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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柯桥中国轻纺城管道燃气有限公司、绍兴市鸿能工程建设有限公司燃气工程用PE配件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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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绍兴柯桥中国轻纺城管道燃气有限公司、绍兴市鸿能工程建设有限公司燃气工程用PE配件采购项目(项目名称)已由 /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绍兴柯桥中国轻纺城管道燃气有限公司、绍兴市鸿能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绍兴柯桥中国轻纺城管道燃气有限公司、绍兴市鸿能工程建设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 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绍兴市。 2.2 建设规模:本次招标一批PE100 PE配件,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3招标范围:本次招标内容为绍兴柯桥中国轻纺城管道燃气有限公司、绍兴市鸿能工程建设有限公司燃气工程用PE配件采购项目,采购规格清单详见招标文件,所有货物均须符合现行国家、行业标准及规范,包括但不限于《燃气用埋地聚乙烯(PE)管道系统 第3部分:管件》(GB/T15558.3标准),原料采用道达尔XSC50 orange。 本项目招标控制价:300万元,其中绍兴柯桥中国轻纺城管道燃气有限公司约80万元,绍兴市鸿能工程建设有限公司约220万元。 2.4计划工期:按招标人实际需求分批供货。接到招标人供货通知后7天内运至招标人指定地点。 2.5 质量要求:合格,产品符合国家、行业标准。 2.6标段划分: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3.1.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有良好履约能力及售后服务体系的聚乙烯管件生产厂家或销售代理单位。 3.1.2资格要求:投标人必须是聚乙烯管件的生产厂家(需提供聚乙烯管件的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或销售代理单位(需提供生产厂家的聚乙烯管件的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生产厂家的授权证明)。 3.1.3业绩要求: / 。 3.2主要设备、材料要求: / 。 3.3其他要求: / 。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5.招标文件获取 5.1 获取时间:2025年5月 21 日 至 2025年6 月 9 日17:00时整。 5.2获取方式:将下列加盖单位公章的资料扫描件以邮件形式发至3471036686@qq.com邮箱内(备注联系电话),资料:(1)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及被授权人近三个月社保证明(2025年2月至2025年4月)及联系方式(如为法定代表人参加的,则企业授权委托书及社保证明无需提供)。(2)如为聚乙烯管件的生产厂家,须提供营业执照、聚乙烯管件的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如为聚乙烯管件的销售代理单位,须提供销售代理单位的营业执照、生产厂家营业执照、生产厂家的聚乙烯管件的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及生产厂家授权证明; 6.投标保证金 6 万元。必须企业基本账户转账或电汇的形式;收款人:宁波德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绍兴分公司,账号:68601012010090002576,开户行:浙江稠州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分行。 注:保证金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缴纳(以入账时间为准),汇款时请备注项目名称。 7.其他有关内容 7.1评标入围方法:全部入围。 7.2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设技术标); 7.3中标方式:最高分中标。 7.4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5 年 6 月 10 日09:00 时,地点为 绍兴市公用事业集团有限公司(解放大道308号二楼招投标中心 3 号开标室)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绍兴公共资源交易网和绍兴市公用事业集团有限公司网站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若本公告相关内容与正式发出的招标文件不一致,以正式发出的招标文件为准。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绍兴柯桥中国轻纺城管道燃气有限公司、绍兴市鸿能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地 址:绍兴市柯桥区中泽路燃气大楼、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迪荡街道五泄路72号1号楼3-4层 联系人:戴工、王工 电 话:13735393335、 13385857865 招标代理: 宁波德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绍兴市越城区北海街道运河人家大池坊营业房46号 联系人: 丁工 电 话: 18368523413 质疑投诉受理单位:绍兴市公用事业集团有限公司 陈工 电话:0575-88050323
招标人:绍兴柯桥中国轻纺城管道燃气有限公司 绍兴市鸿能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宁波德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监督单位:绍兴市公用事业集团有限公司 2025年 5 月 20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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