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华水库扩容提升工程(诸暨部分)施工III标(南库区)
|
||||||||||||||||||||||||||||||||||||||||
|
||||||||||||||||||||||||||||||||||||||||
新版电子交易平台项目 安华水库扩容提升工程(诸暨部分)施工III标(南库区)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安华水库扩容提升工程(诸暨部分)已由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浙发改项字〔2024〕129 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除申请中央资金补助外,省财政专项资金将按核定资本金的30%予以补助,其余由诸暨市统筹解决(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法人为诸暨市安华水利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人为诸暨市安华水利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中国电建集团华东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III标(南库区)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本工程任务以防洪滞洪为主,结合灌溉、旅游等综合利用。工程位于诸暨市同山镇、浦江县白马镇。水库总库容7656万立方米,防洪库容5940万立方米。工程分诸暨和浦江两部分。诸暨部分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1)征地高程29.09米以下库盆土方开挖1206万立方米;(2)新建预泄隧洞0.53公里,设计泄流能力200立方米每秒;(3)新建库周护岸5.0公里;(4)新建排涝闸站2座、提水泵站1座;(5)新建桥梁2座,拆建桥梁1座。工程等别为 III 等。项目概算静态总投资为209708万元。 本标段招标范围为:1)库盆南侧开挖;2)新建护岸工程共五段,分别为界牌宣段(ZA段,长约542m)、车潭段(ZB段,长约840m)、王家坞改线道路段(ZD段,长约120m)、王家坞段(ZE段,长约369m)、厅头桥段(ZF段,长约562m);3)拆建厅头桥;4)新建界牌宣泵站一座;以及上述工程所需的临时工程。本项目库盆开挖为大型疏浚工程。相应概算投资约42000万元,计划工期1263个日历天。 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是 ☑否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 □是 ☑否 (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项目,不适用浙江省财政厅等6部门《关于政府采购工程落实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的通知》等文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其他条件详见附表。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接受联合体投标,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 / 个; (2)投标人(联合体指牵头人)/; (3)拟派项目主要成员的委派要求/; (4)联合体成员所有须具有/资质; (5)/。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招标文件(含图纸)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oa.ggb.sx.gov.cn/TPBidder-ztk)。 4.2招标文件下载网址:潜在投标人登录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oa.ggb.sx.gov.cn/TPBidder-ztk)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4.3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注:请各投标人在缴纳投标保证金前自行核对统一主体库内填写的基本账户信息,避免出现保证金缴纳后无法匹配的现象。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 10 月 30 日09:30时,地点为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指定开标室。 5.2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不强制要求投标人参加现场开标会。 5.3招标文件发布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有关公示(公告)截止时间、投诉有效期截止时间如遇国家法定休假日的,则自动顺延至法定休假日后第1个工作日。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绍兴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7、监管机构:诸暨市水利局 8、联系方式
2024年09月30日 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附表
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的类似项目业绩要求详见上表,该业绩须已在浙江省水利厅“浙江省水利建设市场信息”应用上公示。 类似项目业绩证明材料指:(1)合同,以及由项目法人出具的完工(竣工)验收鉴定书〔或质量监督机构出具对应的完工(竣工)质量(安全)监督报告〕,若工程规模、特征等无法认定的,以初步设计批复(包括设计变更批复)或施工图纸为依据;(2)浙江省水利厅“浙江省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系统(透明工程)”下载业绩打印件。(上述(1)、(2)项须同时提供)。 业绩要求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的身份以“浙江省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系统(透明工程)” 业绩打印件为准,业绩打印件与业绩证明材料(1)合同、以及由项目法人出具的完工(竣工)验收鉴定书〔或质量监督机构出具对应的完工(竣工)质量(安全)监督报告〕的其中之一一致的,该业绩予以认可,均不一致的,该业绩不予认可。 除业绩要求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的身份外,“浙江省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系统(透明工程) ”业绩打印件与项目法人出具的完工(竣工)验收鉴定书〔或质量监督机构出具对应的完工(竣工)质量(安全)监督报告〕中涉及资格审查的相关信息不一致的,该业绩不予认可。 ①联合体:根据本次招标的实际情况进行约定,如工程需要投标人同时具备2项及以上资质要求时,不得排斥联合体投标人。 ②招标人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的施工业绩、专业职称等要求,但设置的要求应与所招标标段规模、特点等适应,不得设置过高的要求。 ③标段概算投资在1亿元及以上的水利水电工程和标段概算投资在0.5~1亿元的大中型水利水电枢纽工程以及标段概算投资在0.5~1亿元且施工难度较大的其他水利工程,投标人的项目负责人必须由水利水电工程专业的注册建造师担任,技术负责人必须由水利水电工程专业的注册建造师或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人员担任,且两个岗位不得相互兼任。 其他水利水电工程,投标人的项目负责人必须由水利水电工程专业的注册建造师担任,技术负责人必须由水利水电工程专业的注册建造师或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人员担任。 ④标段概算投资在1亿元及以上的项目至少需要3个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0.5~1亿元的项目至少需要2个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0.5亿元以下的项目至少需要1个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附件下载: (公告版)安华水库扩容提升工程(诸暨部分)施工III标(南库区).doc |
||||||||||||||||||||||||||||||||||||||||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