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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虞区谢塘“星智园”智造产业园(一期) 全过程工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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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虞区谢塘“星智园”智造产业园(一期)全过程工程咨询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上虞区谢塘“星智园”智造产业园(一期)已由绍兴市上虞区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以2511-330604-04-01-934567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绍兴市樾星产业开发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自筹,招标人为绍兴市樾星产业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全过程工程咨询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东临河道,南至现状企业,西临边沥线,北临河道。 2.2 建设规模:本项目拟建总建筑面积约46602平方米,其中厂房约41972平方米,配套用房约4630平方米。总投资估算约1.68亿元,建安费约10354万元。 招标估算价:353.59万元(包含项目建设管理费、设计费、监理费、造价咨询费、招标代理费、地质勘察费、专项咨询费,其中项目建设管理费34.70万元、设计费133.46万元、监理费82.73万元、造价咨询费45.35万元、招标代理费12.29万元、地质勘察费(含外业见证)21.66万元、专项咨询费23.4万元)。 2.3 招标范围:本项目为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项目建设管理(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建设管理在招标人授权范围内履行工程项目建设管理的义务,主要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前期咨询、项目报建报批验收管理、开展施工前准备阶段、设计阶段管理、施工阶段全过程项目策划、投资管理、流程管理、合同管理、进度管理、安全生产管理、质量管理、信息管理、工程变更管理、风险管理、工程项目概算、决算、单项决算、建设工期、年度投资计划及资金结转管理。 2、工程设计:设计范围为本项目实施范围内所有工程的相关设计,包括但不限于:可行性研究报告、方案设计及优化、初步设计(初步设计深度须满足招标人要求)、施工图设计(包括施工过程中的设计变更、图纸会审、技术交底、施工现场技术服务、竣工验收等服务)等。 3、工程监理(包括但不限于):为本项目的施工全过程及缺陷责任期监理(包含施工阶段工程质量、进度、投资控制、联系单审核(含费用)、进度款审核、合同管理和组织协调,安全、文明施工监管、环境保护监管等)以及勘察、设计、设备监造、保修等阶段的相关工程监理服务;协助建设单位办理相关手续。具体监理工作根据《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13)组织实施。 4、造价咨询(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所有建设过程中的涉及本工程的项目投资目标分析评估、资金使用计划编制、项目概算评估及目标控制、全部工程量清单及预算编制、全过程造价控制、联系单审核、材料询价定价、进度款审核;结算审核,并配合结算复审工作等)。 5、招标代理(包括但不限于):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竣工全过程中涉及本项目所有的招标代理及采购,招标计划编制、招标文件编制、招标过程管理、合同条款制定等。 6、地质勘察(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地质勘察工作、勘察报告编制及协助项目业主办理地质勘察审查、建设期的服务、地形测绘、土壤氡浓度检测、第三方外业见证等工作。根据方案要求、勘察大纲、技术要求等资料,提出详细的岩土工程资料和设计、施工所需的岩土参数;对建筑地基做出岩土工程评价,并对地基类型、基础形式、地基处理、基坑支护、工程降水和不良地质作用的防治等提出建议及实施过程中的补充勘察及技术服务等。 7、专项咨询(包括但不限于):社会稳定性评估报告、环评报告、水土保持报告、交通评估报告、节能评估报告、联合测绘等根据当地政府相关部门要求办理的咨询报告服务。配合完成第三方检测(含桩基检测、消防检测、防雷检测、规划面积竣工测绘、电梯等特种设备检测、室内环境检测、城建档案保管等),根据当地政府相关部门要求协助业主代办并完成上述各项检测服务。 2.4工程类别:全过程工程咨询。 2.5服务期限:自咨询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后缺陷责任期满且决算审计结束,并完成招标范围内所有工作内容、办结相关档案的整体移交之日止。 2.6质量要求:合格。 2.7标段划分: / 。 2.8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以下3.1.1 、3.1.2、3.1.3条件: 3.1.1①投标人须具有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资质;②投标人须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者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③投标人须具有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 3.1.2投标人须具备以下业绩条件: 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牵头人)自2020年7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承接过建筑面积3万平方米及以上房屋建筑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业绩。同一个业绩服务内容中必须包含设计(包括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工程监理。 需提供中标公告网上截图、中标通知书、合同原件的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面积以合同上的为准。如上述材料中未能体现业绩规模、类型的,则还须提供项目所在地行业主管部门证明材料复印件(须加盖主管部门单位公章)或业主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复印件(须加盖业主单位公章)。 房屋建筑的定义:民用建筑、工业建筑和农业建筑。民用建筑包括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工业建筑包括生产厂房、生产辅助厂房等;农业建筑则服务于农业生产。下同 3.1.3拟派项目负责人需具备资格要求: ①项目总负责人要求: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或国家注册一级结构工程师资格。 ②项目建设管理负责人要求: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工程)资格。 ③设计负责人要求: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 ④监理负责人要求(即总监):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工程),且无在监工程。 ⑤造价负责人要求:具备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一级,2018年7月20日发布“建人[2018]67号”文件之前取得的造价工程师与一级等同,下同) 拟派的项目总负责人、项目建设管理负责人、设计负责人、监理负责人、造价负责人不得相互兼任。 项目总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均由联合体牵头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项目建设管理负责人由承担监理工作的单位拟派,造价咨询负责人由承担造价咨询工作的单位拟派。 上述人员须为投标企业在职职工,须提供缴费期限包含2025年9月至2025年11月的投标人注册地所属社保机构养老保险交纳清单或证明(缴费单位和投标人名称必须一致,并加盖社保缴费证明专用章原件的电子扫描件,非独立法人的分公司社保证明有效),若为事业编制的,则提供缴费期限包含2025年9月至2025年11月由人事代理中心出具的社保证明复印件(需加盖人事代理中心证明专用章)。 3.2主要设备、材料要求: / 。 3.3其他要求: 3.3.1投标人、项目总负责人、项目建设管理负责人、设计负责人、监理负责人、造价负责人近3年无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应提供承诺书)。(联合体投标的则联合体三方均需满足)。 3.3.2本次招标不接受被发改委、人民法院等行政主管部门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及在最近五年内有较大及以上质量安全事故受到行政监督部门处理的及五年内以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违法行为。 3.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若以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三家(包括牵头人),联合体牵头人须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者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对本项目进行投标。联合体成员应提交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并注明联合体成员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承诺一旦成立,联合体各方将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3.5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 /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4.招标文件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12月20日8:30时至2026年1月9日9:30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交易平台”,网址:http://220.187.225.202:8088/TPBidder-ztk/memberLogin)(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本项目招标文件(含图纸)和补充文件(答疑、澄清)、修改文件均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请各潜在投标人使用CA锁登录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220.187.225.202:8088/TPBidder-ztk/memberLogin)获取。本招标公告附件文档仅作查看,未使用CA锁登录并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将被拒绝(首次参与的潜在投标人可自行注册登记并领取CA锁)。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5.投标保证金 本工程需缴纳投标保证金为6万元,投标保证金在投标人自行获取招标文件后,在2026年1月9日9:30时前缴纳(若联合体投标的,则由联合体牵头人缴纳)。缴纳方式为: (1)投标人基本账户开具的银行票据,即汇票、电汇、转账支票等(不包括现金)。保证金缴入账户:开户单位名称: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开户行:绍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账号:6224861565799177430。 (2)招标人接受投标保证金电子保险、担保保函。投标人自行在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220.187.225.202:8088/TPBidder-ztk/memberLogin)中自主选择办理。保函费用必须从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转出,并在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办妥保函手续。 (3)请各投标人在缴纳投标保证金前自行核对统一主体库内填写的基本账户信息,避免出现保证金缴纳后无法匹配的现象。 6.其他有关内容 6.1评标入围方法:全部入围; 6.2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评定分离)。 6.3中标方式:详见招标文件约定评标办法、定标办法。 6.4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6年1月9日9:30时,地点为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绍兴市越城区洋江西路 699 号梅山春晓)R2002开标室。 6.5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不强制要求投标人参加现场开标会。 6.6项目资格预审文件和招标文件发布截止时间、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有关公示(公告)截止时间、投诉有效期截止时间如遇国家法定休假日的,则自动顺延至法定休假日后第1个工作日。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8.若本公告相关内容与正式发出的招标文件不一致,以正式发出的招标文件为准。 9.监管机构:绍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绍兴市樾星产业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中诚工程管理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 绍兴市上虞区谢塘镇边沥线旁东联村老村委 地址:浙江省杭州莲花街333号莲花商务中心B座6F 联系人: 戴工 联 系 人: 蔡工 电 话: 0575-82108669 电 话: 156 5818 3515 招 标 人(盖章):绍兴市樾星产业开发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盖章):浙江中诚工程管理科技有限公司 2025年12月1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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