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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理工学院低空经济产教融合实训基地地勘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6-04-08 14:59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绍兴公共资源交易网 字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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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理工学院低空经济产教融合实训基地地勘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绍兴理工学院低空经济产教融合实训基地地勘项目(项目名称),项目业主为绍兴理工学院,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绍兴理工学院代建人为绍兴市交通建设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 公开 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 绍兴市绍兴理工学院北校区中心

2.2建设规模:新建一处低空经济产教融合实训基地,占地面积约 20000 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31000 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2600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5000 平方米。基地内部分为教学与行政区、核心实训区、产业研发区、室外飞行区和公共服务区五大功能区。配套建设无人机装配实训实验室、室内飞行场、屋顶停机坪、工科实训实验室、教室、办公室及辅助用房等,满足教学和学生实训需求。建安费暂定16121.90万元。招标估算价:约23.4万元。

2.3招标范围:绍兴理工学院低空经济产教融合实训基地的地质勘察(含详勘)及外业见证。

2.4计划工期:30日历天(包含现场勘察、实验室分析和出具报告时间)

2.5质量要求:出具的报告符合规范,满足施工、设计、图审部门及行业主管部门的要求 

2.6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以下资质

3.1.1具备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或具备工程勘察岩土工程甲级或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

3.1.2投标人自2021 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今完成过项目勘察费14万元及以上房屋建筑工程地质勘察项目。注: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合同(提供关键页)和勘察报告(投标文件中放封面、签字盖章扉页及12个剖面图)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如上述证明资料中无法体现业绩特征的,需提供项目发包人或项目所在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

3.1.3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资格;拟派项目负责人须为投标企业在职职工(在职职工不包括离、退休返聘人员)。须提供缴费期限包含2025年12月至2026年2的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养老保险交纳清单或证明(缴费单位和投标单位名称必须一致,并加盖社保缴费证明专用章,非独立法人的分公司社保有效)。若项目负责人为事业编制的,则提供缴费期限包含2025年12月至2026年2由人事代理中心出具的社保证明(需加盖人事代理中心证明专用章)。

3.2除满足上述要求外,投标人还须满足:

3.2.1企业必须按照浙建设2012〕50号文件规定在建设项目所在地配备土工试验室,或与建设项目所在地符合要求土工实验室的勘察企业签订土工试验合作协议

3.2.2浙江省外企业经浙江省住建厅备案通过且在有效期内的证明材料或“浙江省勘察设计行业四库一平台信息系统”备案信息已通过的网页截图。

3.2.3企业和项目负责人近   年无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3.3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49日至202641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12:0014:00-17:00(北京时间,下同),在浙江华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绍兴越城区迅腾大厦1404)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获取时应提交的纸质资料: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报名者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业绩证明材料、项目负责人注册证书、项目负责人养老保险交纳清单或证、浙江省外企业经浙江省住建厅备案通过且在有效期内的证明材料或“浙江省勘察设计行业四库一平台信息系统”备案信息已通过的网页截图、土工试验室的证明材料、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书等均需每页加盖公章,另须填写以下表格,WORD文档形式发送至邮箱1215009626@qq.com

获取招标文件单位

法定

代表人

项目负责人

联系人

联系手机

电子邮箱号码

姓名

专业资质

 

 

 

 

 

 

 

4.2招标文件获取:获取招标文件时需要提交的资料核验通过后,招标人将电子招标文件发送给各单位。如出现同一家投标单位重复提交获取资料的,以资料提交的时间领先者为准。

5.投标保证金/

6.其他有关内容

6.1评标入围方法全部入围

6.2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设技术标)

6.3中标方式:最高分中标 

6.4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641709:30时,地点为浙江华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绍兴市越城区迅腾大厦1404现场提交投标文件,不参与开标会议(即递交完投标文件后自行离场)

备注:①本项目投标文件接受邮寄。②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均可不参加开标会议。若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不在现场参加开标会议的,投标人需向招标代理机构人员告知联系方式,以备询标等事宜。若委派授权委托人在现场参加开标会议的,授权委托人均由投标人自行选择确定。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8.若本公告相关内容与正式发出的招标文件不一致,以正式发出的招标文件为准。

9.联系方式

  人:绍兴理工学院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华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址:绍兴市群贤中路2799              址:绍兴市越城区迅腾大厦1404

  人:老师                           人:徐嘉文、张峰     

   话:0575-85396501                       话: 1373530142313625856780     

  人:绍兴市交通建设有限公司

    址:绍兴市凤林西路135

  人:林工

联系电话: 0575-88126016

10.质疑投诉受理部门 绍兴理工学院

联系人:朱老师  电话: 0575-87573799 

 

 

            招标人(盖章):绍兴理工学院

代建(盖章)绍兴市交通建设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浙江华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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