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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7国道嵊州长乐至东阳交界段工程第SJ01标段勘察设计


发布日期:2025-04-30 19:00:45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绍兴公共资源交易网 字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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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版电子交易平台项目

527国道嵊州长乐至东阳交界段工程

SJ01标段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527国道嵊州长乐至东阳交界段工程(项目名称)已纳入《浙江省综合交通运输发展“十四五”规划》项目,是交通强国浙江方案的重要组成部分。经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开展本次招标工作。项目业主为嵊州市交通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及财政统筹安排。招标人为嵊州市交通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基本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本项目起于长乐镇三阳村年东岭附近,与527国道嵊州甘霖至长乐段的终点顺接,起点桩号K45+098。起点路段利用现状527国道走廊带向西布设线位,经石岭村东南侧后线位转向西南,跨过西溪后再次利用现状527 国道向南布设线位,路线转向西沿着现状527国道南侧山体的坡脚布线线位,并在东园村西侧设置桥梁上跨甬金高速后,路线再次转向西,沿着现状527国道北侧山体的坡脚布线线位,经栗树坑村南侧后设置隧道穿过白峰岭至项目终点,终点桩号K53+901.418,本项目路线总长度约8.803km工可推荐方案为全线共设置大桥8座长度2912.2m,隧道1座长度842m,停车区1处。

按照交通部《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14)确定,根据本项目在公路网中的地位、功能及交通量预测结果,结合通行能力分析及服务水平评价结果,本项目采用双向四车道一级公路标准,设计速度80km/h,路基宽度采用24.5m

本项目工程估算总投资约13.93亿元,其中建安费约9.02亿元。

 

2.2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本次勘察设计招标设1个标段,即第SJ01标段:

SJ01标段招标范围包括:527国道嵊州长乐至东阳交界段工程的路线、路基、路面、桥涵、隧道、交叉工程、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含交通安全设施、环保设施、水保设施、绿化(含景观)、机电、照明、房建等)、三改工程等的工程勘察、初步设计、技术设计(如需要)、施工图设计(含机电工程施工图补充设计等)、概预算文件编制、施工招标用图纸和工程量清单、施工项目专用技术规范编制、后续服务、相关设计专题报告(包括但不限于项目施工总体风险评估、地勘测定界(含征地红线范围测量、征用地分户测量等)、用地报批(含工程规划许可证及用地规划许可证的办理)、土地征收稳评(含阳光征迁、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矿产资源分布情况调查服务、林地(含草地、湿地)报批(含林木采伐设计)及验收、地下构筑物及管线精探、老路老桥检测评定、防洪评价等设计阶段前的所有专题项目(不含高压铁塔迁改方案设计及设计阶段安全性评价))。

2.3 勘察设计服务周期:勘察设计服务期约1825日历天。其中

1)合同签订后15内,编制总体勘察设计大纲及外业勘测与地质勘察指导书,并报发包人批准;

2)合同签订后45天内,通过初测、初勘外业验收;

3)初测、初勘外业验收后30天内,提交初步设计文件送审稿;

4)初步设计文件审查后1个月内,通过详勘、定测外业验收;

5)合同签订后3个月内,陆续提交各专题研究报告送审稿;

6)详勘、定测外业验收后1个月内,提交主体土建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送审稿;其余工程的施工图设计文件根据工程项目进展及发包人要求进行提供;

7)收到设计咨询单位、发包人和上级主管部门审查意见后,21天内对勘察报告、各设计文件进行修改完善,提交勘察报告、初步设计文件、施工图设计文件报批稿;14天内对专题研究报告进行修改完善,提交专题研究报告报批稿;

8)根据发包人项目施工招标工作进度的需要,分批提交开展施工招标工作所需的图纸和工程量清单、参考资料、施工项目专用技术规范等招标资料;

9)征地拆迁图编绘:初步设计文件审查后14天内完成;

10)施工现场配合服务:从项目开工至项目竣工验收,施工期暂定30个月,缺陷责任期24个月。

设计人应向发包人提交最终成果的书面计算书各一份,各阶段勘察报告、设计文件及专题研究报告的电子版(图纸采用PDF格式,文字报告采用WORD格式,同时设计人还应按发包人要求分阶段提供各个标段施工招标用PDF电子版图纸)各一份。设计人应按照发出的技术联系单更新施工图设计,并在工程交工时,提供全套的变更施工图设计文件等。

