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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游故里一期景区提升改造及纪念馆建设项目——景区提升改造工程(I标)亮化系统


发布日期:2025-01-10 17:22:12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绍兴公共资源交易网 字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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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游故里一期景区提升改造及纪念馆建设项目——景区提升改造工程(I标)亮化系统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A3306010720018880002001

 

本次招标项目陆游故里一期景区提升改造及纪念馆建设项目——景区提升改造工程(I标)亮化系统,已由越城区发展和改革局以2404-330602-04-01-125065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绍兴市未来公用事业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自筹,招标人为浙江勤业建工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陆游故里一期景区提升改造及纪念馆建设项目——景区提升改造工程(I标)亮化系统货物进行公开招标

一、本次招标内容

1.项目规模:建设总用地面积约45亩,主要建设内容为对已建陆游故里景区进行提升改造,包括改建陆游纪念馆、扩建游客中心、新建陆游故居等。项目总建筑面积13293.63㎡(其中地上建筑面积9122.16㎡,地下建筑面积4171.47㎡)

2.建设地点:越城区东浦街道,北至山下江,东至塘湾村河,南至胜利西路,西至规划行宫山路。

3.招标范围:本次为陆游故里一期景区提升改造及纪念馆建设项目——景区提升改造工程(I标)亮化(包含游客服务中心、纪念馆、故居和景观),服从施工总包管理,与其他相关专业施工配合等。具体实施内容包括设备及材料的采购、运输、卸货、保管、安装、调试、检测并最终通过验收,详见施工图、技术需求及设备清单。

4.计划工期:120 日历天完成供货、安装调试、亮灯试运行及验收,且总体须满足施工总包、展陈装修及其它相关联专项的施工计划安排。

5.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及地方质量验收规范标准),配合总包确保“省级标化工地”及“兰花杯”,争创“钱江杯”。

6.本次招标范围内的工程估算(或概算)造价1740.1057万元,采用投标资格后审方式招标。

7.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是

8.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

否(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原因及适用条款)

9.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

1.4.1本标段整体面向中小企业;

1.4.2本标段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次投标的,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需达到(不低于40%)以上。

二、投标资格条件、要求

1.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自20221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

2.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建筑市场严重失信名单(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黑名单记录、失信联合惩戒记录和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严重失信名单的信息为准);

3.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4.面向中小企业招标的,投标人(或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须为中小企业,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5.(招标人认为需要增加的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5.1 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5.2 投标人自202011日以来(以项目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完成过单个合同金额1300万元及以上的景观照明项目供货(含安装)业绩。

景观照明是指:《城市照明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4号令)规定的在户外通过人工光以装饰和造景为目的的照明。

业绩证明材料:

1)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报告的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如无竣工验收报告的还需提供完工证明并加盖建设(业主)单位公章;中标通知书或合同或竣工验收报告(或完工证明)所承载的证明内容应符合业绩要求的具体描述。

2)证明材料还应提供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相应查询网页截图,或政府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发布中标公示的链接及截图,或政府采购与招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的中标链接及截图,或在政府平台发布中标公示的链接及截图,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登录平台完成项目更新),否则不予认可。

上述证明材料缺一不可且材料中的供货安装施工单位名称须与本次投标的投标人名称一致。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本项目招标文件(含图纸)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oa.ggb.sx.gov.cn/TPBidder-ztk)请各潜在投标人使用CA锁登录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oa.ggb.sx.gov.cn/TPBidder-ztk)获取,未使用CA锁登录并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将被拒收。

2.招标文件件获取下载网址:潜在投标人登录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oa.ggb.sx.gov.cn/TPBidder-ztk)自行件获取下载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四、投标保证金

1.金额:

□本项目不缴纳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需缴纳投标保证金 30 万元(不得超过50万元),投标保证金在投标人自行获取招标文件后,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缴纳。

2.缴纳方式:投标人基本账户银行转出的保函/保证保险/担保公司担保/转账/数字保函等(不包括现金)。

2.1缴纳要求转账

账户一:开户单位名称: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开户行:绍兴银行营业部;账号 6224861565799133690 

账户二:开户单位名称: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开户行:中信银行绍兴袍江支行;账号 3110810043370000742 

投标人可自主选择以上账户之一缴纳投标保证金。

2.2纳要求(银行保函/保证保险/担保公司担保/数字保函):招标人接受投标保证金银行保函、电子保险保单、担保保函。投标人自行在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oa.ggb.sx.gov.cn/TPBidder-ztk)中自主选择办理。

保函费用必须从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转出,并在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办妥保函手续。

2.3本项目对 / 行业信用评价结果最高等级的投标人免收投标保证金,须具备 / 条件。

注:1.请各投标人在缴纳投标保证金前自行核对统一主体库内填写的基本账户信息,避免出现保证金缴纳后无法匹配的现象。

2.重新招标项目,参与投标的投标人仍需按上述规定要求重新递交投标保证金。如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牵头人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5  2  13  9  00 分;

2.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2.1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   

2.2纸质标书递交,地点为: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指定的开标室。

3.招标文件要求递交的U盘、光盘、样品等材料,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至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指定开标。递交U盘、光盘、样品等材料时应同时携带递交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递交的仅需提供身份证原件)。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七、监管机构:绍兴市政务服务办公室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浙江勤业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 王凤  

联系电话:0575-85653606 

地址:绍兴市柯桥区裕民路1201号勤业广场21楼 

 

招标代理机构华诚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 孟浩

联系电话: 15757156272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彩云路105号锦盛大楼8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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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下载:
(25.1.9-亮化)-陆游故里一期景区提升改造及纪念馆建设项目——景区提升改造工程(I标)亮化系统(1).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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