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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城区东浦街道千亩方永久基本农田集中连片整治项目设计、采购、施工(EPC) 工程总承包项目


发布日期:2025-03-28 22:38:15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绍兴公共资源交易网 字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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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城区东浦街道千亩方永久基本农田集中连片整治项目设计、采购、施工(EPC) 工程总承包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越城区东浦街道千亩方永久基本农田集中连片整治项目设计、采购、施工(EPC) 工程总承包项目已由 越城区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 2404-330602-04-01-283989(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 自筹,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业主为 绍兴市未来公用事业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人为 绍兴市未来公用事业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机构为浙江鼎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行政监督部门为 / 。项目已具备招标 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越城区东浦街道千亩方永久基本农田集中连片整治项目设计、采购、施工(EPC) 工程总承包项目(标段名称)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项目投资估算/万元,工程概算 11224.24万元,其中建安工程造价9357.50万元(含设备购置费753.75万元)。招标费用包括工程费用9357.5万元(含泵房暂估价154.79万元)、设计费用141.12万元(不参与竞争,包干使用)、环保措施费100万元(不参与竞争,按实使用)建设规模:项目建设总规模199.36公顷(合2990.51亩),其中新增(或新垦造)耕地面积约为44.69公顷建设地点: 绍兴市越城区

2.2本次招标范围:包括本项目的设计、工程所有材料设备的采购、保管和施工、保修服务及负责协调各单位、负责人之间的配合工作等。其中设计包括施工图设计及施工期内的配合服务。

1)土地平整工程:耕地功能恢复工程面积为18.74公顷(合281.13亩),建设用地复垦面积为25.95公顷(合389.23亩)。所有客运耕作土、犁底层黏土、回填土在运输前均应进行土壤污染检测,确保客运土方无污染,符合各项要求。项目区内原耕地面积103.79(合1556.85亩)公顷,整治后集中连片耕地可以达到148.48公顷(合2227.21亩);

2)灌溉与排水工程:项目区地势平坦,无溪流等自流水源,新建13座泵站提水灌溉。新建0.6m*0.8m灌排渠10367m,新建0.8m*0.8m灌排渠3888m,新建0.6m*0.8m灌渠45m,新建0.8m*0.8m灌渠1713m,新建0.8m*0.8m排渠252m,泵站远距离输水时,在渠道连接处新建出水池,项目区内共新建引水管道796m,新建出水池6座。渠道末段新建沉砂池,减少泥沙、杂物等的排出,项目区内共新建沉砂池47座。

3)田间道路工程:项目位于平原耕地较多的区域,现有道路可到各工程区块,本次设计多保留现状道路利用,新建道路主要位于耕地功能恢复区及建设用地复垦区新建1.0m宽生产路(碎石路面)11条,总长2461m;新建2.0m宽生产路(砼路面)1条,总长63m;新建2.5m宽生产路(砼路面)2条,总长450m;新建3.0m宽生产路(砼路面)8条,总长670m;新建4.5m宽田间道(砼路面)1条,总长63m;新建5.0m宽田间道(砼路面)2条,总长914m;新建6.0m宽田间道(砼路面)7条,总长2380m。部分道路较长,设置错车道6处;部分道路通至河岸,设置回车场5处。

4)其他工程:针对新建水田(耕地功能恢复区、建设用地复垦区等)与现状耕地设计不同的施肥方案。依照建成田块道路分布情况,相应布置不同乔木植株,组成生态防护林。

5)物联网设备及安装工程:智慧农田物联网系统总体建设架构、物联网设备建设及物联网平台建设,全面覆盖智慧农田日常监控与服务工作,实现高标准农田数字化和智能化。

本次招标控制价:9038.48万元(包括工程费、施工图设计费、环保措施费),其中工程费:约8797.36万元;施工图设计费:141.12万元;环保措施费(含扬尘应急管控措施费)100万元(不参与竞争,按实计取,最高不超100万元)。

2.3计划工期: 确保在 2025 年9月 30 日前完工,约 180 日历天(最终工期具体以实际开工日至完工日为准),【中标通知书发出后30内完成施工图评审(其中25天内完成施工图编制)】 。

2.4其他:招标人根据项目需要自行增加。

2.4 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是  ☑否

2.5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  

□是  

☑否 (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原因及适用条款)

2.6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

□2.6.1本标段整体面向中小企业;

□2.6.2本标段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次投标的,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需达到(不低于40%)以上。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投标单位资质要求(须同时具备下列(1)和(2)资质):

1)施工资质: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2)设计资质:具有①或者②资质:

①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具有水利行业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3.2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2.1项目负责人由牵头单位人员委派;