2.4 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是  ☑否

2.5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是  ☑否 (本项目非政府采购工程,故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2.6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

□本标段整体面向中小企业;

□本标段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次投标的,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需达到   (不低于40%以上。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⑴和⑵资质:⑴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公路行业甲级或工程设计公路行业(同时具备公路、交通工程)专业甲级资质;⑵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资质,满足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2业绩,并在人员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能力。

☑设计甲、乙级资质的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承担设计任务的所有成员)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https://hwdms.mot.gov.cn/BMWebSite/)”中的公路工程设计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所有成员总数不得超过2联合体牵头人必须是承担本项目设计任务的联合体成员担任;联合体各方所承担的专业工程应与其资质相适应在资质范围内承担相应的专业工程;本项目勘察任务只允许1单位承担

3.3 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1个标。

□3.3      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评为     信用等级的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牵头人),最多可对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     个标。对投标人信用等级的认定条件为: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含法定代表人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组成同一联合体参与投标的除外),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6 面向中小企业招标的,投标人(或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须为中小企业,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7其他要求: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以联合体方式投标的,指联合体所有成员),不得参加投标。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

费:/

5.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10万元,投标保证金在投标人自行获取招标文件后,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缴纳。

1)根据浙江省交通运输厅公布的浙江省公路工程设计企业信用评价结果(以投标截止时间有效的信用等级为准),公路设计企业信用评价结果为AA级的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牵头人),可免交投标保证金。

2)投标人基本账户开具的保函/保证保险/担保公司担保/转账/数字保函等(不包括现金)。

保证金缴入账户:

账户一:开户单位名称: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

开户行:绍兴银行营业部;账号:6224861565799141100;

账户二:开户单位名称: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

开户行:信银行绍兴袍江支行;账号:3110810043370000811

投标人须选择以上账户之一缴纳投标保证金。

3)招标人接受投标保证金银行保函、电子保险保函、担保保函。投标人自行在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oa.ggb.sx.gov.cn/TPBidder-ztk)中自主选择办理。

4)购买保险、保函、担保的费用及转账资金应从投标人基本账户支出,并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办妥相应手续。

5):请各投标人在缴纳投标保证金前自行核对统一主体库内填写的基本账户信息,避免出现保证金缴纳后无法匹配的现象。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 本项目招标文件和补遗书(补充、答疑、澄清)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

6.2 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6.3 潜在投标人可凭本企业CA数字证书登录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s://sxsggzy.cn/TPBidder-ztk/memberLogin),下载招标文件(含图纸)和补遗书截止期后交易平台不再提供下载服务;本招标公告附件文档仅作查看,未使用CA锁登录并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将被拒绝。

注:请各投标人在缴纳投标保证金前自行核对统主体库内填写的基本账户信息,避免出现保证金缴纳后无法匹配的现象。

6.4 未取得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A数字证书的潜在投标人,应先办理交易主体注册手续。

6.5 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通过发送提疑函至电子邮箱360259136@qq.com提问。提交疑问截止日为20255517:00(北京时间,下同)。招标人将于202558在网上发布补充补遗书。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7.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招标人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6.1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________________,集中地点_________________

投标预备会时间:________________,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

6.2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5239:00详见网上招标公告

6.3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本项目采用投标人现场递交投标文件,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装订、密封和标记好的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至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绍兴市越城区洋江西路699号梅山春晓)R2002开标室,投标文件递交后可即交即走,投标文件递交后即交即走,投标人在开标现场不需要书面签字确认等有关操作。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sxsggzy.cn/TPBidder-ztk/memberLogin)、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s://ggzy.zj.gov.cn/)上发布。

9. 监管机构

绍兴市政务服务办公室

地址:绍兴市越城区洋江西路699

邮编:312000

电话:0575-880121080575-88207195

10. 联系方式

招标人:

嵊州市交通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浙江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嵊州市浦口街道华发南路88

地址:

杭州市拱墅区建国北路6391302

邮政编码:

312500

邮政编码:

310004

联系人:

周工

联系人:

杨成蛟

电话:

0575-83822965

电话:

0571-85393046

传真:

/

传真:

0571-85393046

日期:

2025429

 


附件下载:
527国道嵊州长乐至东阳交界段工程勘察设计(正式稿).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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