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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镜湖新区2025年度限额以下环保验收中介服务项目预选承包商库(第三次)遴选发包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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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镜湖新区2025年度限额以下环保验收中介服务项目预选承包商库(第三次)遴选发包公告绍兴市镜湖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建设的绍兴市镜湖新区2025年度限额以下环保验收中介服务项目预选承包商库(第三次),发包申请已经发包管理机构核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定,现公开发布发包公告。有关内容如下: 一、发包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绍兴市镜湖新区2025年度限额以下环保验收中介服务项目预选承包商库(第三次),工程地点:绍兴市镜湖新区。 2、发包方式: 公开发包 ;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预审(不采用书面形式) 。 3、发包估算价: / 元。 4、资金来源:自筹。 5、服务要求:按照业主要求提交相关资料,进行环保验收,并顺利通过专家组验收。 6、服务时间要求: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3月31日止。 7、服务内容:镜湖新区开发办下属国有公司实施的单项服务费用在100万元以下的环保验收服务项目。 二、竞包要求 1、竞包人资质要求:①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②具有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证书(CMA 证书);③自2020年1月1日以来(时间以签订合同的日期为准)完成过工程类的环保验收业绩(业绩证明材料:提供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平台备案证明或环保验收相关资料)。 2、除满足上述要求外,竞包人还须满足: (1)企业没有因诉讼或涉案被司法部门冻结基本账户的(需提供承诺书); (2)企业近三年内(2021年12月至2024年12月)没有受到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后按规定不能参与竞包的(需提供承诺书); (3)企业近三年内(2021年12月至2024年12月)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中没有行贿等犯罪记录(需提供承诺书); (4)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需提供承诺书) (5)不接受联合体竞包。 3、资格预审资料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将加盖公章的资格预审资料电子扫描件发送至QQ邮箱(942198829@qq.com)并注明联系方式,资料如下: (1)竞包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备注联系方式); (2)获取者身份证; (3)竞包人营业执照; (4)竞包人资质证书; (5)业绩证明材料; (6)企业没有因诉讼或涉案被司法部门冻结基本账户的承诺书; (7)企业近三年内(2021年12月至2024年12月)未受到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的承诺书; (8)企业近三年内(2021年12月至2024年12月)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中没有行贿等犯罪记录的承诺书; (9)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承诺书; (10)竞包保证金缴纳凭证。 注:资格预审资料要求字迹、图片(证件、截图)清晰,请各竞包单位再三确认资料无误后再发给发包人审核。如超出资格预审截止时间再递交资料的,则资格预审不予通过;如出现同一家竞包单位重复递交的,以提交资料的时间领先者为准。 4、资格预审时间:2025年1月4日上午8:30至2025年1月8日下午17:00,经发包人资格预审合格后的潜在竞包人方可领取发包文件进行竞包,发包文件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各竞包单位邮箱。 三、其他有关内容 1、竞包保证金:人民币 壹万元整,采用转账或电汇等形式;收款人:浙江明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账号:389658340837,开户行:中国银行柯桥支行。注:竞包保证金需由竞包单位基本账户汇出,在发包文件获取时间截止前缴纳(以到账时间为准),汇款时请备注项目名称。 2、入围方法:全部入围。 3、评审方法:综合评估法(设技术部分),取综合得分前3名为承包人。当有效竞包人4家及以上时入围3家,若有效竞包人少于4家则重新发包。经评审委员会综合评审后,根据总得分高低依次排名,当综合得分相同的,取竞包下浮率大者入围;如综合得分相同且竞包下浮率也相同的,由发包人当场抽签选定中包候选人,得分前3名为中包候选人。 4、工程款支付:参照绍市镜办发〔2019〕26号文件中介服务类付款方式,完成相关服务内容后支付,每半年累计结算一次。 5、发包联系人:邱莹,联系电话: 0575-88019167 ; 发包代理联系人:张臻,联系电话:0575-85209901/13205751126; 四、质疑和投诉: 1、竞包人认为发包文件、发包过程和评审、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3天内,以书面形式向发包人提出质疑,发包人应当在3天内作出答复。 2、竞包人对发包人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发包人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竞包人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3、质疑或投诉以单位名义的需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个人名义的需署明真实姓名、工作单位、联系方式,并附身份证明复印件。否则不予受理。 4、投诉质疑受理部门:绍兴市镜湖新区开发建设办公室; 5、联系人:单剑峰;联系电话:0575-89185751。 五、若本公告相关内容与正式发出的发包文件不一致,以正式发出的发包文件为准。 发 包 人:绍兴市镜湖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发包代理机构: 浙江明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1月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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