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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水务产业有限公司公用车辆管理平台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5-04-30 16:17:42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绍兴公共资源交易网 字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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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绍兴市水务产业有限公司公用车辆管理平台建设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乐采云平台(https://www.lecaiyun.com/)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50521090000秒(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JDO2025-0402

项目名称:绍兴市水务产业有限公司公用车辆管理平台建设项目

预算金额(元):1461089.00

最高限价(元):1461089.00

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

标项一:

标项名称:绍兴市水务产业有限公司公用车辆管理平台建设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1461089.00

主要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是,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提供联合协议(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或者投标人不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则不需要提供)

3.落实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门面向中小企业

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微企业制造,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提供联合协议和中小企业声明函,联合协议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其中小微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如果供应商本身提供所有标的均由中小企业制造、承建或承接,并相应达到了前述比例要求,视同符合了资格条件,无需再与其他中小企业组成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无需提供联合协议

要求合同分包,提供分包意向协议和中小企业声明函,分包意向协议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 ,其中小微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 ;如果供应商本身提供所有标的均由中小企业制造、承建或承接,并相应达到了前述比例要求,视同符合了资格条件,无需再向中小企业分包,无需提供分包意向协议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后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至20250521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 ,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本项目在规定时间内参与报名,并将下列加盖单位公章的资料扫描件以邮件形式发至953779891@qq.com邮箱内,报名资料:

营业执照副本、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及近三个月(20251月至20253月)的社保证明及联系方式(以上资料均为复印件并需加盖单位公章)  

提示:

①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非获取招标文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

②如对招标文件有异议应当自招标文件获取截止之日起计算,在七个工作日之内并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

③更正补充公告请自行登录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或绍兴市公用事业集团有限公司或浙江省政府采购网官网查看或下载。

发布网址:http://ggb.sx.gov.cn/、http://www.zjsxpug.com/、https://zfcg.czt.zj.gov.cn/。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项目采用投标人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应于本项目开标时间的前一天下午17:00时整之前将投标文件密封以邮寄(建议采用EMS或顺丰)的方式送达至浙江东瓯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绍兴市越城区越东南路89号粮食批发市场商务楼306室;收件人:姚成,联系电话:18757531561,邮政编码:312000,请寄件人在邮件外包装注明投标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被授权人姓名及联系电话,邮寄以签收时间为准,逾期送达或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将予以拒收(或作无效标处理)。

2.也可现场递交标书,投标人应于2025052108:30-09:00时之间将投标文件送达至绍兴市公用事业集团有限公司(绍兴市越城区解放大道308号),现场递交,应即交即走。

3.招标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对邮寄过程中发生的遗失或损坏不负责任。

开标时间:20250521090000

开标地点:绍兴市公用事业集团有限公司(绍兴市越城区解放大道308号2楼1号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招标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1)需要落实的采购政策:包括节约资源、保护环境、支持创新、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详见招标文件的第二部分总则。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绍兴市水务产业有限公司

地址:绍兴市越城区解放大道 308号

传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平工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3867544780

质疑联系人:冯工

质疑联系方式:1361685520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称:浙江东瓯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址:绍兴市越城区越东南路89号粮食批发市场商务楼306室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姚成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8757531561

质疑联系人:王泽坚

质疑联系方式:13957533236

3.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信息

称:绍兴市公用事业集团有限公司

址:绍兴市越城区解放大道308号

真:/

人:陈工

监督投诉电话:0575-88050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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