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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公用事业集团有限公司所属企业工程用车(皮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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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绍兴市公用事业集团有限公司所属企业工程用车(皮卡)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3月11日9点00分00秒(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JZL-2024-26 项目名称:绍兴市公用事业集团有限公司所属企业工程用车(皮卡)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元):4225000 最高限价(元):4225000 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 标项一: 标项名称:普通皮卡车 数量:23辆 预算金额:2875000 标项二: 标项名称:厢式皮卡车 数量:9辆 预算金额:1350000 主要内容:绍兴市公用事业集团有限公司所属企业工程用车(皮卡)采购项目,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允许同一投标供应商同时报名参加两个标项,也可同时中标两个标项。本项目各标项分别定标,具体开标顺序为:先开1标,后开2标。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是,☑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本项目不支持联合体投标; 3.落实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后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至2025年3月10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 ,下午14:0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将下列加盖单位公章的资料扫描件以邮件形式发至598239891@qq.com邮箱内,资料: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代表身份证及近三个月社保证明(2024年11月至2025年1月)、联系方式。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本项目采用投标单位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应确保在开标截止时间前一天17:00前将投标文件密封以邮寄(建议采用EMS或顺丰)的方式送达至浙江筑脸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绍兴市越城区环城西路396#5号),联系人:马凯莹,电话15068991068,邮政编码:312000,请寄件人在邮件外包装注明投标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被授权人姓名及联系电话,邮寄以签收时间为准,逾期送达或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将予以拒收(或作无效标处理)。 2、也可现场递交标书,投标人应于本项目开标时间之前将投标文件送达至绍兴市公用事业集团有限公司(解放大道308号二楼招投标中心3号开标室),现场递交,应即交即走。 3、招标人对邮寄过程中发生的遗失或损坏不负责任。 4、开标时间:2025年3月11日9点00分 5、开标地点:绍兴市公用事业集团有限公司(解放大道308号二楼招投标中心3号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招标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1)需要落实的采购政策:无。(2)招标文件公告期限与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一致。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名 称:绍兴市水联环境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绍兴市越城区环城南路422号2号楼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王工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5-88778274 质疑联系人:孙工 质疑联系方式:0575—8877004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 称:浙江筑脸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绍兴市越城区环城西路396#5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马凯莹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5068991068 质疑联系人:李国虎 质疑联系方式:13867518936 3.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信息: 名 称:绍兴市公用事业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绍兴市越城区解放大道308号 传 真:/ 联系人 :陈工 监督投诉电话:0575-880503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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