴公共资源交易网 字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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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游故里一期景区提升改造及纪念馆建设项目——景区提升改造工程(I标)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陆游故里一期景区提升改造及纪念馆建设项目——景区提升改造工程已由越城区发展和改革局2404-330602-04-01-125065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筹 ,出资比例为100%,项目业主为绍兴市未来公用事业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机构为 华诚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陆游故里一期景区提升改造及纪念馆建设项目——景区提升改造工程(I标)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投资估算32768.88万元,工程概算约30468.87万元,其中建安工程造价23749.37万元,建设规模:建设总用地面积约45亩,主要建设内容为对已建陆游故里景区进行提升改造,包括改建陆游纪念馆、扩建游客中心、新建陆游故居等。项目总建筑面积13293.63㎡(其中地上建筑面积9122.16㎡,地下建筑面积4171.47㎡)建设地点:越城区东浦街道,北至山下江,东至塘湾村河,南至胜利西路,西至规划行宫山路

2.2招标范围:陆游故里一期景区提升改造及纪念馆建设项目——景区提升改造工程(I标),包括施工图纸范围内的仿古建筑土建工程(包括土方、基坑支护、桩基、主体、幕墙等)、安装工程(包括给排水、电气、消防、暖通、弱电智能化、亮化及照明等)、室外工程(包括土方、道路、景观绿化、综合管网、周边环境整治等)、原有建筑拆除工程及原有建筑保护等。具体详见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标底。

本次招标建安工程造价:15011.6347万元。

2.3施工总工期:300日历天,确保在2025年715日前完工

2.4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是

2.5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

□是

否 (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原因及适用条款)

2.6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

□2.6.1本标段整体面向中小企业;

□2.6.2本标段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次投标的,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需达到(不低于40%)以上。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3投标人需具备以下业绩条件

3.3.1或3.3.2

3.3.1投标人自2019年7月1日以来□承接过/☑完成过单个合同建筑面积4000㎡及以上的古建筑修缮或仿古建筑专业承包工程

3.3.2投标人自2019年7月1日以来承接过/☑完成过单个合同包含建筑面积4000㎡及以上的古建筑修缮或仿古建筑的施工总承包或工程总承包项目(工程总承包若采用联合体的,投标人在联合体中承担施工任务)

业绩类别相关定义:业绩相关的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资料,能够明确体现该工程是古建筑或仿古建筑,建设工程、新建工程、维修工程、修缮工程、保护工程等均有效。

业绩证明材料:须同时提供(1)中标通知书;(2)合同;(3)竣工验收证书或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备案表。如以上证明材料未能体现招标文件中所要求业绩特征的,需同时提供项目设计单位出具的业绩证明材料(须加盖提供单位公章)和项目发包人出具的证明材料(须加盖提供单位公章),或单独提供项目所在地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须加盖提供单位公章),否则作为无效业绩。

时间以竣工验收证书或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备案表日期为准面积以合同或竣工验收资料(竣工验收证书或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备案表)载明的建筑面积为准建筑面积不包括地下建筑面积

如为联合体业绩的,应提供投标人在此业绩中承担符合招标文件此处业绩要求特征的业绩证明材料。

3.4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5□/

3.6□面向中小企业招标的,投标人(或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须为中小企业, 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3.7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如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拟派项目负责人自       拟派项目负责人须为投标企业在职职工(在职职工不包括离退休、返聘人员),须提供缴费期限包含2024年4月至2024年6月的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养老保险缴纳清单或证明(缴费单位和投标单位名称必须一致,并加盖社保缴费证明专用章或电子专用章,非独立法人的分公司社保证明有效)。

备注:拟派项目负责人的一级注册建造师电子证书,应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 号)文,须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三)其他:     /   

3.9☑拟派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人数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相关规定要求;

3.10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建筑市场严重失信名单(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黑名单记录、失信联合惩戒记录和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严重失信名单的信息为准);

3.11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自20211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

3.12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投标截止日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3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14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有效期内)并共享至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3.15省外企业应按规定办理“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浙备案”手续;

3.16□(招标人需要增加的、符合法律法规的其他要求)

4.招投标方式

4.1公开招标。

4.2采用评定分离,不采用评定分离。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本项目招标文件(含图纸)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oa.ggb.sx.gov.cn/TPBidder-ztk)

5.2招标文件下载网址:潜在投标人登录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5.3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注:请各投标人在缴纳投标保证金前自行核对统一主体库内填写的基本账户信息,避免出现保证金缴纳后无法匹配的现象。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828930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http://oa.ggb.sx.gov.cn/TPBidder-ztk)  。

7.监管机构:绍兴市政务服务办公室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绍兴市未来公用事业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大越路 170 号

联  系  人:刘工

电      话:0575-88308971

邮      箱:/

招标代理机构:华诚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彩云路105号锦盛大楼8楼

联  系  人: 孟工、谢工(预算员)

电      话: 16725756684、13018800668

邮      箱: 2514577818@qq.com                 

2024年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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