☑3.2.2联合体数量不超过 2 个;

3.2.3联合体的各专业资质等级,根据联合体协议书约定的专业分工认定,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承担相应专业工作的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不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联合体协议分工所承担的专业工作对应各自的专业资质认定;

☑3.2.4其他: / 。

☑3.3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均应提供);

☑3.4投标人(若联合体投标的,则指联合体任意一方)自2020年1月1日以来完成过单个合同新增(或新垦造)耕地面积在20公顷(或300亩)及以上的EPC项目业绩;

注:①提供的业绩如是以联合体名义承接的,须在该项目里作为牵头方。

②时间以竣工或完工时间为准,新增(或新垦造)耕地面积以合同为准。

③业绩证明材料【同时提供合同、中标通知书、竣工验收资料(竣工验收证书或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记录)扫描件,以上三样缺一不可】:上述资料须能体现项目评审要素,如以上证明材料未能体现招标文件中所要求业绩特征的,需同时提供立项批复文件或初步设计批复文件(须能体现项目评审要素);或提供项目所在地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须加盖提供单位公章);或提供项目发包人出具的业主证明(须加盖提供单位公章);否则作为无效业绩。(业绩证明材料需与业绩特征、项目评审要素有对应关系)。

④新增(或新垦造)耕地是指一定区域内通过采取土地整治措施可以新增加的耕地面积。耕地的定义以〈土地利用现状分类〉(GB/T 21010-2017)中的定义为准,耕地指种植农作物的土地,包括熟地、新开发、复垦、整理地,休闲地(含轮歇地、休耕地);以种植农作物(含蔬菜)为主,间有零星果树、桑树或其他树木的土地;平均每年能保证收获一季的已垦滩地和海涂。耕地中包括南方宽度<1.0m,北方宽度<2.0m固定的沟、渠、路和地坎(埂);临时种植药材、草皮、花卉、苗木等的耕地,临时种植果树、茶树和林木且耕作层未破坏的耕地,以及其他临时改变用途的耕地,一般指水田、水浇地、旱地。

☑3.5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均应提供);

□3.6面向中小企业招标的,投标人(或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须为中小企业,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建造师):

3.7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  /     /  技术职称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不可相互兼任☑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联合体成员拟派项目负责人的须提供);

3.8拟派设计负责人具有 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或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工程)资格。(联合体投标的,设计负责人须由承担设计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

☑3.9拟派施工负责人(建造师)具有 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水利水电工程) 资格,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施工负责人须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

3.10如拟派项目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含工程总承包项目中担任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3.11   (招标人认为需要增加的、符合法律法规的其他要求)

(三)其他:

☑3.12投标人的“三类人员”(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下同)必须持有省级及以上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B、C证),其中企业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总经理应有任命文件;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少于3人(其中3名具有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C类证书),且不得与拟派项目组其他主要人员相互兼任。拟派项目组主要人员(指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员、质检员、施工员,下同)必须已在浙江省水利厅“浙江省水利建设市场信息”上公示;联合体投标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

3.13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未被列入建筑市场失信黑名单(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黑名单记录、失信联合惩戒记录和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严重失信名单的信息为准);

3.14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自20221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

3.15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16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有效期内)并共享至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3.17省外企业应按规定办理“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浙备案”手续;

□3.8  (招标人认为需要增加的、符合法律法规的其他要求)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招标文件(含图纸)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sxsggzy.cn/TPBidder-ztk/memberLogin,请各潜在投标人使用CA锁登录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sxsggzy.cn/TPBidder-ztk/memberLogin)获取,未使用CA锁登录并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将被拒收。

4.2招标文件获取(下载)网址:潜在投标人登录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sxsggzy.cn/TPBidder-ztk/memberLogin),自行获取(下载)招标文件。

4.3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注:请各投标人在缴纳投标保证金前自行核对统一主体库内填写的基本账户信息,避免出现保证金缴纳后无法匹配的现象。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   4  29   09  30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https://sxsggzy.cn/TPBidder-ztk/memberLogin,其他: 

6.招投标方式

6.1公开招标

6.2R采用评定分离,£不采用评定分离。

7.监管机构:绍兴市政务服务办公室

8.联系方式

招标人:绍兴市未来公用事业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  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大越路170号

联系人:刘工

联系电话:0575-88308971

邮箱:   /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鼎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温州市龙湾区蒲州街道温州大道718号六楼A区                            

联系人:余鹤                         

联系电话:15355508014

邮箱:2905977484@qq.com    

2025 03 28 


附件下载:
招标文件(发布稿)-越城区东浦街道千亩方永久基本农田集中连片整治项目设计、采购、施工(EPC)工程总承包项目(第二次).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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